关于对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建议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6-04-29

根据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渝普法办〔20264号)文件要求,永川积极组织对辖区内“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初核。经核查提出保留、撤销、注销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

建议保留名单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石笋山村

重庆市永川区永昌街道卧龙凼社区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张家坡社区

建议撤销名单:无

建议注销名单:无

公示期限:2026430日至511

监督方式: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永川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电话023-49862047地址:永川区人民北路6(区司法414办公室)。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

202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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