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申报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批常规任务办班需求的公示

日期:2026-01-06


各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各培训机构(单位)、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农业农村委20251226日召开的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工作总结暨2026年第一批常规任务需求摸底专题培训会议精神,现将申报第一批常规任务办班需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培育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法定农技推广机构或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上的主营业务范围含有“培训”>的培育机构(单位)及各农业经营主体;

(三)能够提供满足40人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可租赁>

(四)具备1名以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主体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可外聘>

二、申报培育主题及类型

重点围绕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等进行一般性培训(乡镇级以下)及示范性培训(区级)申报。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是请符合申报条件,有培训申报意愿的单位在申报前认真研阅附件1及附件2要求,在2026115日前登录“巴渝新农人”培育系统自主申报或联系永川农广校入库申报。二是新入库申报单位于2026115日上午12点前将“一班一方案”及机构(单位)办班资质条件佐证(纸质件盖章版)报送至永川农广校(地址:永川区中山大道官井路4号)。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新申报入库培训机构(单位)合规性及“一班一方案”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的班级需求报市农业农村委,以市农业农村委最终评审结果确定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批培训机构及培训任务数。三是市农业农村委最终审评通过的培训班级,需在2026315日前完成学员招生工作(申报数上浮20%进行招生)。

附件1:“邀你来办班”海报

附件2:重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标准化课程审核清单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