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公示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我委对2025年第一季度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记分处理。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被记分处理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
附件:永川区2025年第一季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单位名单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
永川区2025年第一季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单位名单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 3 月 31 日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记分原因 |
分值 |
1 |
重庆云惠堂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永川南大街中医综合诊所 |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在本机构开具处方 |
4分 |
2 |
永川区傅科英诊所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
4分 |
3 |
重庆精圣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永川胜利路中医(综合)诊所 |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在本机构开具处方 |
4 分 |
4 |
重庆益拯康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永川萱花路诊所 |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在本机构开具处方 |
4分 |
5 |
重庆河马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永川中山路口腔诊所 |
未按规定公示医务人员资质、未执行国家有关的 规范、标准、规定开展消毒与灭菌工作 |
4分 |
6 |
永川赵益均口腔诊所 |
未对牙科治疗椅、操作台面等诊疗环境物表进行消毒 |
4分 |
7 |
永川电力卫生所 |
使用过期的免洗手消毒凝胶 |
4分 |
8 |
重庆永川区近水血液透析中心 |
未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工作 |
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