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永川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9-21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永川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的通知

永农委发〔2022161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21号)和《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永川区2022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永农委发〔2022〕157号)要求,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科学编制2022年永川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方案,并按要求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内容

2022年永川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主要支持良种茶基地、茶叶加工厂房、加工设备和食用菌生产所需的智能化菌袋培养室、智能化出菇房、普通钢架大棚、连栋大棚等建设项目。

二、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报原则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22永川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先建后补”原则,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由项目申报主体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并自愿准时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本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单个项目达到30万元按规定纳入股权化改革。区级项目管理费不超过财政资金的5%,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设计、预算编制、评审、实地考察、检查验收、工程实施监管、决算编制、审计、绩效评价、公示牌、会议费、指导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方面支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补助一般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基本原则是“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先建后补”,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

1.申报。申报主体自愿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经镇街审核同意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于2022930日前报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评审。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评审专家对评审结果负责。

3.公示。区农业农村委将对获得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内容、项目补助金额等,并将公开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公示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政府网;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上报。项目公示满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将按照相应文件要求上报备案,备案成功后安排项目全面实施。

(二)具体要求

1.材料编写。申报业主组织人员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符合建设标准要求。实施方案加盖公章后上报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附件应包括: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和土地流转合同等。

2.其他事项。

1)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2)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3)本申报文件电子文档,可从重庆市永川区政府网下载。

联系人:

王廷华(电话:49818723,邮箱16720668@qq.com

张权利(电话:023-49818726,邮箱447271224@qq.com


附件:1.2022年永川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指南

      2.永川区2022年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9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永川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202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家庭农场须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农民合作社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农业企业须流转土地5年以上。所有申报主体须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须相关部门证明“复印属实”。

2.扶持产业。扶持茶叶、食用菌两个主导产业。项目申报实施对象须具有相应技术基础和经验、有示范带动作用。申报的项目为生产建设所必须,建成后能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3.支持环节。茶叶产业支持良种茶基地建设、新建茶叶加工厂房及其配套水电气、茶叶加工设施设备等,食用菌产业支持智能化菌袋培养室、智能化出菇房、普通钢架大棚、连栋大棚。

4.申报范围。茶叶产业申报范围为阴山、云雾山、箕山、巴岳山、黄瓜山等区域,食用菌产业申报范围为何埂、五间、临江等重点镇。

5.具有以下情形不予申报

1)申报单位有欠租欠薪行为的;

2)三年内申报单位负责人有征信有问题的;

3)在三年内安排的项目非特殊情况没有按时完成的。

二、支持环节的补助标准和建设标准

1.良种茶叶基地建设

1)支持环节:改土和种苗补助。

2)补助标准:1500/亩(已享受宜机化的不再补助改土,按标准的50%补助)。

3)建设标准:全园除草、翻土30 cm 并平整培细土壤;定植行开深4050 cm、宽6070 cm的种植沟,分层施入农家肥1000公斤/亩或油菜饼150 kg、磷肥2030公斤/亩。茶苗定植采用单行双株或双行双株,单行双株开箱1.21.3米,窝距0.33米;双行双株大行距1.51.8米,小行距0.4米,窝距0.33米。良种茶苗苗高25厘米以上,良种率100%,品种推荐福鼎大白、巴渝特早等无性系良种。

2.茶叶加工厂

1)支持环节:茶叶加工厂房及其配套水电燃气。

2)补助标准: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建设总投入资金的40%

3)建设标准:

厂房建设原则上要有资质的设计公司进行设计,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厂房主体及水电燃气等部分。

基础设施:包括土地平整、地面硬化等。地面硬化达到C30混凝土,厚度10cm以上,四周配套排水沟。

厂房主体:主体为钢结构,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水电燃气等设施:符合相应建设安装标准。

3.茶叶生产加工设施设备

1)支持环节:加工设备及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补助。

2)补助标准:按照购置价的40%进行补助。

3)建设标准:设备为茶叶生产和加工所需主要设备,设备标识标牌清楚。

4.智能化菌袋培养室

1)支持环节。智能化菌袋培养室补助。

2)补助标准。170/平方米。

3)建设标准。含房体框架及温控、新风、补湿、光照等设备。

5.智能化出菇房

1)支持环节。智能化出菇房补助。

2)补助标准。170/平方米。

3)建设标准。含房体框架、温控、湿帘、换气设备、补光设备、补湿设备、控制设备等。

6.钢架大棚

1)支持环节:普通钢架大棚补助。

2)补助标准:6000/亩。

3)建设标准:建设规格为跨度6-8米,棚高3.0米,肩高1.5米,拱间距1.0米;顶部和两肩用横拉杆连接;拉杆和拱杆采用Φ25×1.5mm热浸锌钢管;卡槽:0.7mm热镀锌板;大棚薄膜厚度0.08mm防流滴膜。

7.连栋大棚

1)支持环节:连栋大棚补助。

2)补助标准:75/m2

3)建设标准:包括基础部分、主体骨架、外遮阳系统、喷灌系统、自然通风系统、电力控制系统等部分。

基础部分。场地平整。主立柱孔桩规格60×60㎜,采用C20混凝土和地脚螺丝。防水墙规格12×300㎜,采用红砖浆砌、搓砂。排水沟规格300×300㎜,采用12㎜红砖浆砌、搓砂。便道规格宽1.8米。采用1.8m×0.5m预制板。

主体骨架。肩高3.0m、拱高4.8m、外遮阳高5.4m、主立柱间距4m,次立柱间距2m,侧开窗高度1.5m,顶开窗宽1.2m。主体骨架采用双面整体热镀锌钢管。主立柱规格□50×50×2.5㎜、次立柱规格□50×30×2.0㎜、焊接式复合梁规格□50×50×1.8㎜、拱杆规格Φ25×1.5㎜、外遮阳横梁和外遮阳纵梁规格□50×30×2.0㎜、雨水槽δ=1.5 mm双面整体热镀锌钢材板制作而成。立面和顶部为1.2mm PEP无滴膜覆盖,开窗处用40目防虫网覆盖。

外遮阳系统。温室顶部安装外遮阳骨架。立柱采用50mm×50mm×2.5mm双面整体热镀锌方管,连栋间用双面整体热镀锌方管和连接件组合成网架结构。托幕线固定外用遮阳网。

喷灌系统。采用360°旋转微喷头(即旁通+微管+配重+防漏阀+喷头),PE灌溉专用管。首部控制系统包括增压泵、手动球阀、过滤器等。

自然通风系统。在温室设肩部连续开窗及两侧卷膜开窗,采用手动卷膜机构控制其启闭,PEP无滴膜,卡簧卡槽密封。通风窗处棚内用40目防虫网覆盖。






附件2:

永川区2022年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镇街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202292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