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请指南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运营管理能力,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务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降低鲜活农产品产后损失,产品附加值明显增加,主体服务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产销对接更加顺畅。2022年新建或扩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29个。
三、实施范围
(一)实施区域
根据我区特色优势产业情况,重点围绕蔬菜、水果、茶叶等鲜活农产品以及镇街其他种植类优势特色品种开展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按需建设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
(二)实施主体
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在2022年度经区农业农村委核实认定达到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标准的新型经营主体可纳入本年度实施主体范围。
四、建设内容
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可以选择一种类型,也可以多种类型组合建设;可选择新建,也可选择升级改造或扩建。
(一)贮藏窖。针对马铃薯、甘薯等薯类作物,利用自然冷源和土地保温特性,因地制宜选择地下水位较深、排水条件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地方,建设半地下和全地下贮藏窖,使窖内温度、湿度相对平稳。
(二)通风库。在蔬菜、水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三)高温冷藏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因素,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建设工况温度在-2~16℃区间的冷藏库。
(四)低温冷藏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因素,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建设工况温度在-25~-15℃区间的冷藏库。
(五)气调库。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六)预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针对在运输、贮藏或加工以前需迅速去除田间热和呼吸热的农产品,建设预冷库,配备差压预冷、真空预冷、冷水预冷等适宜的预冷设施设备,达到预冷保鲜效果。
(七)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等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输送、标准货框、立体货架以及信息采集等设备。
五、资金支持
(一)补贴标准。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二)补贴范围。包括库体用地前期费用、基础土建部分、库体部分、制冷设备设施、顶棚部分等,以及根据产品特性和实际需要配备的必要的设施设备。
六、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1.项目储备时间: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2日完成储备。有申报意愿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在线填写项目储备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提交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建设产地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
2.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7月3日—2022年7月8日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并将实施方案(附件1)报送镇街,由镇街初步审核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委,同时通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二)项目审核
1.审核。由区农业农村委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重点核实申报单位有无申报资格、有无资金需求、有无资金实力、有无设施用地、有无用电保障等,对申报材料进行合理性评审,同时会同商务委、供销等部门意见后,确定项目建设单位。
2.预立项。区农业农村委对项目审核后,并及时通过“永川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审核通过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等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反馈,审核通过的主体进行预立项登记。
3.项目确认。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审核公示结果,确定立项项目,下发立项文件通知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建设。
4.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按照《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2022)》(附件3)相关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
5.项目验收。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后,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镇街及相关部门,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
6补贴兑付。项目验收通过后,及时向验收合格的建设主体发放补助资金,并予以公示。资金兑付完毕后,实施主体应按要求设立相应竣工公示标识。
7.项目总结。区农业农村委在所有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认真做好项目初审等相关工作,狠抓项目落实,协调解决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难等实际问题,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和资金兑付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创设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专属信贷产品。切实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鼓励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用于设施建设。在明确设施产权归建设主体所有、合理确定合作方式和收益分配的基础上,鼓励与批发市场、邮政快递、电商平台等企业开展合作,支持一批田头公益市场。
(三)严格风险防控。压实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核验程序,确保设施质量。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四)加强示范宣传。各镇街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综合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强化宣传,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行政综合大楼503室):华颖,电话:023-49829495,邮箱:196821260@qq.com。
附件:1.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操作手(主体申报版)
3.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年)
4.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验收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