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7365666725/2026-00046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6-08-21 | 发布日期: | 2026-08-2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关于印发《中山路街道民政领域防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7365666725/2026-00046 |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 ||||
| 成文日期: | 2026-08-21 | ||||
| 发布日期: | 2026-08-21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关于印发《中山路街道民政领域防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有效性: | |||||
永中办〔2026〕41号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关于印发
《中山路街道民政领域防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相关部门,辖区养老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民政领域防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17日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民政领域防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群防群治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补齐民政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根据《打好防灾减灾救灾人民战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方案》(永川委办〔2026〕23号)和《永川区民政领域防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永民发〔2026〕33号)要求,结合街道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特别是对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山体崩塌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防灾减灾具体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做实做细基层群防群治末端防控工作,健全完善预警叫应、疏散转移、隐患排查、兜底守护全链条闭环机制,系统提升街道民政领域群防群治组织动员、末端预警、避险转移、救助兜底实战能力,全面构建民政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坚决守住民政领域“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安全底线。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通群防群治基层“最后一百米”
1.立足民政现有工作体系,整合街道民政经办人员、村(社区)民政服务人员、村(社区)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基层老年协会、养老协管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邻里群众骨干,组建民政领域群防群治辅助力量。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
2.依托基层网格治理体系,用好社会力量,协同做好民政领域风险巡查、政策宣传、群众劝导、困难帮扶等工作。
责任单位:社会工作岗,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
3.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包保民政服务机构干部,督促养老机构压紧压实风险管控、群众转移、抢险救灾责任链条。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养老机构
4.实施群防群治工作“负责人”机制,街道党工委书记对街道民政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及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民政卫健岗负责人对街道辖区民政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及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重点时段带头值班值守,及时分析报告情况,接受区级调度。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的民政领域救灾及安全生产工作负属地责任。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
(二)设立安全风险隐患“警戒岗”
5.全面摸排居住在地质灾害点、临崖临坡、低洼山洪易发区的独居老人、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等重点对象,建立街道民政高风险群体动态台账。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社会工作岗,各村、社区
6.落实有奖举报、群防群治激励制度,依托“十户联防”机制,村(社区)广泛宣传,常态化引导群众对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周边地质隐患、边坡险情、房屋安全、消防隐患、违规用火等问题开展“随手拍、随时报”,做到群众举报、民政卫健岗核查、区民政局救助福利科督办,实现闭环整改。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
7.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民政卫健岗对辖区8家养老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改。适时联合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并现场督促机构落实整改,同步纳入台账闭环销号管理。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综合执法岗,各村、社区,养老机构
8.聚焦养老机构,民政卫健岗开展百日滚动式、拉网式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地质灾害、边坡垮塌、低洼积水、森林火险、房屋结构、消防燃气、用电用气、设施设备等安全风险,建立完善隐患台账,实行动态排查、整改销号管理。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规划建设岗,各村、社区,养老机构
9.充分发动机构工作人员、入住服务对象、周边群众共同参与隐患巡查,落实日常自查、邻里互查、干部督查的群防机制,做到小隐患当场整改、大隐患立行立改、高风险隐患立即报告关停。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养老机构
10.百日攻坚期间,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严格按照“日排查、日报告”渠道,将每日隐患排查情况汇总上报至区民政局救助福利科。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养老机构
(三)织密防灾减灾宣教“防护网”
11.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聚焦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接地气、可落地的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科普宣传。重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针对性宣讲。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
12.常态化发动群众参与安全宣传、隐患劝导、避险提示,培育“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护家园”的群防群治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
13.加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识别安全风险、安全隐患能力。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避险、疏散逃生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应急管理岗,养老机构
14.加强与区民政局线上线下联动处置舆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发现、主动报告。
责任单位:宣传统战岗,民政卫健岗
(四)强化数智赋能风险管控“全闭环”
15.区民政局将全区养老、儿童福利机构、殡葬机构全部划设专属网格,在智治平台落图、分级赋色管控,街道做好接收和管控。
责任单位:综合调度岗、民政卫健岗
16.落实民政包保干部网格长、机构负责人专职网格员岗位职责,常态化接收处置平台派单任务,严格闭环销号管理。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养老机构
17.配合做好智慧养老院建设,增配消防、食品、灾害等物联感知设备和报警装置,实现全量接入“渝悦养老”应用。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养老机构
18.配合做好农村独居老年人居家智能防护建设,为农村独居老人家庭安装报警器、门磁感应等智能感知设备,实现预警信息直达老人、亲属及基层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
19.按要求参加基层干部数字化平台实操培训,运用移动端开展巡查上报、预警接收、转移调度,提升基层防灾工作质效。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
20.推动街道“141”平台与区“风险一张图”协调联动,实现隐患线索及时接收和闭环处置、办理结果实时反馈。
责任单位:综合调度岗、民政卫健岗
(五)健全灾害预警叫应“直达端”
21.融入“141”基层智治体系和三级治理中心运行机制,配合落实村社1分钟、镇街3分钟、区级5分钟“135”快速响应机制,构建民政领域预警接收—分级叫应—入户通知—协助转移—避险值守全流程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综合调度岗、民政卫健岗
22.落实分级叫应机制,收到预警后立即通过村社广播、微信群、电话、敲门入户等方式,对养老机构等重点群体逐一核实通知到人,杜绝预警悬空、信息空转。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
23.健全临险处置机制,险情发生时,街道、村(社区)、网格力量,优先组织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就近疏散、快速转移。
责任单位:综合调度岗,应急管理岗,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
24.健全值守盯守机制,暴雨、山洪、地灾、森林火灾高风险时段,落实养老机构等重点点位巡查看守,依托群众群防力量动态监测险情。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养老机构
25.依托村社邻里、就近群众骨干、民政基层工作力量探索建立“邻里互助、就近结对、分片盯守”机制,明确日常走访、预警提醒、紧急帮扶、疏散协助职责,解决偏远散户、弱势群体无人提醒、无人转移问题。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
26.增强“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万一失防”意识,健全演练实训机制,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实战化避险转移演练,教会服务对象识风险、会转移、能自救。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养老机构
(六)提升自救互救与帮扶“战斗力”
27.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范围,确保政策不断档、保障不缺位。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
28.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基层力量及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及时开展灾后排查,发现可能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对象,主动协助其提交救助申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各村、社区
29.提升民政服务机构现场处置和员工初期处置能力,确保员工对岗位安全风险、职责、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养老机构
30.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引导专业社工和力量精准摸排受灾群众需求,重点开展困难帮扶、心理慰藉、危机干预等服务。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社会工作岗
(七)抓好“七源”管控把牢“基本盘”
31.从严管控火源。严格落实机构全域禁烟禁明火规定,从严管控各类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严控装修、供氧设备、大型医疗设备防火安全,规范阻燃材料使用标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常态化排查整改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应急管理岗,养老机构
32.规范管控电源。严格合规电气设备选用、专业人员作业制度,规范电气线路敷设、设备运维标准,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及违禁大功率电器使用。重点区域加装电气保护装置,规范电动设备集中充电管理,常态化开展电气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排查检测,全面杜绝电气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应急管理岗,养老机构
33.精准管控气源。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全覆盖安装燃气报警、自动切断装置,定期校验维护设备、清洗油烟管道。严格区分燃气使用场景,规范燃气器具、软管使用标准,严禁私自拆改燃气设施,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实操培训,有效防范燃气泄漏、燃爆风险。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应急管理岗,养老机构
34.系统管控水源。严格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消防水源完好有效。健全汛期防汛机制,定期清淤疏通排水设施,规范危险水域防护管控,严格有限空间作业流程,严控热水使用烫伤风险,杜绝管网淤堵、积水内涝、水质污染等问题。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养老机构
35.精细管控药源。严格药品合规采购、分区分类存放管理,规范药品温湿度管护、过期药品处置流程。落实消毒危化品、特殊药品专项管控制度,规范老人自备药品登记、保管、发放全流程,严禁违规售药、不规范诊疗等行为,守住用药安全底线。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机构
36.严格管控食源。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院长负责制”,规范食堂合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食材采购查验流程。严格食品加工、留样消杀、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标准化操作,适配特殊老人就餐需求、防范噎食风险,全面推广智慧监管模式,常态化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养老机构
37.常态管控病源。健全机构常态化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病媒防制机制,落实传染病常态化防控举措。规范病例排查上报、应急转诊、健康体检流程,常态化开展公共卫生科普宣教,筑牢机构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责任单位:民政卫健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机构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街道成立以吴玉科同志为召集人,陈亮、任韦等同志为副召集人,民政卫健岗、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的推进协调。
(二)压实层级责任。街道统筹辖区民政系统百日攻坚行动,专班办公室,村社民政力量抓实末端落地,层层细化任务、压实末梢责任。
(三)打表有序推进。即日起全面启动百日攻坚工作,8月20日前完成重点群体台账建立、重点场所首轮排查、群防机制初步建立;8月15日—9月开展集中攻坚、滚动排查、实战演练、常态预警值守;10月全面查漏补缺、固化经验、常态长效推进。
(四)按时报送材料。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至区民政局救助福利科。
附件1:养老机构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百日攻坚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台账
附件2:中山路街道养老服务领域群防力量统一台账
附件3:中山路街道民政领域群防群治力量台账
附件4:中山路街道民政领域高风险群体动态台账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17日
附件1:
养老机构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百日攻坚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台账
|
序号 |
区县 |
基本情况 |
养老服务领域群防力量 |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建立情况 |
洪涝和地质灾害“一险一案”应急预案 |
“七源”细化落实措施完善情况 |
高风险群体动态台账 |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
“两单两卡”推行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消防值班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
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员 |
养老机构 |
“安防三招” |
“安电三招” |
“七源”隐患排查情况 |
隐患处置情况 |
做法措施 |
工作亮点 |
每周进展 | ||||||
|
火源 |
电源 |
气源 |
水源 |
药源 |
食源 |
病源 | |||||||||||||||||||
|
示例 |
示例内容只作格式参考所用 |
共有养老服务机构XX家。 |
建立X家,未建立X家 |
建立X家,未建立X家 |
建立X家,未建立X家 |
建立X家,未建立X家 |
建立X家,未建立X家 |
开展X期,培训X人。 |
推行X家,未落实X家。 |
落实X家,未落实X家。 |
设立X家,未落实X家。 |
1.风险等级红色X家、橙色X家、黄色X家、蓝色X家; |
1.安装安检门X家、金属探测仪X家,入院安检落实X家; |
1.更换“不干涉”漏电保护插座X家,大功率设备更换X家; |
1.清理易燃可燃彩钢板X家; |
1.存在私拉乱接、线路老化X家,已整改X家; |
1.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X家,已安装X家; |
1.未开展水质检测X家,已整改X家; |
1.存在药品混放X家,已整改X家; |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X家,已督促办理X家; |
1.每日健康晨检不落实X家,已整改X家; |
排查隐患X家,已整改X家,整改率X%;对未整改隐患逐一明确责任人、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消防、食品、防汛等重点领域隐患分类建立台账。 |
1.建立“排查—整改—验收—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 |
1.推行“安全吹哨人”制度,从业人员主动上报隐患; |
1.本周排查机构X家,累计排查X家,覆盖率X%; |
附件2
中山路街道养老服务领域群防力量统一台账
|
序号 |
区县 |
类别 |
合计 | ||||||||||
|
区县民政部门养老服务科室从业人员(人) |
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人) |
乡镇(街道)民政经办人员(人) |
村社区 |
村(社区)民政服务人员(人) |
村(居)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人) |
基层老年协会成员(人) |
网格员(人) |
养老协管员(人) |
志愿者(人) |
其他 | |||
|
示例 |
永川区 |
XX |
XX |
XX |
北大桥村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
1 |
0 | ||||||||||||
|
2 |
0 | ||||||||||||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附件3
中山路街道民政领域群防群治力量台账
|
序号 |
区县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对应机构(人群) |
数量 |
群防岗位 |
群防人员姓名 |
联系方式 |
|
样例 |
永川区 |
中山路 |
中山路社区 |
致老尊享至善养老服务中心 |
35 |
村(居)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人员 |
XXX |
XXX |
|
独居老人 |
3 |
养老协管员 |
XXX |
XXX | ||||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1 |
村(居)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人员、儿童主任 |
XXX |
XXX | ||||
|
分散供养人员 |
1 |
邻里群众骨干 |
XXX |
XXX | ||||
|
...... |
....... |
XXX |
XXX | |||||
|
备注 |
1.此表为整合乡镇(街道)民政经办人员、村(社区)民政服务人员、村(居)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基层老年协会、养老协管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邻里群众骨干等民政领域群防群治末端防线,为日常走访帮扶、预警转移提供支撑; | |||||||
附件4
中山路街道民政领域高风险群体动态台账
|
序号 |
区县 |
乡镇 |
村 (社区) |
小地名 |
对象类型 |
对象姓名 |
风险类型 |
联络员 |
联络员 |
|
样例 |
永川区 |
中山路 |
中山路社区 |
致老尊享至善养老服务中心 |
地质灾害点 |
XXX | |||
|
独居老人 |
临崖临坡 |
XXX | |||||||
|
独居老人 |
低洼山洪易发区 |
XXX | |||||||
|
特困人员 |
XXX | ||||||||
|
低保对象 |
....... |
XXX | |||||||
|
困境儿童 |
|||||||||
|
留守儿童 |
|||||||||
|
重度残疾人 |
|||||||||
|
备注 |
1.此表为聚焦独居老人、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等重点对象,建立高风险群体动态台账,为临灾处置提供依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