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365666725/2021-00115 发文字号: 永中办〔2021〕6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7-16 发布日期: 2021-07-1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7365666725/2021-00115
发文字号: 永中办〔2021〕6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7-16
发布日期: 2021-07-1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永中办〔2021〕69号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相关科室:

    经街道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202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2021716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快补齐我街道村容村貌突出短板,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较真碰硬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督导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农村人居组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街道对各村绩效工作考核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现农村全域“五净一亮”(道路净,家园净,田园净,水域净,林地净,观瞻敞亮)为目标,集中攻坚“清五堆”(垃圾堆、柴草堆、粪污堆、土石堆、杂物堆)、“治十乱”(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挂衣物、乱接线路、家禽乱跑、乱烧秸秆垃圾、乱堆柴草土石、乱放杂物、私搭乱建和乱贴小广告),通过开展常态化督导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街道、村、社三级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形成“把工作抓在根上”的工作格局,实现乡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并长效保持。

二、组织机构、工作网格及职责

街道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农服中心、规环办、社区服务中心、党群工作、经发办、教管中心等部门的领导和各联系村领导为副组长,所涉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分管农业服务中心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服中心、规环办、社区服务中心、党群工作、经发办、教管中心和各联系村科室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王西洋、易泰宏、唐廉盛、侯良成、宋刘艳和粟嘉琪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为统筹安排每周、每月督查的时间及内容,收集、汇总、上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活动资料(内容包含:三级联检整改前后对比图、清洁村庄春夏秋冬季战役、清洁户评选、卫生改厕、农村人居环境的区级报道),每月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按考核内容进行督促指导考核评比,开展街道网格工作。

村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由包片领导、各联系社机关干部、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各社社长、各支部书记、和各村党员。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各社清洁家庭户评比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各院落的清洁卫生清理,督促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家庭门前三包”;负责村级每周集中检查发现问题数至少20个(双龙村至少15处、三星村至少10处),在每周三前自行安排检查时间完成。对区级每月集中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街道每2周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时整改,整改结果按1+4”整改标准评定(即问题原点整改情况,问题原点四周可视范围内同步整改情况,两项如若符合“五净”标准,则评定为“整改完成”,否则为“整改未完成”)。

社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由各社长、各社社员代表、党员和各社联系的村干部、机关干部。主要职责是配合完成区、街道、村级问题整改;按季度开展清洁家庭户活动,并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对参与评定的清洁家庭户进行积分表彰,并在其房屋前面悬挂相应的牌子。各社联系的机关干部工作组要积极组织各社干部、、代表、党员和积极分子,在集中整治期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和义务活动。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牵头部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按城市管理局要求开展工作。

2.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牵头部门: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按区人居办考核要求开展工作。

3.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部门:街道规环办,按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开展工作。

4.全面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督促各村完成公共区域的垃圾清扫并保洁,完成“三清一改”工作。积极开展“五净”、“五清理一活动”工作。牵头部门: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规环办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相关区级部门要求开展工作。

5.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按区供销社、农委的要求开展工作。

6. 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开展“三定三勤三看四个一”整治活动,确保“家园净”。牵头部门:街道党群办,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教管中心、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配合,按区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工作。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明确检查范围和对象

检查范围包括农村全域,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重点区域为五沿地区(沿高铁两边、沿高速两线、沿江两岸、沿旅游景区周边和沿城郊环线)、乡村振兴重点镇村、城乡结合部和国省县乡道(包括快速路、高速下道口至普通公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区域。一般区域即农村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存在争议的村社界交叉区域,由各村负责统筹相关社进行协商,明确划定责任区域。

检查对象4个村,覆盖街道31个社(双龙村考核狮子桥、吊脚楼、千田坳、荣兴厂社4个社,城中村的5个社未纳入考核)。

(二)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要求

公路及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及养护。辖区的拉臂箱主要分布在孙家口和北大桥2个村。孙家口18个村民小组,公路长度大约27公里全部硬化。北大桥7个村民小组,公路大约9.4公里,全部硬化。双龙9(4个纳入考核)个村民小组,公路大约8.5公里,全部硬化。三星2个村民小组,公路大约2.6公里,全部硬化。(1)路面:每天早上8:00前必须全部清扫完毕,8:00后开始保洁,冬季顺延半个小时。主要清扫路面垃圾,清除污泥、积水,堆积物、洒落物等,并将垃圾全部入池,保持。如遇重大检查全天路面整洁、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需要提前或延后清扫时间的,按街道办事处要求办理,不另增加任何费用。(2)边沟:路基及公路范围内无垃圾、杂物;边沟、截水沟等排水沟通畅无淤积、垃圾等;及时处理零星小塌方。(3)路肩:路肩平顺无杂草垃圾。(4)桥涵:桥面、伸缩缝内、支座周围保持清洁无杂物,保持桥面泄水孔排水良好,涵洞排水畅通,无淤塞;定期清洁桥梁栏杆、公示牌。(5)沿线设施:垃圾箱(桶)保持整洁,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牌保持清洁、醒目,警示作用明显;及时向所在村报告因恶劣天气造成行道树、标志牌倾倒等影响通行安全的情况,及时、主动向所在村报告损害行为。(6)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农户房屋前生活垃圾清理。

各村根据辖区工作量划分清扫保洁区域,要选用身体健康,清扫、清运相对固定人员对责任区域进行清扫保洁,并由各村对清扫保洁人员进行考核。街道有公益性岗位指标的情况下,优先考虑。

垃圾清运及处理。垃圾的清运街道已服务外包,按服务外包合同进行处理,各村要及时进行巡查并督促清运公司及时进行收运。对于各村因服务外包不到位,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或垃圾箱(桶)脏乱差问题,同时考核村和第三方公司。垃圾清运要求:(1)将沿线垃圾桶外垃圾清理入桶,桶周围不得有散放垃圾。(2)每个垃圾桶的垃圾要每日清理,垃圾存量不能超过垃圾桶的20%。(3)收集垃圾桶、拉臂箱的垃圾在区政府统一规定的压缩站倾倒。

(三)三级联检的检查内容及考核标准

以市和区级督察、暗访侧重点为导向,结合当前整治现状,确定“五净”检查内容及标准。

“家园净”检查内容及标准:

本方案中“家园”泛指农村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生活经营场所。

1. 人和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1)责任区域范围。居民户以建(构)筑物的起止为界,包括院坝及门前花池、入户道路;单位以项目建(构)筑物和流转土地、租赁空地边界为界,包括项目专用道路。

(2)责任内容。一是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区内无“五堆”,做好责任区内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二是包绿化美化。爱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悬挂物品等行为。三是包村容秩序:负责维护好责任区范围内的村容秩序,维护门前及周围的卫生秩序,制止“十乱”现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2. 农户庭院

(1)村民农房正立面区域(含院坝及院坝左右两侧、围墙内外)应做到“一眼净”。具体要求是院坝内除规整放置美化用绿植花盘、垃圾桶、清扫工具、固定靠农户墙体安装的生产生活设施和设备、临时晾晒物品和停靠车辆外,不得堆放、吊挂其他物品。农房四周无垃圾散落、无畜禽粪便、无污水坑凼、无乱堆乱放。花池内无杂草枯树。排水沟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沙等杂物沉积。

(2)柴草应码放整齐,堆放有序。树枝、竹子等细长型的柴禾,应先去掉叶子和去细丫枝,只留干枝,截成长短相当,扎成捆倚墙放置;玉米秆等秸秆类应进行捆扎后倚墙放置,宜少量存放。粗型木材应砍成条块状,横竖错落交替堆砌。重点区域摆放柴草位置统一在农房靠墙两侧或房屋后,一般区域可在农房正立面屋檐下堆放少量条块状柴禾(摆放长度不得超2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底楼窗户下沿)。用于堆放柴禾和杂物的偏杂房应建于农房靠墙两侧或屋后,不能脱离农房墙体私搭乱建。偏杂房应结构完整,保持整洁,不得使用废旧材料拼装。房屋顶层堆放的柴禾,应进行有效遮挡。

(3)使用规范围挡和包裹布。围挡应选用竹、木、不锈钢铁丝、塑料纱布材质,同一处围挡应使用一种材质,颜色一致。围挡颜色可选用草绿、天蓝、黑色、竹木本色。禁止使用广告布、横幅、商品塑料袋、床垫、木门、木板、窗帘、床单等作为围挡材料。用于遮阳避雨、防止扬尘的包裹布可选用草绿、天蓝、黑色的塑料胶布。围挡和包裹布应保持结构完整、整洁美观,无法保持整洁的要及时更换。

(4)畜禽圈养,圈舍应保持整洁。禁止畜禽随地乱跑、人畜共室,应与人的活动空间有效隔离,实行圈养。不得将院坝整体围合饲养畜禽。圈舍应倚墙(房屋左右两侧或背后)而建。确因地理位置受限,农房两侧及屋后无可利用空间,可在院坝一侧规范搭建圈舍。脱离农户宅基地范围(包括院坝部分)搭建的各类棚舍,属私搭乱建行为,应全面拆除。露天式圈舍应使用规范围挡,用于遮阳避雨的棚顶可采用树脂瓦或竹木材质规范建设,不得拉接塑料布等作棚顶。圈舍内除养殖器械外,不得乱堆乱放任何物品,及时清除粪便,保持清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农户可白天利用水田放养鸭鹅等喜水禽类,放养区域应使用规范围挡圈养,及时清理从圈舍到水田通道间产生的粪便。严禁在农房四周低洼地或挖坑蓄水养殖,形成黑臭水体。重点区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家禽圈舍,应根据地形高低、周围掩体等情况,合理设置围挡高度和围挡材料间隙密度,以达到不可视效果为整治标准。

(5)农房及构筑物保持外观完好,外立面干净,无破损,无污迹,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拉乱挂现象。清除房屋墙体上的牛皮癣广告和废弃的大幅商业广告。无人居住危房,无残垣断壁。国省县乡道沿线可视范围内残垣断壁,暂时无法拆除的,应设置围挡有效遮挡。旧房拆除后,应在2个月内清除建筑废料和复垦复绿,未清除建筑废料之前应设置规范围挡有效遮挡。村委会应在建筑废料周边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牌,列明监督责任人,清料最后截止时间。新房建设期间,不得将建筑物料堆放于道路沿线。因特殊原因暂时中断建设,应将建筑物料等转移至农房两侧或背后,沙石类建材应规范包裹,农房正立面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6)室内应洁净宜居、物件摆放整齐,农具清洁安全存放,家具无积尘,天花板无蜘蛛网,无霉烂气味。厨房用具干净卫生。有独立卫生间,厕屋有墙、有顶、有门,清洁、无臭。化粪池无渗漏、无粪便暴露、无蝇蛆。过粪管、化粪池盖板等设施完好。

3.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厂区内或流转的土地范围内,生产物资、机具应摆放整齐,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地面干净无垃圾,墙面美观无乱涂。不乱排污水,不乱堆乱放生产废弃物,垃圾及时清理。临路店铺应保持门面、墙面、牌匾干净整洁,不得超出门窗外墙外乱摆放、吊挂物品,以及从事买卖、加工、维修、制作等活动。不乱搭乱建、不乱停乱摆、不私拉线缆,店内要做到干净整齐。

4. 施工工地现场应在外围连续设置不低于1.8米的全封闭围墙或围挡,同一工地应使用同一种围挡样式。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施工工地外不得乱堆物料,工程完工后平整场地,保证路面完好,无堆积杂物。

5. 使用村内空地堆放生产物资等的露天堆场,应在经许可的界限范围内连续设置不低于1.8米的围墙或围挡,场内各类物料码放整齐,机械工具等停摆有序。不得在围挡外乱堆乱放,不得侵占公共区域筑墙围挡。不得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农房院坝作露天堆场。

6. 驻村企事业单位应做到定时打扫、物品摆放整齐、垃圾定点存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内部及周边干净整洁有序,积极配合镇村环境整治工作。

“田园净”检查内容及标准:

1. 田间地头无乱搭乱围的围挡,无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无“五堆”,无废旧农膜,无秸秆、尾菜、生产包装物等废弃物乱堆。

2. 禁止使用露天粪坑,沤肥和蓄水坑应加盖板密闭。盖板应安装牢固安全。废弃的露天粪坑应覆土填埋。

3. 畜禽养殖场以及工矿企业不得向田间地头乱排污水。

4. 无露天焚烧行为或痕迹。

5. 不得在田间地头私搭乱建。废弃的养殖圈舍应彻底清除干净。

“道路净”检查内容及标准:

本方案中“道路”涵盖道路沿线所有附属设施。

1. 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交通护栏无空缺、损坏、移位、歪倒。雨箅等设施保持齐全、完好,与路面保持平顺,无缺损、移位,无堵塞。

2. 道路两旁及绿化隔离带、边沟、涵洞、路桥等不见“五堆”。修剪过后的树枝及时清除,不得堆放在道路沿线。禁止在路面、护栏上晾晒物品。

3. 垃圾收集点(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保持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和污迹,无明显异味。垃圾不满溢。垃圾箱(桶)应保持设施完好无损坏,盖板日常应处于密闭状态。

4. 运载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液体的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抛洒,无污损路面现象。

5. 道路两侧及公共场地的公交候车亭、文体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排列有序,保持整洁、完好无损。

6. 村内道路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

7. 村内施工工地出入口处、机动车清洗场站地面平整,无坑洼,周边干净。无污水、无泥浆排入农村道路,无占道冲洗车辆、损坏污染道路现象。

8. 行道树无死株,无危树危枝,树叶不影响电力、通信、警示标志等设施正常运行。

9. 力、通信等立杆和空中架设的缆线整齐规范,不乱拉乱设。废弃的缆线和立杆应及时清除,管线“蜘蛛网”及时清理。各类立杆表面整洁,设施完好,无乱涂乱画,无乱贴小广告。

10. 乱停乱放的废弃车、“僵尸”车。

“水域净”检查内容及标准:

本方案中“水域”涵盖村内河流、水库、池塘、沟渠等。

1. 农村水域水面清洁、无淤堵,沿岸整洁。

2. 禁止在农村水域岸边从事污染水体的餐饮、食品加工、洗染、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

3. 河道应通畅、边坡整齐、设施安全、无垃圾乱堆,禁止在河道中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非法占用河道、破坏河道安全设施等行为。

“林地净”检查内容及标准:

本方案中“林地”涵盖村内树林、竹林、绿地、村内空地等。

1. 林地内无“五堆”。

2. 禁止将危险物品、生活垃圾、建筑弃料等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至林地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3. 禁止在林地内私搭乱建。

五、工作经费预算及支付方式

孙家口、北大桥、双龙村按700//月计算,三星按1000//月计算,31个社共267600元。其中:孙家口村清扫费用:18个社,每月12600元,全年共计151200元;北大桥村清扫费用:7个社,每月4900元,全年共计58800元;双龙村清扫费用:4个社,每月2800元,全年共计33600元。另城中村5个社未纳入人居环境考核,但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仍按原标准(450/月)进行补助,由村组织人员对5个社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保洁;三星村清扫费用:2个社,每月2000元,全年共计24000元。清扫工具由各村负责购置。

支付方式:街道按月支付各村,根据区考核和街道考核结果,各村在次10日前开据“重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在街道领取。

六、工作考核

(一)核分值设置

实行每月考评,年度终评。采用综合评价法,把日常考评与专项考评相结合。考核评价分两个方面,基础分为200分,一是对公路及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及养护方面,按照《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公共区域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进行考核(每扣130元,3/0.1分),;二是对三级联检工作考核,扣分不设下限,加分上限30分。村所辖社的扣分,合计列入对该村进行扣分。按照《中山路街道人居环境整治三级联检评价分值设定规则》进行考核(每扣、增130元,3/0.1分);对一个问题同时涉及两个考核内容的,两个考核内容分别扣分。

(二)考评内容

1. 对公路及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及养护方面的考核按照《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公共区域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内容进行考核。

2. 级联检考核内容

(1)专项考评。街道人居办按“五净”标准,每月对四个村社社31个社开展全要素体检评分。20215月至7月三级联动集中检查重点区域,从8月份起覆盖农村全域。专项考评工作按月开展。

(2)检查任务落实评分。核查一个考评周期内村级每日巡逻和每周集中检查整改情况。村级每日巡逻是否按要求开展,是否完成单日检查里程、户数;村级集中检查是否按要求开展,是否完成指定检查任务数量。

(3)整改落实情况评分。核查一个考评周期内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村社级每日巡逻中发现的公共区域日常保洁类问题是否“当天发现次日整改销号”;其他各级各类检查或反映交办问题,是否在7日内按要求完成整改。

(4)挂牌督办评分。列入区级重点督办清单的问题,从公布之日起计,实行单日连续扣分,直至问题销号。一个考评周期内仍未销号的,计入下一个考评周期,继续实行单日连续扣分。

(5)媒体报道评分。每个村每月配合完成一期区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未完成的给予扣分处理。

(6)清洁户评选评分。街道所辖村以村民小组为单元,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清洁户评选活动,分别于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下旬前完成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应在村民小组显著区域公示并进行红黑榜曝光,公示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公示牌上应明确标明评选时间。对农户的评选认定结果应同时在农房前显著位置进行张贴,认定结果与上次评选不同时,应及时更换。检查中发现未开展评选、群众知晓率低、评选结果未公示或未及时更新等情况,给予扣分处理。

(7)其他扣分情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因任务落实不力,被区级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或被区领导点名批评的。

(8)加分情形。农村村社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受到区级及其以上通报表扬,在区级及其以上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的,超额配合完成媒体宣传任务的进行加分,加分项上限30

(9)否决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因任务落实不力,被市级及以上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或被市级及以上领导点名批评的。该村只能确定为“一般”等次。

七、年度终评

年度终评结果分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根据全年月考评结果统计,平均分值作为年度终评分值。按照1:2:1比例确定三个等次对象。

八、结果运用

(一)通报排名。为真实反映各街道工作进展,及时查漏补缺加快进度,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局面,每月对各村督导评价得分进行一次排位,并在街道党政联席会和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通报。

(二)约谈机制。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村社,由街道分管领导约谈村社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人;对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街道,由街道主要领导(街道农村社社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该村社主要负责人约谈。

(三)对年度终评结果为“好”的村社,予以通报表扬,并在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结果为“一般”的村,在街道年度考核中进行扣5

附件:1.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公共区域考核细则

2. 中山路街道人居环境整治三级联检评价分值设定规则

附件1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公共区域考核细则

1、陈年垃圾

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村内空地等区域无陈年垃圾(占地面积大于2平方米)。

发现一处扣1

2、临时堆点

村内主要道路沿线无临时性垃圾堆放点。

发现一处扣0.5

3、住宅周边

农户房前屋后无随意倾倒垃圾、无堆放垃圾。

发现一处扣0.5

4、公路路面

每日按时对主要公路路面(路肩)进行清扫,无漏扫;道路无垃圾、无污泥、无堆积物、无洒落物;边沟、截水沟等排水沟通畅无淤积现象。

发现一处扣0.5

5、白色垃圾

在保洁范围内无白色暴露垃圾。

发现一处扣0.1

6、水面垃圾

村内河流、沟渠等无漂浮垃圾。

发现一处扣0.1

7、河沟乱倒

无直接将垃圾倾倒于河、沟、塘现象。

发现一处扣1

8、垃圾清运

垃圾池(箱、桶)内的垃圾不得超过池(箱、桶)的20%,垃圾池(箱、桶)外不得有暴露垃圾,并保持垃圾箱(桶)清洁。

发现一处扣1

9、垃圾焚烧

无垃圾直接焚烧现象(包括焚烧池、简易焚烧炉或露天直接焚烧等)。

发现一处扣3

10、牛皮癣

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行为。

发现一处扣0.1

11、群众举报

如遇群众来电、发图片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举报一次扣1

12、其他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检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发现一次扣2

附件2

中山路街道人居环境整治三级联检评价分值设定规则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分值设定

备注

专项考评

家园净

一个被检查单元不合格扣1

对被检查单元按“家园净”全要素标准整体评价,全部合格不扣分,一项或多项不合格,按一个单元整体扣分

田园净

发现一处问题扣0.5

按“田园净”检查标准评价

道路净

发现日常保洁类问题,一处扣1分;

发现其他问题一处扣0.5

按“道路净”检查标准评价;

日常保洁类问题指垃圾满溢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乱倾倒

水域净

发现一处问题扣0.5

按“水域净”检查标准评价

林地净

发现一处问题扣0.5

按“林地净”检查标准评价

检查任务落实情况

村级每周一集中检查问题数至少20个。其余每日巡逻单向里程不少于5公里,照片张数不少于15张,其中环卫设施处至少5张。社级每周集中检查问题数至少20个,其余每日巡逻不少于10

检查任务数少一个,扣1分;每日巡逻未按要求完成,一次扣2分。


村每周三以前开展集中检查;在7日内完成问题整改

发现未按规定时间开展检查的,扣5分;发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5


村认定为完成整改的问题,街道核查同一问题认定整改未完成时

发现一处扣10分,并实行单日连续扣分直至销号。每超一天扣5分。


整改落实情况

村级每日巡逻发现的属于公共区域日常保洁类问题,应次日内完成整改

发现一处未完成次日整改完毕,扣2


其他问题整改应在发现或交办之日起7日内完成整改

超出整改时限,实行单日连续扣分直至销号。每超一天扣5分。


媒体报道

每月配合完成一篇区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未完成扣1


清洁户评选

每月在村域范围内随机走访20户常住村民,开展清洁户评选知晓率和参与率调查。

走访调查中发现1户不清楚或未参加评选,扣1分;常住村社社民房前未张贴有评选结果认定标识,扣0.5/

“清洁户评选”从20217月份开始纳入考评

每月查看清洁户评选公示牌

检查发现公示牌无公示信息,扣1/处;信息未及时更新(公示牌未标明评选时间视为未更新信息)扣0.5/

其他扣分情形

被区级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

一次扣5


被区领导点名批评的

一次扣10


加分情形

农村村社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受到区级及其以上通报表扬

区级一次加5分;市级一次加20分;国家级一次加30

加分上限30

作为先进典型在区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的村

一次加5

超额配合完成媒体宣传任务

在《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等国家主流媒体每刊发1篇正面宣传报道,加15分;在《重庆日报》《重庆日报农村社社版》、重庆卫视等市级主流媒体每刊发报道1篇正面宣传报道加10分;在区融媒体中心全媒体发布1篇加3分,区级媒体电视专题报道加5分。同一报道内容只加一次。

否决项

农村社社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因任务落实不力,被市级及以上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或被市级及以上领导点名批评的村

年度终评直接纳入“一般”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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