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790725814N/2026-00041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仙龙镇 | 成文日期: | 2026-08-20 | 发布日期: | 2026-08-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790725814N/2026-00041 | ||||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仙龙镇 | ||||
| 成文日期: | 2026-08-20 | ||||
| 发布日期: | 2026-08-20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以“服务村镇建设,促进建设事业发展”为宗旨。主要职责是:负责规划自然资源、村镇建设、交通建设、市政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具体如下:
1.负责宣传贯彻上级关于规划建设、工程质量、招标投标、房屋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2.负责为村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年度建设计划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以及实施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3.负责为村镇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定点、放线、验线、审核、施工许可证申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调服务。
4.负责市政工程实施、市政设施管理、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镇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容村貌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5.负责本级建设项目管理业务,为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核发、村镇工程施工许可证签发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调服务;协助管理农村建筑工匠;协助执法机构查处违法建筑。为上级规划建设部门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招投标管理、安全监管、房产交易等工作提供协助服务。
6.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管、污染监测防治等环保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7.负责为农村公路规划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负责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业务;指导各村规划修建村级公路、桥梁、涵洞等;协助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辖区内的交通建设。
8.负责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
9.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10.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完成有关事务性工作任务。
11.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经费保障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5年度收入总计170.29万元,支出总计170.29万元。
2.收入情况。2025年度收入合计17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8.10万元、降低76.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由原农业服务中心更改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员数量减少,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2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5年度支出合计17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8.10万元、降低76.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由原农业服务中心更改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员数量减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70.29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29万元。与202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8.10万元、降低76.62%;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8.10万元、降低76.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由原农业服务中心更改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员数量减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8.10万元、降低76.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由原农业服务中心更改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员数量减少,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6万元,增长8.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社保等正常调增,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支出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8.10万元、降低76.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由原农业服务中心更改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员数量减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6万元,增长8.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社保等正常调增,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社区支出140.66万元,占82.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6万元,增长1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等正常调增,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99万元,占8.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降低25.0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由原农业服务中心更改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员数量减少,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7.69万元,占4.52%,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6.96万元,占4.09%,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1.21万元、降低84.1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由原农业服务中心更改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员数量减少,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89万元,降低77.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由原农业服务中心更改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员数量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办公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合署办公,会议费在本级中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降低70.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数量减少,培训人次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5年度不涉及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5年度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仕均
联系电话:023-4956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