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90725814N/2021-00075 发文字号: 仙龙府发〔2021〕5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仙龙镇 成文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6-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790725814N/2021-00075
发文字号: 仙龙府发〔2021〕5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仙龙镇
成文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6-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仙龙府202152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的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的部门协作,增强社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减少疾病复发,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影响,根据区政府关于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由于人员调动,决定成立变更仙龙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及主要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唐宗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成  员:邓泽奎  镇平安建设办主任  

       龙云  镇派出所所长   

       李英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冯仕均  镇财政办主任   

       杨海鹰镇司法所所长   

       冷丽  镇卫生院院长   

       李镇卫生院公卫科长

       张术涛  镇卫生院精防医生

       各村()委会主任及乡村医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办,负责精神卫生日常工作,由邓泽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镇政府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村居委会应当协助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

(二)镇卫生院负责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和康复指导。

(三)民政、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将无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或危险性评估三级以上患者,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四)司法部门敦促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

(五)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定期会商患者情况。

(六)每年召开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6次。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

20216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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