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8XL/2026-00024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6-07-31 | 发布日期: | 2026-07-3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6年卫星湖街道农业机械 安全监管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8XL/2026-00024 |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 ||||
| 成文日期: | 2026-07-31 | ||||
| 发布日期: | 2026-07-31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6年卫星湖街道农业机械 安全监管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 有效性: | |||||
永卫星湖发〔2026〕32号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6年卫星湖街道农业机械
安全监管方案》的通知
各村、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6年卫星湖街道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卫星湖街道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街道、村两级属地监管职责,强化外地农机作业安全管理,全面保障农机生产安全,确保无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措施及任务安排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1. 成立街道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街道党工委书记彭万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周霞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喻身建
成 员: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职 责:统筹协调全街道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
2. 设立街道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成 员: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全街道农机安全及执法监管工作,督导全街道各村(社区)农机安全工作,处置突发较大以上农机安全责任事故。
3.设立各村监管总负责人及专班监管成员
各村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总负责人为各村党总支书记,各村农机安全监管员由综治专干负责
村组长:各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大竹溪村石陈、凤龙村陈钱、南华村苟祥、七郎村魏成明、石龟寺村李天能、石脚迹村吕正黎、小竹溪村高鹏
职 责:负责各村农机安全作业现场监管及宣传工作,对本级及外来农机进行全面信息登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和签订安全告知书,安全巡查农机作业现场。
(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会
工作内容:7月至8月农机作业高峰时段,在作业前、中、后分别开展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会。其中,7月农机作业高峰前召开一次研判会,分析预判作业期间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制定应对措施;作业高峰期(7月下旬—9月上旬)每周召开研判会,汇总当周农机作业安全情况,包括隐患排查、事故情况、监管落实等方面,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明确下周工作重点。
责任部门: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
时间节点:7月—9月,按要求定期召开
(三)外来农机作业全流程监管
1. 跨区作业农机信息登记
工作内容:8月初,各村人员在各主要交通路口、农机作业集中区域设立登记点,对进入我街道的外来农机进行全面信息登记,建立详细台账。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公室
时间节点:7月21日—9月10日
2. 安全宣传与责任书签订
工作内容:在进行外来农机登记的同时,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和安全告知书,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驾驶员安全作业意识。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时间节点:7月21日—9月10日
3. 落实属地管护与监管责任
工作内容:7月中旬,督促属地村根据辖区内农机作业区域分布情况,为每个作业区域配备现场安全监管员,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明确现场安全监管员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秩序维护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
时间节点:7月25日前完成人员配备与备案
4. 维修支持与慰问服务
工作内容:农机作业期间,组织技术人员组成服务小队,深入田间地头,为农业机械开展免费维护工作,同时向农机驾驶员赠送避暑药物,提醒注意防暑降温。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时间节点:8月1日—8月31日
(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 农机隐患排查与整改
工作内容:7月,在农业作业高峰期前,组织人员对本地农机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农机牌照、驾驶员证件、农机安全性能等,建立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提高本地农机驾驶员安全意识。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时间节点:7月21日—7月31日
2. 划定集中停靠点及配套工作
工作内容:7月下旬,各村(社区)根据外来农机作业区域分布和数量,在交通便利、安全设施完善的地方划定集中停靠点和机收作业服务站,做好集中停靠点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保障饮用水源供应;做好卫生环境清理工作,定期进行清扫。并请将设置集中停靠点情况报送至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时间节点:7月21日—7月31日完成划定及配套工作
(五)安全督查与宣传教育
1. 村(社区)安全主体责任检查
工作内容:农机安全作业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由副组长带队对各村农机安全管理台账、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履职不力的村,进行定期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时间节点:8月1日—8月31日
2. 宣传与咨询投诉受理
工作内容:7月—8月,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安排通过村级大喇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机作业安全知识、安全投诉电话和受理流程,及时回应并处理相关问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时间节点:7月21日—8月31日
(六)总结与销号
工作内容:9月初,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本次农机安全作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整理完善各类工作资料,包括领导小组文件、研判会记录、隐患排查台账、检查记录、宣传资料等,形成完整的工作档案。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对该安全问题进行销号。
责任部门: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时间节点:9月10日—9月15日
附件:1. 卫星湖街道农业机械跨区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提示
2. 永川区机收安全告知书
3. 永川区跨区作业农机手安全生产承诺书
4. 永川区本地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台账
5. 永川区外来跨区作业农业机械登记及隐患排查台账
附件1
卫星湖街道农业机械跨区作业
安全监管工作提示
一、实行报备登记制度。凡是外地来永开展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前当地必须报备登记。由属地村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驾驶证和跨区作业证“三证”,农机安全保险等,所有证件、资料齐全有效后,才能下田作业。本地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实行街道、村报备登记制,外出跨区作业参照外来联合收割机报备登记制度执行。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各级专题会、院坝会、村村响等方式,广泛加强联合收割机机手、村民群众等安全教育。村社要加强收割农户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督促检查作业环境安全。督促农机手在收割作业前必须对作业道路、田间进行勘查,对危险地段和障碍物,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识标记,确认作业现场没有无关人员后才能收割作业。
四、严格规范田间作业。收割机驾驶室及驾驶座不得超员乘坐,不得放置有碍操作及有安全隐患的物品。驾驶操作人员和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着装应避免被缠挂,留长发的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作业期间,应设立旁站安全观察员,杜绝一切人员靠近收割机。卸粮时人体不准进入粮箱,不准用手脚或其他铁器伸入卸粮搅龙闸门内清理粮食。严禁高温作业,注意防暑降温,尽量选择温度相对较低的时段收割作业。勿疲劳驾驶操作机具;严禁驾驶员酒后生产作业。
五、加强非作业期间安全管理。联合收割机上道路行驶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非作业期间,各镇街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收割机不得牵引其他机械,粮箱禁止载人或载物。
六、明确机械安全责任事宜。各村要加强机收工作指导,让收割机手与雇主,在收割作业前就收割数量、单价、安全责任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好相关安全协议、承诺书等,预防经济纠纷,明确安全事故责任。
七、不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发现各级督查及时上报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附件2
永川区机收安全告知书
1.外地来永开展跨区机收联合收割机须“三证”齐全有效并配有辅助作业人员才能下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驾驶证和跨区作业证)
2.收割机作业前,须对道路、田间进行勘查,对危险地段和障碍物应设明显的标记。与雇主就数量、单价等达成一致,并商定收割安全相关事项。
3.驾驶室及驾驶座不得超员乘坐,不得放置有碍操作及有安全隐患的物品。驾驶操作人员和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着装应避免被缠挂,留长发的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
4.卸粮时人体不准进入粮箱,不准用手脚或其他铁器伸入卸粮搅龙闸门内清理粮食。
5.联合收割机上道路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
6.收割机不得牵引其他机械;粮箱禁止载人或载物。
7.高温作业注意防暑降温,尽量选择温度相对较低的时段收割作业。勿疲劳驾驶操作机具。
附件3
永川区跨区作业农机手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生、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农业机械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精心维护机车,严格遵守检审制度,保持机车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机车,杜绝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遵守如下农机安全管理规定:
1.不驾驶(操作)假牌、无牌或未经检验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它农业机械;
2.不持假证、无证或证件失效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3.不酒后、疲劳和违反操作规程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4.不使用农业机械违法载人行驶;
5.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
6.不使用私自更换大功率发动机,私自改变安全部件的农业机械,确保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完好;
7.不将机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8.田间作业时,规范操作,注意电力、水利等农业设施,确保人机安全;
9.服从当地安全管理,不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我一定遵守承诺,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或未认真遵守承诺的,本人自愿接受交通及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相关处罚。
承诺人: 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永川区本地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台账
填报单位: 镇(街)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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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农机服务 主体名称 |
牌照号 或出厂编号 |
农机 类别 |
保险 情况 |
常用地 |
是否跨区 使用 |
村监管负责人 及电话 |
镇监管负责人 及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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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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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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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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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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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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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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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农机服务主体名称填写机械所属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牌照号填写在农机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车牌号,无牌照号填写机身铭牌或出厂合格证上注明的出厂编号,两样均无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3.农机类别按机械名称类别填写,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乘座式插秧机、手扶式插秧机、农用无人机、烘干机、微耕机、装载机、挖掘 机、 田间运输机。暂不填报农产品加工机械;
4.保险情况:按已参保农机作业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个人意外伤害险类别填报;
5. 常用地:按机械经常使用地域填报,如跨区使用请注明。
附件5
永川区 镇(街) 村外来跨区作业农业机械登记及隐患排查台账
时间:2026年7月—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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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农机归属地 |
牌照号 |
机手姓名 及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农机 类别 |
服务地点 |
集中停放点 |
进入、离开辖区 日期时间 |
隐患排查情况 |
村监管负责人及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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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时间:月日 离开时间:月日 |
证件□灭火器□ 保险□ 作业辅助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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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时间:月日 离开时间:月日 |
证件□灭火器□ 保险□ 作业辅助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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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时间:月日 离开时间:月日 |
证件□灭火器□ 保险□ 作业辅助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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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时间:月日 离开时间:月日 |
证件□灭火器□ 保险□ 作业辅助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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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时间:月日 离开时间:月日 |
证件□灭火器□ 保险□ 作业辅助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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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时间:月日 离开时间:月日 |
证件□灭火器□ 保险□ 作业辅助员□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写说明:
1.农机归属地、牌照号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上注明的登记机关和牌照号填写,无行驶证的填写机械铭牌上的出厂编号;
2.机手姓名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上姓名填写,无驾驶证的填写实际操作员姓名;
3.农机类别按机械种类填写。包括: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拖拉机、旋耕机、无人机等;
4.服务地填写机械作业的具体地点;
5.集中停放点填写镇(街) 明确的集中停放地点名称;
6.进入、离开辖区日期时间按机械实际进出辖区日期时间填写;
7. 隐患排查情况按表格中证件、保险、作业辅助员、灭火器四项内容排查 ,按排查情况在 " □"内打"√ "或"×" ,联合收割机证件需检查“行驶证” 、“驾驶证” 、“跨 区作业证”等三证;
8.备注栏填写其它需说明的隐患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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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2026年7月2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