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8XL/2021-00135 | 发文字号: | 永卫星湖发〔2021〕9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8XL/2021-00135 | ||||
发文字号: | 永卫星湖发〔2021〕9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农村人居组办发〔2021〕6号)要求,结合卫星湖实际,制定了《卫星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现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卫星湖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农村人居组办发〔2021〕6号)要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乡村环境,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经街道研究同意,决定在辖区常态化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清理“蓝棚顶”、清理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清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堆、清理田间地头的废弃物、清理管线“蜘蛛网”,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易反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培养农民群众清洁卫生习惯,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意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二)基本原则
——街道主责,群众主角。明确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为“一线总指挥”,做好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行动自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群团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统筹谋划,分档整治。“五清理一活动”要与美丽宜居乡村打造、美丽庭院建设、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要与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布局等共同谋划。要针对各村自然禀赋、开发价值、区位交通、居住人员和经济实力各不相同等实情,科学确定整治标准和模式,按照分批次分步骤、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整治,避免工作过程简单化、“一刀切”。
——内外兼修,标本兼治。既要集中整治村庄“脏乱差”问题,给农民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又要由表及里、纵深推进。要增强农民群众保持良好环境卫生的自觉性、主动性,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管护长效机制,确保“五清理一活动”快见效、见长效,防止“一阵风”“走过场”。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蓝棚顶”。对于农民群众搭建的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可采取改建坡屋顶等方式进行风貌塑造。对于农户房屋周边和路边、树下、塘边等公共区域私搭乱建的“蓝棚顶”,逐步依法依规进行整治。(牵头部门:征地办;配合部门:各村(社区))
(二)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开展摸排,引导房主进行归整。在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对破旧房屋通过流转、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利用。特别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已无人居住或失去使用功能的垮塌房舍、残垣断壁,依法依规进行整治。(牵头部门:征地办;配合部门:各村(社区))
(三)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动员农民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各种生产生活杂物,屋后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将柴草码放整齐,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实现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整洁有序。房屋正面不准放任何物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房前屋后“三堆”(垃圾堆、土石堆、粪堆)。(牵头部门:环保办;配合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四)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引导农民群众对田间地头乱搭乱围的围栏、围档等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及时规整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对田间私搭乱建的简易棚房进行拆除,确有生产需要的简易棚房进行规范。回收利用田间地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农药、肥料、饲料等包装废弃物。(牵头部门:征地办;配合部门:农业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
(五)清理管线“蜘蛛网”。逐步梳理规范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的有线电视、通信、电力等管线。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管线规范入地,需架设外露部分采取归类捆扎、贴墙、穿管等方式进行规整。(牵头部门:经发办;配合部门:广播站、联通、移动、铁通)
(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强化示范引导,大力推进卫生街道、卫生村创建。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建设1-2个健康示范村。深入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进一步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牵头部门:爱卫办)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
各村(社区)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针对不同档次村明确行动目标、整治标准、时序安排和责任分工,利用村民大会、院坝会、宣传展板、标语、广播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氛围。2021年重点在“五沿”区域(沿高铁两边、沿高速两线、沿江两岸、沿旅游景区周边、沿城郊环线)、乡村振兴重点村、第三档村等开展试点示范。
(二)渐次推进阶段
2022年在总结试点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方案,细化措施,强化保障,广泛发动群众,推动专项行动由“五沿”地区向面上渐次推进,确保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更大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
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开展督导评估,巩固整治成效,对工作开展好、完成质量高的村和村庄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问题明显、问题反复反弹的予以曝光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到2025年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由街道办事处区统筹推进,各牵头配合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单项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送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总支书记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于5月30日前,根据“五清理一活动”各单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联系人,覃刚。电话,023-49681620。QQ群,卫星湖人居工作群。
(二)细化落实措施。坚持先易后难、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各牵头部门(单位)要结合配合单位职能职责认真梳理相关任务内容,事项化、清单化安排布置单项工作任务,细化实化责任单位。每一个事项或每一个任务,都要明确一个责任单位,尽量避免一个事项有多个责任单位,确保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各村(社区)要组建工作推进专班,以行政村为单位,对“五清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制落实,推进各项任务。要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花小钱或少花钱办大事,加强相关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鼓励受益农民群众积极投劳筹资及社会资本投入专项行动。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建立暗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推动解决。建立群众事群众干、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筑牢广泛、直接的监督防线,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核查整改群众反映问题。
(四)强化工作调度。街道建立季调度、半年通报制度,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工作排位和考核。各牵头部门(单位)和各村(社区)每季度末将工作开展情况和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1)报送农业服务中心。办事处将定期通报各村进展情况,促进交流学习,指导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卫星湖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卫星湖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
镇街 |
清理“蓝棚顶” |
清理无人居住的废旧房 |
清理房前 |
清理田间地头 |
清理管线“蜘蛛网” |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 ||||||||||||
清理数量 |
清理面积 |
摸排房屋(宗) |
归整房屋(处) |
整治并长效保持户数 |
累计 |
本季新增 |
清理数量 |
清理管线长度 |
本季度宣传动员次数 |
本季度开展 活动次数 | ||||||||
累计 |
本季 |
累计 |
本季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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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 |
累计 |
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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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 |
累计 |
本季 |
累计 |
本季 | |||||
注:1.本表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报表报送,每一季度末(24日)前报送到覃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