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86T/2021-00131 发文字号: 永胜利路〔2021〕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1-06 发布日期: 2021-01-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关于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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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永胜利路〔2021〕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胜利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1-06
发布日期: 2021-01-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关于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

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胜利路〔2021〕2号

各村(社区),街道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2021年春节将至,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叠加,进一步加强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排查治理突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药品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若干措施》、《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食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到随着春节的临近,食品市场将迎来消费高峰,各类庆祝活动繁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艰,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践行食药品安全理念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药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系列工作要求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媒体宣传引导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刻领会做好食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食药品安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推动食药品安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努力形成人人想食药品安全,人人讲食药品安全、人人抓食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各部门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围绕春节期间消费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产品和区域开展重点监管,以冷链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及水产品、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食堂(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地)、农村集体宴席、城区餐饮等为重点场所,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执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最强措施严防各种重大食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食用农产品市场源头监督检查。组织对消费集中的重点品种畜禽、禽蛋、水产品、蔬菜、粮油等生产主体进行重点巡察检查,围绕农药残留超标、违禁兽药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监管,重点整治私屠滥宰,以及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行为。责任单位:农服中心牵头、各村(社区)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辖区中小学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督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食材的进验货记录、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行为,禁止学校食堂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严查超范围经营散装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等行为。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制售假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共同守护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责任单位:教管中心牵头、平安办、卫健办、市场监管所、市政大队、公安派出所、各村(社区)

重点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监督检查。加大对冷链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酒类等节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排查使用回收食品违法生产食品行为,严防过期、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按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单位等猪肉产品进货渠道监管,落实肉制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购进票据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查非法渠道购入和购进不合格猪肉制品违法行为。要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加大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和广告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和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标签标识监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以及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责任单位:经发办牵头、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卫健办、农服中心、市政大队、各村(社区)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周边环节全面监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等各项措施。入市交易冷链产品未消毒不得入库,未核酸检测不得入库。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进口和非进口产品全面分开,落实进口非冷链商品季节性监测工作。强化境外物品管理,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确保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加大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牵头、经发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开展企业食堂专项整治。各村(社区)摸清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单位食堂的数量、分布、许可情况,建立基础台帐,并报告市场监管所。市监所根据摸排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食堂的操作流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极易引起食物中毒的易发多发风险点开展重点检查,督促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坚决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理,将安全隐患查处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经发办牵头、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对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食堂的数量、分布、许可情况开展摸排,建立基础台帐,并会同市场监管所对建筑工地食堂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使用过期(回收)食品等易引发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的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打击。责任单位:规环办牵头、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开展养老机构食堂专项整治。对辖区范围内的养老机构食堂的数量、分布、许可情况开展摸排,建立基础台帐,对养老机构食堂设施设备陈旧、布局流程、原辅材料购进、食品留样等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责任单位:社事办牵头、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开展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治。根据《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工作。村、社区协管员要摸清辖区家庭集体宴席的举办情况,督促举办者、承办者填写《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报告登记表》、《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制作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卫健办牵头、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协助

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渠道、购销凭证、仓储条件等监督检查,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疫苗质量监管;针对近期排查出的风险,卫健办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所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辖区医疗机构、诊所完成使用过期药品、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的整改。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牵头、各村(社区)

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商场、超市、酒店、饭店、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做好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公共区域消毒、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等常态化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严肃进行限时整改或停业整顿。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牵头、卫健办、经发办、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全力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加大对食药品突发事件、敏感问题等关联舆论舆情风险研判,严格落实重大敏感事件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机制,严防各类负面炒作破坏活动。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认真抓好节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梳理总结春节期间工作的亮点、难点,每周五15:00前报送附件2:食品安全重点整治统计表、附件3:食堂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至街道食药安办,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附件4: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及整治情况表)。

(三)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治理走过场,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倒查追责。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战时”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力量备勤,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发生食药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报告街道办事处(49882041,49862041),电话报告20分钟以内。

(联系人:陈芳,联系电话:49863274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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