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08D/2025-0001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青峰镇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发布日期: | 2025-07-0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08D/2025-0001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青峰镇 |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
发布日期: | 2025-07-0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位于永川区城区西部,幅员面积49.1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6万人,辖区5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青峰镇人民政府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即党群(含纪检)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青峰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单位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879.69万元,支出总计3879.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04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87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04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9.69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87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04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826.93万元,占47.09%;项目支出2052.76万元,占52.91%。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79.6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5.04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18万元,下降7.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5.79万元,增长37.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18万元,下降7.52%。主要原因是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5.79万元,增长37.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临时救助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5.27万元,占28.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57万元,增长15.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进3名公务员,相关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0.70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4万元,下降86.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村未实施门楼牌更换,故相关经费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93万元,占2.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7万元,增长39.8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进1名事业人员,相关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8.18万元,占13.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95万元,增长17.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临时救助资金等。
(5)卫生健康支出115.75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3万元,增长17.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医疗保障经办事务经费等。
(6)节能环保支出10.52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资金等。
(7)城乡社区支出177.77万元,占4.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3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补缴事业人员2022年超额绩效及正常增人增资。
(8)农林水支出983.60万元,占25.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68万元,增长28.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事一议太阳能路灯资金及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等。
(9)交通运输支出595.49万元,占15.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12万元,增长1157.10%,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等。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2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区县商贸企业达限纳统奖补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146.38万元,占3.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3万元,增长28.9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04万元,占2.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42万元,增长260.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等。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1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3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3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86万元,下降73.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市级补助和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等。本年支出2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86万元,下降73.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市级补助和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等。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出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安排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安排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5万元,下降34.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严格把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3.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6.9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27批次18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5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2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17.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召开次数减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等事宜。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差旅费。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5万元,下降15.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运行经费开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2.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2.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2.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及政府采购工程等。
2024年我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财会监督等持续深度融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专项资金依法依规、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052.7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4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2024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2024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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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薏年 023-4962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