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008D/2021-00170 发文字号: 青峰府发〔2021〕10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青峰镇 成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峰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008D/2021-00170
发文字号: 青峰府发〔2021〕10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青峰镇
成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峰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青峰府发〔2021107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峰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的通

各村(居)、相关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青峰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人民政府

202171

(此件公开发布)

      青峰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为切实推动青峰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永川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的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为全力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建设,镇、村(居)二级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完善监管和保障机制,强化垃圾分类法规、标准、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对垃圾分类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二、分类指导员队伍建设

镇级层面:明确专人负责本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

村(居)层面:明确专人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组建村(居)分类指导员队伍。

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来源主要包括: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 村(居)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热衷于环保公益事业的人大代表、楼栋长、志愿者、环卫保洁人员和物业工作人员等。

三、工作职责

(一)镇级职责。负责建立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督促、指导村(居)、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组建分类指导员队伍;组织对分类指导员开展培训;对村(居)分类指导员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镇级指导员职责:定期对辖区村(居)指导员队伍建设和指导员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二)村(居)职责。负责具体组建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开展分类指导员培训,明确细化垃圾指导员工作职责。建立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对村(居)指导员的管理;督促、指导辖区内公共机构等落实指导员制度工作。

村(居)指导员职责:1.每天定时对村(居)民分类投放垃圾的情况进行巡查、指导,鼓励并引导村(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有条件的应形成记录,时间为村(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期,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2.普及垃圾分类的法规、标准和投放知识,提高村(居)民分类意识和能力,组织现场活动和入户宣传每周不少于1次;3.对不规范的垃圾分类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4.对物业服务企业、环卫作业公司、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的分类作业进行监督、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加强统筹,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层层落实,建立完善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管理。各村(居)要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制度、激励和奖惩机制,建立指导员花名册,加强对指导员队伍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需经培训后上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组织各村(居)垃圾分类指导员进行培训,村(居)负责对辖区指导员开展培训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要确定信息报送人员,明确联系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推进工作中的经验和建议及时进行报送,并于每月20日前将指导员工作台账报送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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