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通知
永南大街发〔2025〕18号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岗位:
为加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处置,根据《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南大街街道综合应急队伍组成人员。
一、组织领导
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指挥长,纪工委书记为督查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街道应急救援队大队下设4个应急救援直属中队和13个村(社区)应急救援中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由分管应急的班子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消防)管理岗,由应急(消防)管理岗、综合调度岗、财务财税岗的岗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二、队伍职责
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三、人员分组
(一)应急一中队(24人)
副指挥长:凌遗德、何敏、朱旎
队长:樊时楷,副队长:邵波
成员:姜迪茂、罗安华、欧汉中、罗辉、陈建淑、张斌、彭涛、张东、刘刚、艾春华、林红梅、吴永凤、黄维、李明、黄纯、王益常、章元桥、吴平原、谢雪锋
(二)应急二中队(23人)
副指挥长:陈定川、陈瑞东
队长:刘定勇,副队长:张明成
成员:蒋觉芳、魏寿瑛、龚显国、白亮、李泽祥、旷文勇、徐宗明、陈平、蓝扬、徐平、张洋、陈浩、蒋明亮、胡宏涛、曾诗杰、李凌云、罗太忠、谷金秋、钟晓华
(三)应急三中队(23人)
副指挥长:肖璐、段东良
队长:吴至君,副队长:王泽超
成员:艾卿、陈基涛、谢东、董立航、郑加强、杨涵越、林兴虎、许维容、于欣蕾、袁铭、陈建华、张正东、张小霞、乔磊、张建、徐先才、汪建华、罗庆全、戴安中
(四)应急四中队(23人)
副指挥长:戴军、谢鸣
队长:蒋骏,副队长:冉晶
成员:刘新春、李向阳、洪明君、史雨佳、张梦莎、李泾樵、陈远康、韩云、唐廷富、罗加德、曾维刚、李国江、曾欢、张应平、谭倩、邱雨望、陈静、冉涛、陈敏
(五)督察组(3人)
组长:龙贤
成员:钟堡、李兆明
四、各类保障
(一)车辆保障
车辆保障由伍洪鑫负责,机关公务车2辆、安全应急保障车1辆、市政大队1辆,各中队突发情况由中队队长安排车辆保障。
(二)通行保障
采取无线通信保障为主,主要通信手段为手机、对讲机(市政大队提供对讲机12部,提前调频)。
(三)经费保障
经费保障和食宿保障由伍洪鑫负责,物资保障由周明莉负责。
(四)宣传保障
宣传保障由王建军、曹铭明负责,主要进行舆论引导、宣传报道,图文资料存档。
(五)资料和对上信息报送
由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肖璐牵头,沈廷婷、肖逐云、钟景荣、谭军具体负责文件起草和印章管理、文件运转。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应急中队每位成员务必高度重视应急抢险工作,每年由应急(消防)管理岗负责组织至少一次应急演练,加强平时训练和准备,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时拿得出、用得上。
(二)行动迅速。工作日应急队员接到任务后5分钟内到办事处院内集中出发。休息日和节假日,应急队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往事发地,原则上30分钟内到达现场。
(三)服从指挥。应急救援具有紧急性、危险性。应急队员要服从指挥,及时响应,听从安排,严格遵守纪律要求。
(四)确保安全。参与救援要以自身安全为首要原则,应急队员平时要多训练,掌握必要救援知识,科学救援、安全救援。
(五)排班值守。在森林防火等紧急时段,指挥长可视情况发布排班值守要求。排班值守以中队为单位,排班值守期间,所有队员应着适宜参加救援行动的衣物。各村(社区)要参照此通知,组建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中队,遴选优秀队员,加强培训,开展灾害事故先期处置。
(六)保障有力。按照相应应急种类,各岗位做好物资器材的清理、补充、保管工作。
(七)加强协同。街道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要加强与区级专业队伍和辖区华岩救援队等民间救援队伍的响应协同。
特此通知
附件:应急队通讯录(2025)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