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94M/2025-00025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94M/2025-00025 | ||||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民政、教育、老龄事业发展、老龄工作、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自治、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社区应急管理等工作。
本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现有在职职工2人。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2.3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12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合署办公单位。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2.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12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合署办公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1万元,占100.00%。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2.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12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合署办公单位。其中:基本支出62.31万元,占100.00%。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2.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2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合署办公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12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合署办公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合署办公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12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合署办公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合署办公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万元,占9.0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用于该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已于本年度全额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2.42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23.17%,主要原因是使用代管资金支付。
(3)城乡社区支出51.41万元,占82.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合署办公单位。
(4)住房保障支出2.82万元,占4.5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用于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已于本年度全额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91万元,增长29.08%,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合署办公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9.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合署办公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等。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初无“三公”经费预算数,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初无“三公”经费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差旅费支出。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于欣蕾023-49830552。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