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94M/2022-0011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日期: 2022-05-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落实 “十五条硬措施”和“66项任务”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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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日期: 2022-05-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落实 “十五条硬措施”和“66项任务”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南大街发〔2022〕46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和“66项任务”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街道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各级工作要求,按照《永川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 “十五条硬措施”、市安委会“66项任务”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永川安委发〔2022〕10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十条措施”和“12个专项监管行动”,全员参与、确保安全,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街道各级各类人员、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照我街道梳理的41项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等开展全面滚动排查整治,关键时间节点蹲点监管,不折不扣逐项狠抓落实。

三、工作措施

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抓手,严格落实“十五条硬措施”“66项任务”,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年度任务目标,严格执行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街道各部门、相关企业单位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党政领导认真履职、责任部门监管到位,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亡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街道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其它班子成员要管住分管行业、守住包干片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街道安委会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奖惩,确保“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见效。

附件:南大街落实“十五条硬措施”“66项任务”重点任务分工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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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大街落实“十五条硬措施”“66项任务”重点任务分工

十五条硬措施

重点任务分解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1. 严格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永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特别规定(试行)》。

班子成员、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2.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党政办、宣传办

3. 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大问题,带头示范落实现场调研、专题部署、化解突出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是否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工作。

党政办、应急

4. 党工委专题研究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有关工作。2022年5月上旬前,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方案,明确班子成员相关工作职责,研究解决“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具体问题。

党政办、应急办

5.企业车间、建设工地、村居社区、景区等基层单位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或专栏。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6. 制定出台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专题汇报。

党政办、应急办

7. 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全面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盲区。在2022年6月底前,是否全面梳理明确所有企业和项目的行业监管责任,重点落实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家庭装修、外立面(城镇风貌)改造、充电桩、密室逃脱、农村自建房、旅游景区、小型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对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进一步推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党政办、安委办

8. 街道主要负责人每月研究调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其他班子成员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督导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落实。

党政办、应急办

9. 在2022年5月上旬前,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落实“十五条硬措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明确班子成员相关工作职责,并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党政办、应急办

10. 街道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检查职责。

安委办

11. 强化街道行业部门监管力量配备和条件保障,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监管职责。

安委办

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2.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编制科室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按清单进行安全监管。

安委办

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3. 协助上级部门对辖区内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开展调查

应急办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4.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重庆市永川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规定(试行)》,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切实推动长期抓标准化建设、日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重点抓“一线责任制”、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是否组织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15. 在2022年5月中旬前,所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制定遏制重特大事故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分层级、分岗位落实工作职责和操作办法。30人以下小微企业是否按照主管部门制作的“风险明白卡”抓好落实。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16. 严格落实企业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重大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履职要求。是否分级分类完善重点管控企业(管护单位)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三个责任人”挂牌公示,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更新;做到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每月至少指导检查2家以上挂牌企业(单位),督促整改2个以上突出问题隐患,协调解决2个以上安全管理难题。对弄虚作假、搞“挂名负责人”的,要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17. 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执法必查内容。将企业内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厂长经理管理层、部门技术层、车间班组操作层“三个层级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各级监管部门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8. 结合实际细化“十五条硬措施”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安委办

19. 聚焦农村道路、建设施工、危化品、燃气、非煤矿山、工贸、文旅、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

规建办、应急办、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南大街市监所

20. 2022年6月底前,全街道农村道路、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电力、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试点工作;9月底前,街道重点行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工作;12月底前,实现街道所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责任制”全覆盖。

道安办规建办、应急办、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南大街市监所

21. 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令整改。对燃气、原油、成品油管道被人员密集场所占压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区域开展风险评估,并落实管控措施。

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南大街教管中心、物管办、城管大队

22. 强化农村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做到立整立改;强化农村沼气池安全管理,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规建办、农业服务中心

23. 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严肃查处。

安委办、街道纪工委

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4. 协助上级部门把好项目初审关。

相关科室

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25. 加强建设施工、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并报告区级相关部门。

规建办、应急办

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26. 用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27. 各行业主管科室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是否加强安全监管,重点核查企业危险岗位雇佣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情况。对劳务派遣人员“两不管”开展执法检查和责令限期整改。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28.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打非治违”的职责,坚决落实街道在打非治违中“巡查、发现、制止、报告”责任,实时跟踪、确保效果。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29. 行业监管部门是否紧盯本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线索摸排和督导检查,整治行业乱象。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十一

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30. 严格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31. 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坚持执法“清零”,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企业,要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实施从重处罚;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十二

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32. 提升与街道实际相适应的执法力量,规范执法。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33. 提升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综执办

十三

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34. 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七个一”(社会各界一封信、网络媒体一报道、商圈广场一视频、安全“五进”一画册、村居社区一专栏、重点部位一标语、生产企业一措施)的重点宣传措施,大力宣传举报方式、举报重点、奖励办法。有举报、到现场、必回应。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各村(社区)

35.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纳入企业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十四

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36. 严格事故报送时限和相关要求。杜绝瞒报、迟报现象。

应急办、党政办

十五

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37. 坚持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把握。

各部门各村(社区)

38.预警信息转发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战化演练,提前做好物资储备调配,严格值班值守和备勤备战,健全完善消防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使用办法,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

党政办、应急办、农服务

39. 加强紧急情况下的安全信息发布,落实“叫应”机制,确保喊得应、有回应。及时转发预警信息、落实应急预案,自查自改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

党政办、应急办、农服务

40. 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在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等重点时段,各级各部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是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单位领导在片区、科室负责人在点上、一般干部在现场、交通警察在路上、老板在企业。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41. 健全安全生产履职纪实制度,建立安全履职档案,如实记录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履职轨迹,是否实行周检查、月通报,适时以适当方式进行述职。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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