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94M/2022-0010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4-25 发布日期: 2022-04-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食盐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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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4-25
发布日期: 2022-04-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食盐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南大街发〔202230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食盐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食盐专营管理,规范食盐经营秩序,确保食盐供应安全,根据《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69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街道开展2022年春季食盐专项检查行动。现请各村(社区)依照《南大街街道2022年春季食盐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开展食盐专项检查行动,并于2022527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和专项检查总结(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典型案例)等(电子版)报送给经发办谭倩处。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2022425

(此件公开发布)

           

            南大街街道2022年春季食盐专项

                     检查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南大街街道办事处2022年春季食盐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宣贯《食盐专营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扰乱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等涉盐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完善食盐专营监管体制机制,提高食盐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规范和营造良性有序的食盐专营市场供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检查时间

202245

、检查对象

食盐批发企业、商超、零售户,机关、学校、企业等食堂,餐饮企业,食品加工用盐企业等。

、检查内容

依法严查批发企业涉盐违法行为,重点是食盐批发企业(包括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自建分公司或销售网点、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点),食盐零售单位等。重点检查:

(一)企业依法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情况;其资质是否持续符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的要求;是否存在超出规定范围开展食盐销售业务的情况。

(二)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者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四)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在规定的范围内销售食盐。

(五)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建立采购销售记录,未如实记录和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符合规定年限。

(六)食盐零售单位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检查工作中,发现上述情形请及时上报我街道,我街道将依照《食盐专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行动对维护本辖区食盐安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部署本辖区检查行动认真抓好落实常态化盐业检查工作,对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当准确记录确保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积极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横幅、广播、网络、LED滚动屏、宣传海报及手机微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载体,加强对食盐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用盐安全知识,增强食盐经营者懂法守法意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盐。

(三)及时报送数据村(社区)应将排查到的数据整理汇总,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建立相关台账,上报至经发办谭倩处。


附件1.2022年春季食盐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2.春季食盐专项检查行动台账

3.2022年春季食盐专项检查行动表

附件1

2022食盐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检查对象数(家)

出动人次

出动车次

责令整改(家)

案件办理(件)

查获盐产品

没收盐产品(吨)

罚款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

没收其他违法物品(列举)

食盐生产企业

食盐批发企业

商场

农贸市场

零售商户

机关学校企业食堂

餐饮

企业

食品加工用盐企业

电子商务平台

立案

结案

移交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2022




附件2

春季食盐专项检查行动台账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时间

整改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附件3

2022年春季食盐专项检查行动表

检查企业: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存在该情况

不存在该情况

其他

企业是否依法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企业资质是否持续符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的要求




企业是否存在超出规定范围开展食盐销售业务的情况




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者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销售食盐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建立采购销售记录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如实记录和保存相关凭证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年限




食盐零售单位是否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备注:1.检查人员在检查对应栏打“√”;
2.
检查企业包括:食盐批发企业、商超、零售户,机关、学校、企业等食堂,餐饮企业,食品加工用盐企业等;
3.
检查时间为20224月至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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