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94M/2021-0010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1年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94M/2021-00109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1-06-09 |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1年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有效性: |
永南大街发〔2021〕47号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1年夏秋季重点传染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
按照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川区2021年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卫健〔2021〕250 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夏秋季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提高思想认识,牢记责任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认真落实
按照《永川区2021年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村(居)要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做好日常宣传、引导;与乡村振兴、垃圾分类、环境整治等工作相结合,打造卫生健康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除“四害”去“病源”。有条件的村(村)可以开展健康讲座,卫健办可提供专业知识人员进行培训。
机关各科室按照行业划分,与安全检查、日常督导、日常宣传等工作相结合,走进企业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员工对健康的认识、对疾病的防控。
卫健办邀请专业人员,在机关组织一次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讲座,拓展健康知识领域,提高机关干部的防范意识。
附件:永川区2021年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2021年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夏秋季是手足口病、各种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虫媒及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夏季汛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永卫健〔2021〕250 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永川区2021年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夏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点传染病发生和暴发流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传染病防控责任单位、责任体系更加健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传染病防控措施精准到位,麻疹、流腮、手足口及消化道传染病等夏秋季重点传染病报告总体发病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一般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聚集性疫情发生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传染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控工作责任重大。各卫生健康单位作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主力军,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各卫生健康单位、各镇(街)卫健办在各镇(街)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关口前移,科学分析防控形势,建立完善防控组织体系及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切实提升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力争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
(二)成立组织机构,防控责任细化到人。
区卫生健康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委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永川区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疾控科,负责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街)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成立相应的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传染病防控责任,细化传染病防控任务,真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疫情。
各卫生健康单位要高度重视夏秋季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水痘、手足口病、登革热、流感样病例、感染性腹泻、不明原因肺炎、狂犬病、蚊媒密度等监测报告工作,科学有序、依法依规进行疫情监测、预警和网络直报。强化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防控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及时有效处置聚集性/暴发疫情,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区疾控中心要结合我区传染病发生情况,加强相关信息的分析与利用,梳理风险点,完善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方案和处置预案。针对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要加强病原分析,掌握流行态势。要加强农村地区、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传染病监测。疫情发生后,要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落实疫点疫区消毒处理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要定期开展疫情分析,做好风险评估,强化技术培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在实处。
(四)加强学校卫生,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
学校人员高度密集,是聚集性传染病疫情的高发场所。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联防联控,不断完善学校疫情防控网络,有力推进校园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维护师生健康。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全面监测掌握辖区学校传染病流行情况,妥善处置学校多发、易发传染病疫情苗头;强化业务指导,指导学校建立“两案九制”传染病防控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卫生副校(园)长作用,要主动指导督促托幼机构和各类学校建立晨午检制度,落实因病缺勤追踪、规范有序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等核心制度;指导、协助学校抓好传染病防控、食品营养健康管理、饮用水卫生安全、环境卫生等重点卫生工作的落实;全面加强学校健康教育,针对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特点,区疾控中心要定期到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学校、托幼机构发生疫情时,要采取驻点方式,指导并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采取隔离、消毒等综合性防控措施,有效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强化培训,提升医护人员鉴别诊治能力。
区卫生健康委要逐级举办多种形式的重点传染病防控培训班,特别是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针对性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其对各类传染病的早期识别、诊断治疗等能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认真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院内感染控制,做好重症病例的集中收治,最大限度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六)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
各镇(街)要将夏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重要内容,结合辖区当前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创新宣教形式,拓展宣教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宣教工作。要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强化夏秋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强化个人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预防夏秋季传染病的发生。要坚持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发布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及时澄清不实传言,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在区爱卫办的统一指导下,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深入开展夏秋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清理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孳生地,集中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等春夏季传染病的发生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