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778467066P/2025-00025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临江镇 | 成文日期: | 2025-08-08 | 发布日期: | 2025-08-08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778467066P/2025-00025 |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临江镇 | ||||
| 成文日期: | 2025-08-08 | ||||
| 发布日期: | 2025-08-08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位于临江镇隆顺村润色农庄内太生堂村民小组8号,幅员面积77.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万人,辖区10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临江镇人民政府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即党群(含纪检)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临江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单位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5,347.10万元,支出总计5,347.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7.08万元,下降13.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347.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7.08万元,下降13.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7.10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347.1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67.08万元,下降13.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189.97万元,占40.96%;项目支出 3,157.12万元,占59.04%。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47.10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7.08万元,下降13.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
1.收入情况。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8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9.41万元,下降13.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7.75万元,增长31.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9.41万元,下降13.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政对象资金由区民政局发放,相关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7.75万元,增长31.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4.61万元,占28.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0.86万元,增长42.79%,主要原因是综合管理事务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0.9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门楼牌更换补助资金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9.58万元,占3.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6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1.53万元,占12.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59万元,增长10.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临时救助资金等。
(5)卫生健康支出126.05万元,占2.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7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医疗保障经办事务经费等。
(6)节能环保支出7.01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资金等。
(7)城乡社区支出288.33万元,占5.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3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补缴事业人员2022年超额绩效。
(8)农林水支出1,565.40万元,占29.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07万元,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临江镇天堂村乡村公园绿化景观项目资金、森林植被恢复和森林管护资金、美丽乡村财政奖补资金等。
(9)交通运输支出534.54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99万元,增长362.6%,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等。
(10)住房保障支出370.05万元,占6.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53万元,增长142.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07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14万元,增长217.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自然灾害防治资金等。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7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2名事业单位人员、1名参公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67万元,下降41.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市级补助和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等。本年支出6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67万元,下降41.55%,主要原因是支付养老服务设施经费、养老互助点补助资金等。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25.9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5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出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严格把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0.4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1.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5.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5万元,下降83.6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发展经济外出调研考察。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0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运行经费开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1.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9.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及政府采购工程等。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1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157.12万元。
我单位对2024年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未发现问题;对遗属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永财社【2023】22号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市级补助资金(上级)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 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 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伍席容 023-49491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