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6-00012 | 发文字号: | 金龙府发〔2026〕17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成文日期: | 2026-05-27 | 发布日期: | 2026-05-2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067G/2026-00012 | ||||
| 发文字号: | 金龙府发〔2026〕17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金龙镇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7 | ||||
| 发布日期: | 2026-05-27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有效性: | |||||
金龙府发〔2026〕17号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防汛1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永防汛指发〔2026〕5号)文件要求,经会商研判,决定于5月24日12时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防汛救灾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并抓好以下工作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灾责任。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员要上岗到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履行防汛救灾属地属事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加密会商研判。要密切监视水雨情发展变化,加强对极端强降雨的监测力度,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特别是针对山洪灾害点、防洪薄弱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区域,要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村、到户、到人。三是紧盯重点部位,全面排查隐患。紧盯病险水库、高位山坪塘、山洪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场镇低洼易涝区、漫水桥涵、养老院等防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组织力量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并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值守。四是果断转移避险,全力保障安全。根据预警信息和研判结果,果断组织受威胁区域的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做到应转尽转、早转快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守住“一人都不能落下”的生命底线。五是强化应急准备,科学抢险救援。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清点和检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报送信息。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汛情信息和防灾避险知识,提醒群众主动防灾避险。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遇突发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4日12时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