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6-00024 | 发文字号: | 永吉府发〔2026〕28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成文日期: | 2026-06-15 | 发布日期: | 2026-06-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镇夏季“排患筑安”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6-00024 | ||||
| 发文字号: | 永吉府发〔2026〕28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
| 成文日期: | 2026-06-15 | ||||
| 发布日期: | 2026-06-20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镇夏季“排患筑安”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安镇夏季“排患筑安”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各单位:
《吉安镇夏季“排患筑安”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安镇夏季“排患筑安”厂库房、仓储物流
场所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当前,气温持续攀升,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风险陡增、隐患集中。为深刻汲取近年此类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夏季“排患筑安”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渝永消发〔2026〕2号)要求,结合市、区统一部署及我镇实际,决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夏季“排患筑安”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严格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夏季火灾防控特点,通过“全覆盖排查、清单化整治、闭环式管理”,全面压实辖区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镇—村(居)—企业”三级监管机制,彻底整治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有效压减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对象(5类重点)
1. 劳动密集型企业容纳10人以上的厂房、库房(含加工车间、半成品仓库);
2. 辖区内快递网点、邮件快件处理站;
3.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废旧物资分拣储存厂房库房;
4. 汽摩配、家具建材、五金、农产品(含冻品)市场配套库房及沿街储存门店;
5. 其他生产、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如木材、塑料、农资、日用百货)的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
三、整治内容(12类突出问题)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2类消防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零遗漏、无死角:
1. 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尤其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擅自改为丙类及以上(易燃可燃)厂房库房使用;
2. 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手续,擅自投入使用;
3. 违规分租、转租,导致消防责任不清、防火分隔破损、疏散通道堵塞或占用;
4. 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线路及设备老化破损,配电箱(柜)违规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未与易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5. 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或分隔区域,违规设置夹层;冷链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降低耐火等级;
6. 生产区域与可燃物品库房混合设置,未按标准设置防火墙、防火卷帘等分隔措施;
7. 建筑耐火等级不足,防火分区超标,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宽度不够;擅自停用、拆除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8. 违章搭建棚屋、堆放货物、设置隔离栏,占用、堵塞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足,周边违规搭建;
9. 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车间、仓库合设同一建筑,厂房库房违规住人、留宿;
1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锁闭、堵塞;建筑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网;
11. 违规动火作业(无证操作、人证不符、未审批、现场无监护、未落实“六必须”要求);
12. 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设施巡查、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
四、组织架构与任务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吉安镇夏季“排患筑安”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敏任组长,分管应急、消防副镇长张蔚江任副组长,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应急消防管理岗、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吉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应急消防管理岗),负责日常统筹、协调调度、台账汇总、督导通报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应急消防管理岗(牵头):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制定方案、部署动员;汇总隐患台账,分类交办、跟踪督办;对接区消防救援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牵头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汇总工作信息、总结。
2. 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辖区工贸企业、小微企业配套厂房库房开展自查自改;排查整治汽摩配、五金、家具建材等行业库房隐患;指导企业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3.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搭建、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协助整治彩钢板违规建筑、违规住人等隐患。
4. 吉安派出所:排查辖区快递网点、小型仓储、沿街门店库房消防安全;查处违规动火、违规用电、堵塞通道等治安类消防违法行为;指导村(居)开展日常巡查。
5. 市场监管所:排查农产品市场、冻品市场配套库房,重点整治冷链场所保温材料、电气安全、违规储存食品等隐患;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6. 各村(居)(属地主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所有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一场所一台账”;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跟踪隐患整改闭环;开展宣传提示、警示教育;上报排查整治情况。
7. 辖区各企业(责任主体):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建立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应急演练;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落实防火巡查;配合各级部门检查,按期整改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底建档,动态清零隐患
采取“企业自查+村居排查+部门核查”三级联动模式,6月20日前完成全镇5类重点场所底数大清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培训帮扶,提升整改质效
6月25日前,组织村(居)排查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重点讲解隐患排查要点、消防设施操作、应急处置流程。对隐患整改难度大、技术薄弱的企业,由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应急消防管理岗联合区消防救援局技术骨干上门帮扶指导,必要时聘请专家提供技术支持,确保隐患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数字赋能监管,提升防控水平
鼓励企业使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落实线上巡查、隐患上报、培训演练。严格规范动火作业管理,推广“动火作业全过程监管”数字化应用,实现动火审批、现场监护、事后复盘全流程管控。
(四)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根基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制度、设施维保制度、值班值守制度、应急演练制度。
(五)广泛宣传警示,营造浓厚氛围
行动期间,通过村社广播、微信群、宣传栏、LED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普及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知识,警示夏季高温火灾风险。组织企业观看典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追责案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对隐患严重、久拖不改的场所,公开曝光,纳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记录,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高压态势。
六、工作步骤(2026年6月—10月)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15日前)
1. 印发方案,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分工、时限;
2.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细化措施,召开辖区企业负责人警示约谈会;
3. 组织排查人员、企业安全管理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排查检查阶段(7月31日前)
1. 企业自查(6月30日前):所有整治对象全面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完成一般隐患自查自改。
2. 村居排查(7月20日前):各村(居)开展“地毯式”排查,核对企业自查情况,建立属地隐患台账。
3. 部门核查(7月31日前):镇应急消防管理岗联合相关部门,对规模大、风险高、隐患多的场所开展重点核查,汇总全镇隐患清单,分级交办整改。
(三)隐患整改阶段(9月30日前)
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复核”,对一般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隐患,跟踪督办、到期复核;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专人负责,整改完成前严禁投入使用。9月30日前,所有隐患必须整改到位、闭环销号。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20日前)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梳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镇实际,优化仓储物流场所布局,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防止隐患反弹,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统筹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控的严峻性、紧迫性,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一线推进、狠抓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对跨领域、跨部门的复杂隐患,联合攻坚、协同处置,杜绝推诿扯皮、监管真空。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整改、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震慑。
(三)跟踪问效,严肃追责
专项行动纳入镇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镇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约谈问责。行动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开展溯源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信息报送,及时规范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6月20日前报送动员部署情况,7月31日前报送排查情况及隐患台账,9月30日前报送隐患整改情况,10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情况、典型案例随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工作闭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