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永吉府发〔2025〕3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成文日期: | 2025-07-25 | 发布日期: | 2025-07-25 |
标题: | 吉安镇2025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方案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5-00017 | ||||
发文字号: | 永吉府发〔2025〕3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
成文日期: | 2025-07-25 | ||||
发布日期: | 2025-07-25 | ||||
标题: | 吉安镇2025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方案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吉安镇2025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方案
根据《永川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方案》(永农委发〔2025〕14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农机作业安全管理,全面保障农机生产安全,杜绝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农机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张敏任组长,镇人大主席蒋虞任副组长,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蒋虞担任办公室主任,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平安法治办公室、镇派出所、各行政村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判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
利用村民代表会、院坝会、宣传条幅、发放资料、网格走访、及微信QQ群等多种形式进行无死角的广泛宣传,如在“三夏”“三秋”农忙时节告知农机手要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告知广大群众严禁搭乘农机和远离作业中的农机等方面的农机安全知识。并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和农机安全常识资料,提高安全作业意识,切实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提高信息收集
针对全镇农机拥有量大面广的实际,实施农机精细化管理,汇总编制各行政村旋耕机、手扶式旋耕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台账;同时做好跨区作业的农机信息登记,进入各村属地的外来农机进行全面信息登记,建立详细台账。各村要对每个作业区域配备现场安全监管员不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进行巡查和秩序维护。
(四)实施网格监管
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镇、村网格人员为各自网格的责任人,应履行定期巡查、及时上报隐患、督促整改落实以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不断压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机安全监管网格体系,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五)狠抓安全检查
常态化开展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加大重要农时季节段农田作业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农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深入农机作业、存放等场所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狠抓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六)压实责任主体
农机个体户、农机合作社、外来农机是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持证操作、规范管理、安全使用农业机械;镇、村履行监管职责、开展安全宣传、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和发放安全生产的相关资料。农机服务组织和个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加强自身安全管理,镇、村两级履行好监管责任。
(七)加强部门协作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与区交警五大队协作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联合镇派出所强化农机作业现场治安维护与应急处置,协同镇综合行政扫执法大队对农机开展执法检查,携手镇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推进农机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的工作,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方位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农机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行政村要及时收集、整理外来农机信息,包括宣传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等。报送时间:7月25日前、8月9月每周四之前向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陈伦奎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系电话:18423299133,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附件:1. 吉安镇农业机械跨区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提示
2. 吉安镇机收安全告知
3. 吉安镇农机作业农机手安全生产承诺书
附件1
吉安镇农业机械跨区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提示
1.实行报备登记制度。凡是外地来镇开展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前当地必须报备登记。由属地镇村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驾驶证和跨区作业证“三证”,农机安全保险等,所有证件、资料齐全有效后,才能下田作业。本地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实行镇村报备登记制,外出跨区作业参照外来联合收割机报备登记制度执行。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采取镇级专题会、院坝会、村村响等方式,广泛加强联合收割机机手、村民群众等安全教育。村社要加强收割农户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督促检查作业环境安全。督促农机手在收割作业前必须对作业道路、田间进行勘查,对危险地段和障碍物,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识标记,确认作业现场没有无关人员后才能收割作业。
4.严格规范田间作业。收割机驾驶室及驾驶座不得超员乘坐,不得放置有碍操作及有安全隐患的物品。驾驶操作人员和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着装应避免被缠挂,留长发的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作业期间,应设立旁站安全观察员,杜绝一切人员靠近收割机。卸粮时人体不准进入粮箱,不准用手脚或其他铁器伸入卸粮搅龙闸门内清理粮食。严禁高温作业,注意防暑降温,尽量选择温度相对较低的时段收割作业。勿疲劳驾驶操作机具;严禁驾驶员酒后生产作业。
5.加强非作业期间安全管理。联合收割机上道路行驶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非作业期间,各镇街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收割机不得牵引其他机械,粮箱禁止载人或载物。
6.明确机收安全责任事宜。各村要加强机收工作指导,让收割机手与雇主,在收割作业前就收割数量、单价、安全责任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好相关安全协议、承诺书等,预防经济纠纷,明确安全事故责任。
7.不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发现各级督查及时上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附件2
吉安镇机收安全告知书
1.外地来吉安开展跨区机收联合收割机须“三证”齐全有效并配有辅助作业人员才能下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驾驶证和跨区作业证)
2.收割机作业前,须对道路、田间进行勘查,对危险地段和障碍物应设明显的标记。与雇主就数量、单价等达成一致,并商定收割安全相关事项。
3.驾驶室及驾驶座不得超员乘坐,不得放置有碍操作及有安全隐患的物品。驾驶操作人员和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着装应避免被缠挂,留长发的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
4.卸粮时人体不准进入粮箱,不准用手脚或其他铁器伸入卸粮搅龙闸门内清理粮食。
5.联合收割机上道路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
6.收割机不得牵引其他机械;粮箱禁止载人或载物。
7.高温作业注意防暑降温,尽量选择温度相对较底的时段收割作业。勿疲劳驾驶操作机具。
附件3
吉安镇农机作业农机手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生、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农业机械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精心维护机车,严格遵守检审制度,保持机车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章操作机车,杜绝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遵守如下农机安全管理规定:
1.不驾驶(操作)假牌、无牌或未经检验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它农业机械;
2.不持假证、无证或证件失效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3.不酒后、疲劳和违反操作规程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4.不使用农业机械违法载人行驶;
5.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
6.不使用私自更换大功率发动机,私自改变安全部件的农业机械,确保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完好;
7.不将机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8.田间作业时,规范操作,注意电力、水利等农业设施,确保人机安全;
9.服从当地安全管理,不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我一定遵守承诺,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或未认真遵守承诺的,本人自愿接受交通及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相关处罚。
承诺人: 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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