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307B/2021-00038 发文字号: 永吉府文〔2021〕2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吉安镇 成文日期: 2021-03-15 发布日期: 2021-03-1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307B/2021-00038
发文字号: 永吉府文〔2021〕2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吉安镇
成文日期: 2021-03-15
发布日期: 2021-03-1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有效性:

永吉府文〔2021〕28号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2021国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促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健康素质,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0〕62号)、《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川区合同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卫健〔2020〕364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2021年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让全镇老百姓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0〕62号)、《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川区合同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卫健〔2020〕364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开展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吉安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吉安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能享受到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经镇政府和卫生院研究决定成立吉安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胡  波  吉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功伟  吉安镇党委委员

查大伟  吉安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徐永洪、王雪梅、刘萍、邓昭萍、张前萍、罗庆会、李仁霞、陈晓梅   、鄢立娜、肖瑶、王孝刚

各村(社区)主任、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由徐永洪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内容的实施。

(二)切实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要求

1.项目范围: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2.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内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为重点。健康档案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要及时更新内容并实现动态管理。在市级考核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90%以上,健康档案真实率达到95%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2)健康教育。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继续采取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播放健康公益宣传片、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辖区健康素养水平。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资料不少于12种,每年至少更新2种,其中中医内容不少于1种;设置位置分别在各医院候诊区、诊室、咨询台、健康教育活动室、观察室 、及时更换、保障使用 。健康教育音像资料要求6种以上健康教育音像资料,有一定比例中医的内容,播放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并有播放时间、地点、内容(循环播放)、时长、记录人、播放人等完整、分时段记录的原始记录资料。健康教育宣传专栏镇卫生院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不少于1个,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宣传内容至少每两个月更换1次,宣传栏元素要齐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会标、健康教育宣传栏标题、年月期数、卫生热线、健康咨询电话、单位落款和制作日期);镇卫生院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其中要有一次中医的宣传内容。村卫生室和镇卫生院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镇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对门诊患者和不方便就诊的患者、重点人群等(如老年人、重症护理病人、高危孕产妇、新生儿等),根据个体情况和自身健康问题,提供疾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提出合理用药、自我保健、改善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指导建议,包括门诊健康教育和上门访视的个体化健康教育形式。

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你健康、我服务”,携手家庭医生,共筑健康生活”为主题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支持签约服务、关注家庭医生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实际采取主题活动、现场签约、义诊咨询、健康科普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报道。

持之以恒开展“你健康,我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暨“健康梦想课堂”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院坝现场宣传活动,实现辖区内社区和农村全覆盖。重点要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努力让单位职工成为健康知识传播的重要载体,全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达到57%以上。

(3)预防接种。为辖区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严格落实《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要优化细化接种流程,在落实“三查七对”的基础上,增加“一验证”环节,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确保接种无误。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为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漏补缺,并及时进行补种。建卡建证率≥95%,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含麻制剂首针及时接种率≥85%。

(4)儿童健康管理。为0-6岁儿童建立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及《基本公共卫生儿童健康档案》永川区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儿童保健子系统电子档案,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及儿童健康管理,包括新生儿出院后7天内家庭访视1次,满月健康管理1次,婴幼儿健康管理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学龄前儿童4-6岁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每次健康管理时间、频次及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要求实施。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过程中,落实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川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卫健〔2019〕252 号)要求,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加强儿童肥胖筛查和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儿童肥胖防控。新生儿访视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服务对象满意度90%新生儿访视规范率100%,0-6岁儿童全程健康管理率≥90%,档案规范率100%,儿童体检设备完整率100%,0-6岁儿童免费检查率100%,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分别达到90%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为孕妇建立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及《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永川区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孕产期保健子系统电子档案,为孕产妇至少在孕13周前、孕16-20周、孕21-24周、孕28-36周、孕37-40周各开展1次产前健康管理,1次产妇出院后7天内家庭访视,1次产后42天健康检查。每次健康管理时间、频次及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要求实施。早孕建册率≥90%、产后访视率≥90%,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0%,服务对象满意度≥90%;访视规范率100%,孕产妇全程管理率100%,档案规范率100%,产后访视设备完整率100%,免费检查率100%,孕妇现管率≥50%。

(6)老年人健康管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体检表完整率≥90%。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35岁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对血压、血糖控制不理想的患者增加随访次数(对第一次血压、血糖控制不理想的患者2周内必须主动随访;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血糖控制不理想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必须主动随访转诊情况),每次随访时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对辖区发现的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建档管理,每半年至少随访1次,高危人群管理人数不少于100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血压控制率≥7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血糖控制率≥70%,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慢性病自我管理工作,所有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成立1个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并开展工作。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对在管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病情不稳定患者,2周内随访1次;病情基本稳定每月随访1次;对病情稳定的患者每3个月随访1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4.5‰,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80%,面访率≥80%,服药率≥80%,规律服药率≥60%,精神分裂症服药率≥75%,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60%。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按照统一的化疗方案,对肺结核病人进行治疗管理,完善患者各类登记信息;对村卫生室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开展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工作,向区结防机构报告外出及失访肺结核患者的信息;负责村卫生室人员的结核病防治培训,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到90%以上。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按照相关要求,加强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和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在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中,确保65岁及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65%以上,每年为辖区35岁以上65岁以下已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提供一次中医健康指导服务,确保35岁以上65岁以下已确诊的高血压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20%以上。

(11)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及时发现、登记、报告辖区内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8%以上,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等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霍乱防治准备及肠道门诊工作;开展麻风病、疟疾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建立辖区基础档案,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要求本底档案建档率达100%,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登记率达100%。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每季度巡查覆盖率达到100%。

(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开展家庭签约服务,以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为重点向签约居民家庭提供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增进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依从性,为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为主。2021年,实现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建卡贫困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全覆盖,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签约率和履约率达到80%,通过签约,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为签约对象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涉及家庭和个人的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双向转诊等服务。重点人群每年面对面服务不少于4次,一般人群每年面对面服务不少于1次。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优先发展居民需求量大、获得感强的服务项目,逐步将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签约服务转向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对居民的吸引力。推出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充分利用三、四月份开展大型集中体检,各村签约人数不低于总数的百分之二十;每月18日乡村医生上报反馈已签约居民基础信息(疾病核实、电话号码),卫生院签约管理医生于当月更新系统;五、六月份完成常住人口百分之十签约,通过家庭医生团队入户走访签约,使居民了解家庭医生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前半年通过体检和入户等签约方式,完成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30%的目标;第三季度完成所有签约人群系统录入,核对居民健康档案和慢病随访。全年,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结核病患者、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3.新划入1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我镇要做的11项内容。

(1)地方病防治。全面落实地方病专项防治三年攻坚行动要求,确保实现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和三年攻坚行动目标,目标任务,助力国家脱贫攻坚,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持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饮茶型地氟病和水源性高碘危害,地方病监测完成率达到95%以上,地方病核心指标监测率达到90%以上。

(2)职业病防治。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等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职业病防治项目分为五个子项目,分别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子项目;重点职业病监测子项目;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子项目;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子项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子项目,地方病监测完成率达到95%以上,地方病核心指标监测率达到90%以上。

(3)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①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情况及流行动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做出预警,为流感、布病、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登革热、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②及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患者,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消 除麻风病危害。③到 2019 年,全国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95%以上的流行县和 80%以上的流行省份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目标。到2020 年,低流行区维持较低感染水平, 肝吸虫和土源性线虫感染率较 2015年分别下降 30%、20%以上; 减轻黑热病等其他寄生虫病危害。加强动物间鼠疫疫情监测,加大疫区处理力度,遏制疫源地面积扩大趋势,逐步提高鼠疫防控工作网络化管理水平;减少动物疫情波及人间风险,防范人间鼠疫流行。及时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追踪、排查和疫情处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职业暴露人群的血清学和环境标本病原学监测,降低普通大众暴露和感染风险,详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 (2019 年版)》。 

(4)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为 35-64 岁农村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探索适宜服务模式,提高基层“两癌”防治水平。逐步降低“两癌”死亡率,改善农村妇女健康状况,两癌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

(5)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适宜的避孕服务。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健康。免费发放率达95%,区域免费避孕药具覆盖率≥25% ,出入库管理规范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0%药具服务真实性100%。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提高辖区内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共8类)服务率,目标任务见《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办2019—69)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 (2019 年版)》。

(6)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让每位准备怀孕和孕早期 3 个月的生育妇女都能享受免费增补叶酸服务,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对准备怀孕和孕早期3个月的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神经管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95%,叶酸服用依从率达80%。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到90%,详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 (2019 年版)》。

(7)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在全国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 80%以上,免费孕优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6%,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详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 (2019 年版)》。

(8)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管理。为新婚夫妇和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地贫初筛、 基因检测、产前诊断和咨询指导服务,减少重症地贫患儿出生。地中海贫血筛查率达到90%,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率达到80%,详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2019 年版)》。

(9)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16〕62号)、《“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规划》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健康素养监测,按照健康素养监测方案认真完成监测任务,保证监测质量,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加强数据的分析利用;高度重视控烟工作,加大系统、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力度,增强整体控烟氛围,定期维护、更换“禁烟标识”,规范引导吸烟区吸烟,严格吸烟区和吸烟区引导标识设置,杜绝机构内一切烟草销售行为,减少购买烟草可及性并避免错误引导机构内吸烟,按照基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要求,各基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均达到80分及以上;继续开展公益广告和健康巡讲工作;继续开展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的健康教育工作,详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 (2019 年版)》。

10.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为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65 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40%、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40%,详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 (2019 年版)》。

11.人口监测项目。建立健全人口监测机制,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及时掌握出生、 死亡、流动迁移情况,提高覆盖率和准确率,充分发挥全员人口数据库作为全民健康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为评估生育政策效果、研判人口形势、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提供支撑。常住人口覆盖率90%,死亡登记覆盖率90%,出生登记覆盖率90%,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90%,详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 (2019 年版)》。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

(一)成立工作机构确保项目工作落实

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卫生院和村(社区)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工作小组,落实项目工作办公场所和人员,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管理。

由卫生院牵头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大项目内容和新划入1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我要做的11项内容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分解落实到卫生院相关科室和人员,每个项目确定牵头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确保每个项目有相关的专业人员把关开展工作。

(二)引入风险激励机制调动人员积极性

为更好地做好公共卫生各项目工作,计划在各项目工作中引入风险激励机制,以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由卫生院牵头对村医实行记公分考核,每半年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国家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公共卫生科各工作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项目指标完成情况与每月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挂钩。

(三)加强督促考核

卫生院成立项目督促考核小组。每季度定期对各村卫生室进行1次督导、每半年对各村卫生室进行1次质量考核;每月对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进行1次考核。考评结果作为补助经费和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以此促进工作的落实。

(四)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力量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涉及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的切身利益,由于涉及的人数众多、范围广大、任务繁重,因此必须充分调动广大乡村医生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村人口多,村医少的村要及时推荐培养乡村医生新生力量;用足用活国家给予乡村医生的政策待遇等等。以此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的积极性,完成相应的项目工作任务。各村卫生室要加强信息管理,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每月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数据报吉安镇卫生院,再由卫生院收集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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