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1-00035 | 发文字号: | 永吉府发〔2021〕1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安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307B/2021-00035 | ||||
发文字号: | 永吉府发〔2021〕1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吉安镇 | ||||
成文日期: | 2021-01-25 |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安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永吉府发〔2021〕16号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安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相关部门:
为落实好我镇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吉安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吉安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农委发〔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落实好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决定在全镇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本次行动是对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深化和延伸,是对其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进行彻底消除、彻底完成好清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采取“宣传教育引导退出一批、财政补贴鼓励报废一批、强力执法打击取缔一批、依法依规公告注销一批”等方式,大力推进我镇注册登记的渝籍变型拖拉机和我镇范围内的外籍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或注销工作,到2025年底,全区变型拖拉机实现清零目标。
(二)阶段目标。以2021年1月镇农业服务中心收集汇总各村(居)变型拖拉机存量数据为基础,在2021—2025年期间,各年总存量依次下降 20%、40%、60%、80%、100%。全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表见附件1、附件2。
二、工作措施
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分类处置、管服并举”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全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治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善于通过变型拖拉机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典型案例宣讲,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决不购买、不使用、不搭乘变型拖拉机,配合并支持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加强党和国家惠农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并指导广大机主用好政策,抓紧办理报废、注销和补贴手续。
(二)强化台账管理。镇领导小组要指导各村(居)做好变型拖拉机清理统计台账和注销(报废)台账,建立“双台账”管理制度。在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渝籍变型拖拉机和外籍变型拖拉机要逐台核实,纳入清理统计台账,做到一车一档。对已经注销或报废的变型拖拉机,要纳入注销(报废)台账,详细记录相关信息、证据。各村(居)每季度报送镇农服中心汇总。
(三)强化分类处置。镇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安监办、财政办、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要认真履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督促报废、公告注销、联合执法等方式,对渝籍变型拖拉机和外籍变型拖拉机进行分类处置。
1.渝籍变型拖拉机的分类处置方式。一是对机主主动申请注销的,各村(居)应指导机主提交相关资料,及时规范完成办理注销手续。二是对机主不主动申请注销,但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年内未取得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的或装用单缸发动机且使用时间超过9年的或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渝籍变型拖拉机,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规定,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报请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实后,可予以公告注销。三是对变型拖拉机已灭失,牌证无法收回的,由机主提出申请,统一递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汇总报区农业农村委进行公告注销。四是对取得注销手续并符合报废补贴条件的“渝01”拖拉机,报废补贴标准及操作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
2.外籍变型拖拉机分类处置方式。一是对悬挂由市外农机主管部门核发号牌的变型拖拉机,要告知机主所在地各村(居),由各村(居)动员、督促机主主动联系发证机关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机主持发证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报备。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的外籍变型拖拉机,集中统一报送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将牌证真伪甄别结果后,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依法收缴假牌假证,并处置变型拖拉机车辆。
(四)强化联合执法。镇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应急办、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成立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快完成外籍变型拖拉机牌照的统计工作,并及时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抄告结果,主动配合打击使用假牌假证的违法行为。对我镇辖区内新增的外籍变型拖拉机,要及时甄别牌照信息真伪,确认为假牌假证的,及时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交相关违法线索。要督促车主安装反光贴,防范追尾事故。要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严把驾驶证申请的资质审查、技能培训、考试发证关口,提升驾驶人整体技能素质,降低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的风险。
镇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辖区内的路检路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假牌假证、无证驾驶、违法载人、不安装反光贴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属地管控。各村(居)要对变型拖拉机实施网格化管理,持续将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六支力量”、“六位一体”和安全生产村居“七位一体”的管控范围,对变型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等群体要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严防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上路运营、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镇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的组织领导,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波为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汪丹为副组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做到行动有方案、工作有举措、整治有成效。
(二) 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考核机制,将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纳入对各村(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三)加强责任追究。增加专项行动工作频次,定期通报各村(居)清零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采取限期整改、通报、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督导。
(四)加强数量统计。各村(居)摸查变型拖拉机的实际在用或遗漏的,及早发现,及时上报变型拖拉机领导小组。各村(居)每年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向镇变型拖拉机清零领导小组报送《变型拖拉机清零统计表》(附件3)。联系人:陈伦奎,联系电话:49568085
附件:1.永川区吉安镇“渝01”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表
2.永川区吉安镇外籍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表
3.变型拖拉机清零统计表
附件1
永川区吉安镇“渝01”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表
单位: 台
村(居) |
2020年6月在册数 |
2021年底存量(以下) |
2022年底存量(以下) |
2023年底存量(以下) |
2024年底存量(以下) |
2025年底存量(以下) |
合计 |
7 |
6 |
1 |
0 |
0 |
0 |
社区 |
0 |
0 |
0 |
0 |
0 |
0 |
寒泸村 |
1 |
1 |
0 |
0 |
0 |
0 |
向前村 |
3 |
2 |
1 |
0 |
0 |
0 |
黄沙村 |
1 |
1 |
0 |
0 |
0 |
0 |
石松村 |
0 |
0 |
0 |
0 |
0 |
0 |
铜凉村 |
1 |
1 |
0 |
0 |
0 |
0 |
尖山村 |
1 |
1 |
0 |
0 |
0 |
0 |
金门村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表中所列数据是以镇农服中心2021年1月数据为基础做出的安排。
附件2
永川区吉安镇外籍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表
单位:台
区县 |
2020年6月在册数 |
2021年底存量(以下) |
2022年底存量(以下) |
2023年底存量(以下) |
2024年底存量(以下) |
2025年底存量(以下) |
合计 |
14 |
7 |
6 |
1 |
0 |
0 |
社区 |
2 |
1 |
1 |
0 |
0 |
0 |
寒泸村 |
2 |
1 |
1 |
0 |
0 |
0 |
向前村 |
2 |
1 |
1 |
0 |
0 |
0 |
黄沙村 |
2 |
1 |
1 |
0 |
0 |
0 |
石松村 |
3 |
1 |
1 |
1 |
0 |
0 |
铜凉村 |
2 |
1 |
1 |
0 |
0 |
0 |
尖山村 |
1 |
1 |
0 |
0 |
0 |
0 |
金门村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表中所列数据是以镇农服中心2021年1月数据为基础做出的安排。
附件3
变型拖拉机清零统计表
村(居)(公章) :
统计截止时间 |
渝籍变型拖拉机 |
外籍变型拖拉机 | ||
现有存量数(台) |
注销或报废数量(台) |
现有存量数(台) |
注销或报废数量(台) | |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填表说明:1.各村(居)填报的现有存量数与注销或报废数报镇农服中心,2021年5月底汇总的各村(居)变型拖拉机在册数。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2021年1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