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1-00079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1〕7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安街道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 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1-00079 |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1〕7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安街道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 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永大安〔2021〕77号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大安街道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渝人办函〔2020〕32号)精神,市安委办制定印发《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审议意见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渝安委〔2021〕3号),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和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了《大安街道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街道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
监管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渝人办函〔2020〕32号)精神,市安委办制定印发《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审议意见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渝安委〔2021〕3号),根据市、区级文件要求和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人大审议为动力,以整改落实为措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进一步得到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机制,强化综合监管、部门监管能力,持续推进社会共治建设。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执法能力以及执法手段以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基层管理、基础保障、基本素质的“三基”建设进一步完善,推进“互联网+”,建设现代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妥善化解安全领域遗留问题,建立企业内部科学的安全生产机制、安全管理体系,最大限度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职能职责进一步明晰。
三、整改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共涉及6个大类,细化为19大项、40小项问题,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整改内容涉及16大项、34小项问题,主要内容为:
(一)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尚未牢固树立;
(三)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亟待进一步理顺;
(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尚需提升;
(五)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六)相关法规制度需要完善。
具体整改内容见附件。
四、时间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
根据市级整改工作方案梳理我街道涉及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研究落实整改计划,落实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整改方案、定整改期限、定整改措施的“五定”措施。
(二)立行立改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将整改方案和年度要点任务落实、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各项任务立行立改,多方面推动,办事处将根据整改推进进度,适时跟踪有关情况。
(三)汇报情况及长期坚持阶段(2021年4月1日至长期)
各村(居)、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年初安全工作部署和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季度工作报告,报告材料中体现整改工作情况,于2021年3月30日前报送应急办。应急办将汇总整改工作情况报送区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对着力解决当前影响我街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及时性和必要性,对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安全发展的有效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人员,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到实处。
(二)明确整改目标,扎实实施整改。各单位要认真研判、科学分析所负责的整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整改目标,要做到短期整改马上办,中期整改抓重点,长期整改求突破;对确系法规政策等因素导致无法整改的,要深入调研、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上级部门指导。
(三)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成效。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本辖区、本行业突出问题的解决措施、整改任务的执行力等各个环节,严格过程跟踪管理。实行在落实中督查、在督查中落实、在反馈中督查、在督查中反馈的管理机制。
(四)认真分析总结,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借审议意见整改契机,认真总结整改工作成绩和经验,客观分析问题不足和成因,查找管理薄弱环节,探索管理工作规律,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优质的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
问题类别 |
存在的问题 |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建议 |
大安街道整改措施 |
整改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
(一)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工程缺陷多等问题。 |
1. 筑牢城市安全屏障。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城市安全发展负面清单,采取城市安全运行举措。 |
(1)提升建设施工安全本质,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快实施公路生命防护栏等重点项目建设。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规环办(城建)、规环办(交通)、大安派出所、市政大队、各村(居) |
(2)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加快城市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智慧消防平台建设,狠抓城市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升城市安全文化,推动大城智管、大城众管、大城细管。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应急办、市政大队、大安片区应急救援队,各村(居) | |||
(二)烟花爆竹、货运、煤炭与瓦斯矿井等涉危化品企业数量多,安全生产投入较少,安全生产条件差。 |
2. 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和技术转型升级,建立企业内部科学的安全生产机制。 |
(3)综合采取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实施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小于51万吨/年)退出关闭。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应急办、经发办,各相关村 | |
(4)开展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专项治理行动,关闭、搬迁、改造、消除、挂牌督办一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不达标企业。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应急办、经发办、规环办(环保)、卫健办各村(居) | |||
(三)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商务企业、综合市场、电梯等风险点多,部分危险产品存在违法使用和带病运行隐患。 |
3.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风险研判管控和灾害监测预警,积极妥善推进安全领域遗留问题化解。统筹规划全市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保持人、财、物充足储备和联络渠道畅通,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管理,预留安全空间。 |
(5)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各行业领域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非煤矿山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综合整治。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建设,开展客运车辆、九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两防”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启动危化品生产企业新一轮危险工艺设施改造和自动化、智能化推广运用。开展工贸企业风险隐患“销号管理”,彻查彻治粉尘防爆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深化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等消防火灾专项整治。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 | |
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尚未牢固树立 |
(四)部分监管部门对“三个必须”认识不足,对其执法主体地位认识不清,重业务工作、轻安全监管,安全意识松懈,监管执法力度弱化。 |
4. 一是强化部门监管和联动。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同作战、联合推进、齐抓共管的格局,督促指导各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确保安全监管职责全覆盖,消除监管空白。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工作机制,防止监管缺失、推诿扯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以及司法机关联席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工作协调,研究处理安全生产监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完善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推进社会共治。构建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积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创新基层协同治理机制,推进多元组织共商共担,借鉴推广安全生产监管先进经验,探索完善适应本区域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发展壮大安全生产服务市场和基层队伍,培育扶持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管补充力量。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相关研究基地和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研究,为完善安全基础保障、安全防护工程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提供科技支撑。 |
(6)压实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属事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的统筹责任和各领域主管部门的专项监管责任,确保所有行业所有领域所有企业安全监管全覆盖。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7)细化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等方面落实具体措施。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8)强化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防止监管缺失、推诿扯皮。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9)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处理安全生产监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 | |||
(10)完善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提升监管效能。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11)推进社会共治。构建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积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 | |||
(12)创新基层协同治理机制,推进多元组织共商共担,学习借鉴安全生产监管先进经验,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13)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协助安全生产监管作用。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五)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宣传不够深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待加强。有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打折扣,贯彻“一法一条例”有松懈,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责任缺失,存在疫情防控期间盲目赶工期、工作人员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工伤事故时有发生。 |
5. 进一步深化“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者、领导干部,尤其是新上岗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生产经营关键环节的同志在安全方面的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安全发展专题培训,强化红线意识,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阶段、全过程。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收集整理近年来各地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编发警示录,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深刻吸取教训。督促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警示教育,作为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实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防止各种生产安全悲剧的重演。 |
(14)加大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培训。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15)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 | |||
(16)播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片、警示片、教学片,实施线上线下广泛宣教。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 | |||
(六)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广度、深度不够,舆论持续关注力较差,市民存在对安全法规明知故犯现象,占用消防通道、违反交通规则、干扰公交车司机驾驶等现象时有发生,潜在危害大。有些消防通道形同虚设,特别是晚上,车辆无法通行。 |
6.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面向社会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学理念和实践应用等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社会宣传教育资源,强化安全生产舆论引导,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
(17)开展安全应急知识大宣教。开展安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 | |
三、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亟待进一步理顺 |
(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虽多,但在履行监管职能上还有一定交叉或空档,在监管方面还存在推诿卸责、标准不一、监管脱节、监管不实、配合不够等问题,部分行业领域监管有盲区。 |
7. 明晰部门安全监管职能职责。根据本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的变化,深入研究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的具体职责,细化部门责任清单,构建权责明晰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从制度层面解决职能交叉、缺位和协同联动不足等问题。 |
(18)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严格监管执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二合一”。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八)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尚未完全规范。区县行业监管部门委托乡镇(街道)执法仍然存在“委托过多”、“委托卸责”现象,大多数乡镇(街道)执法力量不足,专业知识不够,且执法权限有限,监管执法难以到位。 |
8.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集中培训,进一步规范委托执法工作,提高基层监管执法效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从侧重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治手段转变,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
(19)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综合能力。开展应急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应急管理部网上大学习和专题培训班。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九)责任体系、业务关系衔接尚未完全理顺,综合监管的办法措施还未用法定方式予以确定,应急局与其他部门协调事项多、工作难度大,仍然面临不同主体、上下左右之间的沟通协调难题,在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理顺。 |
9. 强化综合监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科学界定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政府监管主体的责任。充分发挥安委会作用,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定位和范围,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 |
(20)坚持改革引领,完善应急管理“四大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完善安委会及其专项办公室、减灾委及其专项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力度。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应急办 | |
(2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认真履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制职责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22)建立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长效机制,深入基层检查督查,解决问题,传导压力、示范工作、促进落实。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尚需提升 |
(十)安全监管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应用不足,监管手段比较单一,监管效率较低。应急管理智能化建设水平还比较低,系统集成困难,对大数据的深度应用还不够。 |
10. 一是加强安全科技支撑。推进“互联网+”,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化管控平台,加快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推动人力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建设现代化监管体系。二是改进监管执法手段。全面落实源头治理、风险防控、预警预报等综合防控措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推进安全管理模式由突击性的集中排查整治向制度化常态化监管的长效机制转变。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完善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功能,通过委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 |
(23)建成覆盖非煤矿山、危化品、工贸等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信息化监测监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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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办、经发办 |
(24)推广“互联网+”安全技术服务,鼓励行业领域加快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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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25)通过政府购买专家服务,弥补安全监管专业性不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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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十一)运动式整治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监管责任待层层落实。日常监管中,对于违法单位的执法处罚额度较低,监管执法力度不够,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力,导致部分监管对象屡教不改、责任缺失。 |
11.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落实落地。加大事故问责和处罚力度,防止只主管不负责、只监管不执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从应对单一灾害,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强化源头防范,全面提升综合防治能力。严格规范执法,扎实开展日常性检查、专项检查、联动检查,找准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果。 |
(26)开展“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倒逼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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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27)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规环办(城建)、农业服务中心 | |||
(28)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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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十二)乡镇缺乏相关执法资格和处罚权限,对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难以发挥有效作用。 |
12. 深化安全“三基”建设。从队伍建设、财政投入、装备保障等方面着手,深入推进基层管理、基础保障、基本素质的“三基”建设,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安全基础水平、社会安全素质。 |
(29)推动基层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干事等“五有”目标,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规范化等“八化”要求,推动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十三)总工程师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权和指挥权需要定义。 |
13.督促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指导帮助企业细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细化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风险防控预警、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等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 |
(30)坚持长期抓标准化,以构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管理体系为核心,以建立落实全员责任制为基础,以建设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严格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坚持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在矿山、建设、危化等高危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强化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决策、实施和监督;建立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强化安全总监的决策参与权和考核否决权。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十四)安全生产规律性待研究,尤其是矿山事故季节性等方面。 |
(31)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点台账,强化动态风险研判与更新管理,落实管控责任措施。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六、相关法规制度需要完善 |
(十五)机构改革后,法定监管主体与部门“三定方案”不符,给部门监管执法带来困难。 |
15. 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根据全国人大对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进程,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相关领域配套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推广运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成功经验,将成熟的制度安排与政策措施纳入法规规范。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治监督,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和问题。 |
(3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十六)一些新技术、新业态、新行业、新模式的安全监管缺乏法规支撑,安全监管难以满足当前快速发展需要。 |
17.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经济形态,深入调查研究,分类制定安全生产细则,并适时在法规中予以明确,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
(33)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认真研判影响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挂图作战,坚决防止用常态化管理和一般性排查整治替代三年行动。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 |
(34)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运行,加强各专题牵头部门的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作用,务实深入推进三年行动。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