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6-00022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6-08-13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6-00022 |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
| 成文日期: | 2026-08-13 | ||||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职能职责
(1)履行辖区的党建工作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社区党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区域化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街道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街道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2)履行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
(3)履行辖区的公共服务工作职责。制定辖区社区建设发展计划,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兴办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及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科学普及相关工作。
(4)履行辖区的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服务,全方位联系服务负责的楼宇、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老旧楼宇改造和物管水平提升;负责政策宣传落地,做好政策申报和业态调整;负责经济运行监测,承担楼宇经济和部分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工作;配合部门、管委会履行属地协管职责,长效治理辖区楼宇周边环境。
(5)履行辖区的社会治理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居住的外来人员及其房屋出租户进行综合管理;负责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履行辖区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独立核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事业单位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机构;行政单位包括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为7556.14万元。较上年增加3.83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数据组成是:2025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556.1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7556.14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本年收入情况。2025年度收入7556.14万元,较上年增加3.83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6.14万元,占比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
(二)本年支出情况。2025年度支出7556.14万元,较上年增加3.83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2266.42万元,占比30.0%;项目支出5289.72万元,占比7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比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为7556.14万元。较上年增加3.83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127.63万元,本年支出7127.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140.14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1.6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5.15万元,占比14.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9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工资晋级晋档。
公共安全支出4.00万元,占比0.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7.00%,主要原因是门楼牌更换补助资金暂未使用。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25万元,占比1.7%,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9.9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年中追加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肋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86万元,占比10.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3.5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临时救助资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奖励资金等项目。
卫生健康支出149.91万元,占比2.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5.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费用和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经费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789.44万元,占比11.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9.7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等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278.81万元,占比3.9%,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4.20%,主要原因是环卫经费项目暂未使用完毕。
农林水支出2889.57万元,占比40.5%,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8.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以工代赈中央基建投资等项目。
交通运输支出668.36万元,占比9.4%,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93.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公路以奖代补项目。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96万元,占比0.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算已于本年度全部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38万元,占比0.5%,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算已于本年度全部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17.59万元,占比4.5%,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47.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4.35万元,占比1.6%,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33.3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
(二)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6.42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963.8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54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4.5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02.61万元,较上年减少16.4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人员减少3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15%,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28.51万元,本年支出428.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143.97万元,增长50.6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偿还拖欠企业账款、乡村公路养护补助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项目;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4.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偿还拖欠企业账款、乡村公路养护补助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项目。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共计2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算已于本年度全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万元,增长283.33%,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受疫情影响,年初未预算公务接待费,2025年相关公务活动正常开展支出回归常态水平,三公经费合理增长。
(二)具体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是因为本单位2025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主因为本单位2025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33.3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因为年初算已于本年度全部支出。
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因为年初算已于本年度全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20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5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2.0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3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人员减少3人,相应培训费减少。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6.97万元,较上年增加16.9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外出考察、招商等活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6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人员减少3人,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0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84.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87.77万元,占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45.95万元,占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9 %。主要用于采购工程项目和采购服务。
十、单位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9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289.72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凤仪 023-49358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