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1-00139 | 发文字号: | 板桥府发〔2021〕6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1-00139 | ||||
发文字号: | 板桥府发〔2021〕6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有效性: |
板桥府发〔2021〕60号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和《永川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动防部发﹝2021﹞2号)文件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春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畜牧业生产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流行,努力保障“四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10日—4月15日为免疫消毒阶段,4月20日前将免疫消毒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农业服务中心范开齐处。
二、行动内容
(一)突出抓好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集中开展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大宣传,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村社干部和防疫人员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大排查,更新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疫情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
(二)切实加强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畜禽养殖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并严格按照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处置,严禁随意抛弃,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病死畜禽规范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密防范疫病传入传播。严肃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接受防疫监督、不如实提供防疫档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目标
(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密度达到100%。
(二)狂犬病的免疫。要求各村及广大养犬户必须积极配合,采取集中免疫的方式,认真做好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达到100%。
(三)对全镇的所有养殖场户畜禽圈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消毒灭源,不留死角,消毒面达100%。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村要组织足够数量的防疫人员,与镇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共同组成防疫工作队,落实责任,任务到人,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二)开展普查登记。对全镇饲养的猪、牛、羊、犬以及家禽进行逐头逐只普查,并登记造册。
(三)做好畜禽的免疫。由畜牧兽医人员负责畜禽的免疫工作(附件2)。村、社人员负责圈舍消毒工作。
(四)做好畜禽规模场防疫督导工作。各村及驻村防疫人员(附件1)要加强规模养殖场(户)的防疫督查,并督促落实自主免疫程序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实施“先打后补”政策。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免疫措施落实。
五、保障措施
成立板桥镇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黄德彬任组长,分管领导尚东川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经法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肖必中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兴茂、范开齐等为成员,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并组织防疫队伍,逐户逐头开展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和圈舍消毒,并做到“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四不漏原则,确保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人员,配合畜牧兽医防疫人员,搞好我镇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此次的防疫工作将在年终列入村级目标考核
附件:1.板桥镇驻村防疫人员名单
2.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板桥镇驻村防疫人员名单
姓名 |
驻村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陈其义 |
龙门滩、新桥、社区、大坪村 |
13983913720 |
|
曾令中 |
凉风垭、本尊、柳溪、欧家坝村、本尊村 |
13527343851 |
|
吴清学 |
汪家岩、高洞子、古佛 |
13883233697 |
附件2
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开展散养生猪强制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生猪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生猪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严格实施消毒。人员消毒: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且必须“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浸泡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猪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生猪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喂猪,禁止贩运户、社会兽医(游医)和饲料兽药经销人员、保险理赔人员等入户,以及出栏生猪要检疫、调入生猪要隔离、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回收,并集中消毒、处理。
八、加强人员防护。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人员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