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1-0000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1-2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防盗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1-0000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1-2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防盗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防盗网专项整治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防盗网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全区10层以上(含10层)高层建筑物的可燃雨棚和防盗网。

(二)整治标准:可燃雨棚直接拆除或更换为不可燃雨棚; 每户防盗网必须开设一个尺寸不小于1m×0.6m的应急疏散逃生口,位置在消防救援场地或消防车道正上方。

二、整治时间及步骤

整治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分两步实施,第一步于2月10日前完成可燃雨棚整治;第二步于3月31日前完成防盗网整治。

三、整治责任主体

    根据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129号)职责分工,按照辖区属地原则、部门属事原则,各负其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一)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物业小区高层防盗网、可燃雨棚牵头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二)区消防支队负责可燃雨棚、防盗网技术指导,督促消防检查设施设备。

(三)区公安局督促辖区派出所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检查。

(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可燃雨棚、防盗网销售、制作、流动领域质量监督,杜绝使用可燃材料。

(五)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可燃雨棚、防盗网专项整治经费保障。

(六)各镇街办事处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实施辖区所有可燃雨棚拆除、防盗网的拆除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要成立可燃雨棚和防盗网整治专项工作组,统筹开展辖区内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防盗网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全面清理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整治,确保安全有序推进该项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镇街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强化装修管理,办理装修时告知业主,不得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不得使用、安装可燃雨棚,防盗网开启逃生通道。

(三)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规范标准,严禁销售可燃材料。

(四)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信访办、区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好相关配合和协调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镇街安排专人负责报送推进情况,从2021年1月25日起每周五前报工作推进情况。联系人:曾宪列,联系电话:49857357:邮箱:1975152742 @qq.com。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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