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5-00017 | ||||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现住建委有领导班子成员4名,科级领导职数31个。内设办公室、建筑管理科(群众工作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勘察设计节能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房地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安全监管科、消防科10个科室;委属区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住房和建设档案馆)、区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服务站、区住房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巡逻大队、区排水事务中心6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2964.6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76.87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2964.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76.87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64.6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2964.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76.87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728.59万元,占11.0%;项目支出38236.1万元,占89.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2964.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76.87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20.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18.35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获得上级资金支持,增幅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45.22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等上级资金,工程项目进度未达付款节点,资金结转下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20.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18.35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45.22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等上级资金,工程项目进度未达付款节点,资金结转下年。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81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8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补缴等原因。
(2)卫生健康支出244.73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58万元,下降12.38%,主要原因是永川区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年初预算功能科目使用错误,年末决算更正调减。
(3)节能环保支出8928.26万元,占2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7.94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上级资金,在排水基础设施改造方面投资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1111.61万元,占2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39.42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排水基础设施改造方面上级资金以及年中追加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经费等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20250.36万元,占4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58.89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未达支付节点,上级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7.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8.70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一是职工职务职级调整,薪酬同步调整,二是补缴2024年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及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70.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32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职工福利费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743.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41.48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本年支出1743.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41.48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65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3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公务车年限已久,在不超过年初预算的同时,2024年维修次数增加,公务运行维护费增加0.73万元。
公务接待费32.1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领域专家考察、信访维稳、招商引资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45批次33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1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9.70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今年未举办一次性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27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0.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00.46万元,下降90.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出差管理,降低差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05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8.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77.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5.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1.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51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等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9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36492.1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2023年镇街污水处理处置费用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等次为良。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镇街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10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污水处理厂(站)生产运行与水质监管,保证其安全稳定运行,出水稳定达标排放,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保护城市水环境质量工作,永川区74座镇街污水处理厂(站),分别委托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运维管理。
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构建完善“一级现场人员检查、二级运维单位自查、三级镇街巡查、四级住房城乡建委督查”的四级管理体系,提高巡查检查频率,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自制度实施以来,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稳定在99%;二是理顺“厂网一体”体制。针对城镇排水管理模式存在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管网损坏处理不及时、运维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加快推进城镇排水和污水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厂网一体化”改革;三是构建智慧排水管理体系。建立水质在线及预警系统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管控精准度,建立排水管网“一张图”提升排水管网运维精细度,建立排水防涝平台提升城市排水防涝精确度,进一步提升排水管理数字化程度,优化智慧运维服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流推广。
存在的问题:一是运维单位未及时向主管部门申报设施设备更新换代情况,二是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运维单位未及时整改。
下一步工作打算:1.针对“运维单位未及时向主管部门申报设施设备更新换代情况”问题,运维单位已完成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的全面清查,建立包含设备型号、设计规模、运行状态等信息的专项台账,并报送我单位备案。同时我单位将加强与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策划包装并申报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2.针对“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运维单位未及时整改”问题,我单位已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一是将整修效率纳入运维单位考核,对于维修时限大于整改要求时限的情形,通过采取扣除当月运行维护费的方式,压紧压实运维单位整改责任,确保及时整改;二是定期开展现场抽查,提升问题整改时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星;联系电话:023-49220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