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青峰小学新建运动场工程 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848396R/2023-0002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青峰小学新建运动场工程 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有效性: |
渝初设永〔2023〕1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青峰小学新建运动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青峰小学校: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查青峰小学新建运动场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和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永川区青峰小学新建运动场工程位于永川区青峰镇青峰小学校内。该工程新建运动场3610平方米。本次设计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二、审查意见
1.补充完善已实施的国家通用标准。
2.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并不得采用住建部、重庆市城乡建委要求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
三、其他
1.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我委审核通过的初设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2.批复下达后六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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