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665792Q/2025-00706 | 发文字号: | 永川安办〔2025〕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08 | 发布日期: | 2025-08-08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挂牌整治永川区五间镇卫生院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665792Q/2025-00706 | ||||
发文字号: | 永川安办〔2025〕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应急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8-08 | ||||
发布日期: | 2025-08-08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挂牌整治永川区五间镇卫生院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挂牌整治永川区五间镇卫生院
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五间镇人民政府、区卫生健康委:
经排查,五间镇卫生院圣水分院门诊楼房屋出现明显裂缝或变形。按照《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第五条第二点:“房屋地基基础不稳定、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或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裂缝或变形,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规范要求确认其为重大事故隐患。
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对该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请你们及时督促五间镇卫生院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你们联合行文向区安委办申请摘牌。在隐患未整改前,请你们采取临时防范措施,杜绝发生事故。
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区安委办联系人:陈贵兵,电话:13983601837。)
(此件公开发布)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