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665792Q/2024-0004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665792Q/2024-00049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应急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坚持“勤查、严管、重罚”总基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以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深化共建共治,狠抓专项整治,夯实基础保障,有效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编制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我局职能职责划分,编制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矿山、工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以及高新区分局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我局 “局队合一”管理模式,执法支队在编在岗12名,其中局领导2名,9名执法支队人员分配至局内设科室协同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名执法支队人员及3名其他编制人员负责事故调查和执法支队日常事务性工作,为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故执法支队不再单独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二)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书面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行政执法人员应出具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对监督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形成闭环管理,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重新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整改复查中新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各责任科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当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使用《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附件:1.2024年度永川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计划
2.2024年度永川区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4年度永川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4年度高新区应急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4年度永川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规范我区危化烟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结合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安全监管机构的监察执法工作能力的要求,特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1.通过计划执法检查积极预防危化、烟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通过行政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一线员工岗位责任制落实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服务全区安全发展。
二、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4人,分别是刘又嘉、罗庆彪、孙侃、吴高玲,全部参与执法检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 1004日。
(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310天。参与对镇街、部门的督查检查40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40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60天;参加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40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30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50天;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50天。
(三)非监督检查工作日360天。包括学习、培训共计120天;办理安全生产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共计80天;参加会议、党群活动共计60天;文件资料起草、整理、归档、统计分析共计60天;工作人员年休假、病假、事假共计4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334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004-310-360=334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原则。
目前我区正常运营的企业(票据式除外)共计10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油库2家,加油站78座(包括8个柴油加油点),工业气体充装站及经营部14家,其他化工储存经营企业5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烟花爆竹次级配送仓库3家。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中,按照我区监管要求,对全区108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其中重大危险源企业(2家)为第一类企业;重点带储存设施经营危化品企业(1家)、工业气体充装站(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为第二类企业;一般化工储存经营企业(4家)、加油站(78家)、烟花爆竹次级配送仓库(3家)、工业气体销售经营企业(13家)为第三类企业;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为第四类企业。因2家第一类企业已列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总队年度检查计划,故区级层面检查频次由每季度一次下调为每半年一次;每半年对7家第二类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对98家第三类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同时对19家企业开展一次标准化一体化执法;此外对第四类企业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由属地镇街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开展定期检查。每家企业的执法检查至少由2名执法人员参与,结合复查验收所需的工作日,总计需要334个执法检查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完善日查周查月查清单和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定期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推动“两单两卡”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两单两卡”;是否对“两单两卡”内容组织学习和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并进行修订;企业一线员工是否熟悉掌握“两单两卡”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完善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管理制度;是否对制度按规定更新或按规定审定或签发,是否把制度和规程传达到每个岗位或岗位使用失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与岗位实际是否相符。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检查是否进行全员培训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再培训学时达到规定要求;新员工是否按规定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上岗;是否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
5.企业是否按要求推进危化三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对照三年行动清单逐步推进各工作,以及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设施是否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设计,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是否存在与周边各类设施安全距离改变等重大变更情况;
7.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堆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超设计能力、超许可范围储存问题;
8.企业反应装置、储罐、管线、阀门、机泵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认真开展防泄漏和防腐蚀治理,是否存在跑冒滴漏问题;
9.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是否按规定安装了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并运行正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是否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远传联锁控制装置,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问题;
10.特殊作业是否按《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进行管理,是否存在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情况;
1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按规定配备专业消防队伍、保障消防投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12.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3.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落实“六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落实“三严禁”、“两关闭”的要求,开展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14.应急救援管理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中所列的检查项目,共分七项:
(1)应急组织体系建立情况;
(2)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情况;
(3)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备配备和保养维护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发布、修订、备案情况;
(5)应急演练组织、实施情况;
(6)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和考核;
(7)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设置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情况。
15.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级、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情况;
(3)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
(4)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测、检验以及维护保养情况;
(5)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演练情况;
(6)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7)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8)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情况;
(9)预防和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16.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实施
(一)编制月检查方案。
1.制定月检查方案。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在上月30日前编制拟定下月度检查方案。月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日常检查对象和抽查对象单位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和检查执法人员等。
2.已列入检查计划的单位,因已发文告知,开展监督检查时,不再另行通知,未被抽查单位的应提前告知,也可突击暗查的形式检查,确保安全检查的真实性。
(二)严格执法检查程序。
安全监管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监管人员应结合行业管理要求,出具《现场检查记录》、《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等行政执法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隐患处置: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凡发现企业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问题不属于应急部门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和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协同处理: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使用《强制措施决定书》。
3.行政处罚: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
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活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活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3.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
六、其他
本计划施行期限自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附件: 2024年度危化烟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2024年度危化烟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风险等级 |
所属镇街 |
备注 |
1月 (8家) |
1 |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泰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二级 |
南大街街道 |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重点检查 |
2 |
重庆九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二级 |
临江镇 |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重点检查 | |
3 |
重庆锦宇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二级 |
青峰镇 |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重点检查 | |
4 |
重庆九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陈食分仓库 |
三级 |
陈食街道 |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重点检查 | |
5 |
重庆九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仙龙分仓库 |
三级 |
吉安镇 |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重点检查 | |
6 |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泰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朱沱分仓库 |
三级 |
朱沱镇 |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重点检查 | |
7 |
重庆福硕气体有限公司 |
三级 |
临江镇 |
||
8 |
重庆市永川区隆顺加油站 |
三级 |
临江镇 |
||
2月 (6家) |
9 |
重庆家升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二级 |
临江镇 |
春节期间 重点检查 |
10 |
精永再生资源回收(重庆)有限公司 |
二级 |
凤凰湖园区 |
春节期间 重点检查 | |
11 |
重庆巴铁贸易有限公司 |
二级 |
南大街街道 |
春节期间 重点检查 | |
12 |
中石油南郊加油站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13 |
中石油金盆加油站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14 |
重庆市永川区毛家坡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3月 (12家) |
15 |
重庆科成气体有限公司 |
二级 |
凤凰湖园区 |
|
16 |
重庆市永川区廷荣气体销售站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17 |
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治水气体经营部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18 |
永川区南大街氧气经营部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19 |
重庆市永川区成峰气体销售部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20 |
重庆市永川区家福气体经营部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3月 (12家) |
21 |
中铁建重庆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永泸高速兴隆服务区北侧加油站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22 |
中铁建重庆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永泸高速兴隆服务区南侧加油站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23 |
中石油五间加油站 |
三级 |
五间镇 |
||
24 |
重庆中油益川能源有限公司李家湾加油站 |
三级 |
何埂镇 |
||
25 |
中石油何埂加油站 |
三级 |
何埂镇 |
||
26 |
重庆中品优润石油有限公司 |
三级 |
何埂镇 |
||
4月 (11家) |
27 |
重庆中石化和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永东加油站 |
三级 |
中山路街道 |
|
28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加油站 |
三级 |
双石镇 |
||
29 |
中石化永川太平加油站 |
三级 |
双石镇 |
||
30 |
中海油销售四川有限公司永川区牛尾铺加油站 |
三级 |
双石镇 |
||
31 |
重庆市永川区万胜油料经营部 |
三级 |
红炉镇 |
||
32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三叉河特油经营部 |
三级 |
红炉镇 |
||
33 |
中石油大峰加油站 |
三级 |
红炉镇 |
||
34 |
永川区代荣气体经营部 |
三级 |
红炉镇 |
||
35 |
重庆民峰石化有限公司 |
三级 |
永荣镇 |
||
36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三级 |
红炉镇 |
||
37 |
中石油双石加油站 |
三级 |
双石镇 |
||
5月 (11家) |
38 |
重庆中油哈弗能源有限公司昌龙加油站 |
三级 |
凤凰湖园区 |
|
39 |
重庆市永川区爱众能源有限公司凤凰湖加油加气站 |
三级 |
凤凰湖园区 |
||
40 |
中石油凤凰湖加油站 |
三级 |
凤凰湖园区 |
||
41 |
中石化永川陈食加油站 |
三级 |
陈食街道 |
||
5月 (11家) |
42 |
重庆壳牌能源有限公司永川区永津路加油站 |
三级 |
陈食街道 |
|
43 |
中石油双竹加油站 |
三级 |
卫星湖街道 |
||
44 |
中石化重庆三环高速永川双凤服务区西加油站 |
三级 |
卫星湖街道 |
||
45 |
中石化重庆三环高速永川双凤服务区东加油站 |
三级 |
卫星湖街道 |
||
46 |
重庆市永川区宏茂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
三级 |
卫星湖街道 |
||
47 |
重庆中油益川能源有限公司下楼子加油站 |
三级 |
卫星湖街道 |
||
48 |
重庆市永川区祖琛石油有限公司 |
三级 |
卫星湖街道 |
||
6月 (12家) |
49 |
中石油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永川油库 |
一级 |
南大街街道 |
|
50 |
中石化重庆分公司永川双石油库 |
一级 |
双石镇 |
||
51 |
中石油来苏加油站 |
三级 |
来苏镇 |
||
52 |
重庆市永川区大石坝加油站 |
三级 |
来苏镇 |
||
53 |
重庆市永川区刚红加油点 |
三级 |
来苏镇 |
||
54 |
中石化永川泸永桥加油站 |
三级 |
宝峰镇 |
||
55 |
重庆市永川区益安气体供应站 |
三级 |
胜利路街道 |
||
56 |
重庆市永川区龙头气体经营部 |
三级 |
胜利路街道 |
||
57 |
中石油永青加油站 |
三级 |
胜利路街道 |
||
58 |
中石油西城加油站 |
三级 |
胜利路街道 |
||
59 |
中石油环北加油站 |
三级 |
胜利路街道 |
||
60 |
重庆市永川区黄荆加油站 |
三级 |
胜利路街道 |
||
7月 (10家) |
61 |
重庆巴铁贸易有限公司 |
二级 |
南大街街道 |
高温汛期 重点检查 |
62 |
中石化永川仙龙加油站 |
三级 |
仙龙镇 |
||
63 |
重庆市永川区张家加油站 |
三级 |
仙龙镇 |
||
64 |
中石化永川永泸加油站 |
三级 |
吉安镇 |
||
65 |
重庆中石化兴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永川北大桥加油站 |
三级 |
中山路街道 |
||
66 |
中石化永川王家岩加油站 |
三级 |
中山路街道 |
||
67 |
重庆中石化兴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永川观音山加油加气站 |
三级 |
中山路街道 |
||
68 |
中石油神女湖加油站 |
三级 |
中山路街道 |
||
69 |
中石化成渝高速公路永川北加油站 |
三级 |
中山路街道 |
||
70 |
中石化成渝高速公路永川南加油站 |
三级 |
中山路街道 |
||
8月 (11家) |
71 |
重庆市永川区诚翔商贸有限公司 |
三级 |
永荣镇 |
标准化创建 一体化执法 |
72 |
重庆壳牌能源有限公司永川区双石加油站 |
三级 |
双石镇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73 |
重庆市永川区三石化工厂 |
三级 |
双石镇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74 |
重庆高速国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铜永高速双石停车区东侧加油站 |
三级 |
双石镇 |
标准化创建 一体化执法 | |
75 |
重庆高速国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铜永高速双石停车区西侧加油站 |
三级 |
双石镇 |
标准化创建 一体化执法 | |
76 |
重庆市永川区泉源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77 |
重庆中路加油站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78 |
中石油环南加油站 |
三级 |
中山路街道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79 |
中石油东郊加油站 |
三级 |
中山路街道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80 |
中石油汇龙加油站 |
三级 |
中山路街道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81 |
中节能(重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9月 (11家) |
82 |
重庆科成气体有限公司 |
二级 |
凤凰湖园区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83 |
重庆家升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二级 |
临江镇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84 |
重庆市永川区长江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85 |
重庆市永川区星河石油有限公司星河加油站 |
三级 |
大安街道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86 |
天仁化工重庆有限公司 |
三级 |
临江镇 |
标准化创建 一体化执法 | |
87 |
重庆中渝江溉能源有限公司 |
三级 |
松溉镇 |
标准化创建 一体化执法 | |
88 |
中石油凤龙加油站 |
三级 |
凤凰湖园区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89 |
重庆市永瑞能源有限公司永川区仙龙镇张家湾加油站 |
三级 |
仙龙镇 |
标准化创建 一体化执法 | |
90 |
重庆聚科物流有限公司 |
三级 |
港桥园区 |
标准化复评 一体化执法 | |
91 |
重庆市永川区千秋油料经营部 |
三级 |
中山路街道 |
||
92 |
永川区永财加油点 |
三级 |
南大街街道 |
||
10月 (6家) |
93 |
中石油重庆永川销售分公司永川油库 |
一级 |
南大街街道 |
|
94 |
中石化重庆分公司永川双石油库 |
一级 |
双石镇 |
||
95 |
精永再生资源回收(重庆)有限公司 |
二级 |
凤凰湖园区 |
||
96 |
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泰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二级 |
南大街街道 |
||
97 |
重庆九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二级 |
临江镇 |
||
98 |
重庆锦宇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二级 |
青峰镇 |
||
11月(9家) |
99 |
中石油朱沱加油站 |
三级 |
朱沱镇 |
|
100 |
重庆幸明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三级 |
朱沱镇 |
||
101 |
重庆市永川区光英气体供应站 |
三级 |
三教镇 |
||
102 |
中石油三教加油站 |
三级 |
三教镇 |
||
103 |
中石油花桥加油站 |
三级 |
三教镇 |
||
104 |
重庆市永川区中茂加油站 |
三级 |
三教镇 |
||
11月(9家) |
105 |
重庆壳牌能源有限公司永川区三教加油站 |
三级 |
三教镇 |
|
106 |
重庆市永川区欣储石油有限公司 |
三级 |
青峰镇 |
||
107 |
中石化永川板桥加油站 |
三级 |
板桥镇 |
||
12月(9家) |
108 |
重庆市永川区金鼎油料门市部 |
三级 |
金龙镇 |
|
109 |
永川区力源加油站 |
三级 |
金龙镇 |
||
110 |
中石油大安加油站 |
三级 |
大安街道 |
||
111 |
中石化永川小坎加油站 |
三级 |
大安街道 |
||
112 |
中石化永川石竹万盛加油站 |
三级 |
大安街道 |
||
113 |
永川区小马方石油经营部 |
三级 |
大安街道 |
||
114 |
重庆市永川区光华工业氧气经营部 |
三级 |
大安街道 |
||
115 |
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东源加油站 |
三级 |
大安街道 |
||
116 |
重庆萌小源燃料经营部 |
三级 |
大安街道 |
日常监督检查共计116家次,其中:每半年对2家第一类企业、7家第二类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对98家第三类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包括对19家企业开展一次标准化一体化执法)。每家企业的执法检查至少由2名执法人员参与,结合复查验收所需的工作日,总计需要334个执法检查工作日。
全年对全区108家危化烟爆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未采用“双随机”执法模式。
附件2
2024年度永川区矿山领域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和页岩气勘探开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常规天然气停产井和关闭煤矿的监管检查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和安全稳定,结合辖区内矿山领域实际状况,特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永川区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零死亡”理念,围绕“四化”建设目标,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及页岩气勘探开发企业,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寓于服务企业之中,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着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机构人员、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安全隐患整治、考核奖惩制度、安全应急救援“八到位”,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工作目标
1.通过计划执法检查,积极预防非煤矿山及页岩气勘探开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零死亡”;
2.通过抽查检查,确保常规天然气停产井和关闭煤矿的安全稳定;
3.通过行政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一线员工岗位责任制落实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服务全区矿山企业安全发展。
三、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从事矿山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有3名,分别是:黄宗剑、庹顺利、胡宸赫。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251天=753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753天)-其他执法工作日(320天)-非执法工作日(261天)=17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320天。包括开展综合监管检查30天;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证、换证初审及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告审查60天;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0天;受理和查处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投诉30天;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0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的登记和备案40天;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执法15天;开展安全教育培训15天;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5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共261天。机关值班共60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5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共计50天;法定年休假、婚(丧)假、病假、事假共计6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6天。
五、监督检查计划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全年对所有非煤矿山及页岩气勘探开发平台实施全覆盖监督执法检查;对全区常规天然气停产井和关闭煤矿实施抽查检查。
2.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对实施爆破作业的非煤矿山企业10家、重点页岩气勘探开发环节(钻井作业、压裂作业、带压下油管作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机械作业的非煤矿山企业及其他停产矿山16家、页岩气生产井列为常规监管对象;对常规天然气停产井和关闭退出煤矿列为监督抽查对象。
3.安全监督检查由区应急局2名及以上监督检查人员会同当地辖区应急办人员或有关专家实施。
(二)监督检查重点。
1.安全机构建立情况;
2.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是否持证;
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台账资料;
4.隐患排查清单制定情况;
5.安全隐患日、周、月查工作开展情况;
6.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7.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情况;
8.生产作业场所管控情况;
9.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10.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1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3.企业内运转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14.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物资配备情况;
15.经营项目与取得证照是否相符;
16.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执行情况;
17.新建、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18.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推进情况;
19.已关闭煤矿瓦斯溢出,危险区域各类安全隔离、警示标志、关闭标识等是否设置完善;
20.常规天然气停产井危险区域各类安全隔离、警示标志、关闭标识等是否设置完善;
21.依照法律法规,其他应列入检查项目。
六、监督检查计划实施
(一)编制检查方案。
1.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地点、检查方式、检查执法人员等。
2.已列入检查计划的单位,因已发文告知,开展监督检查时,不再另行通知,未被抽查单位的应提前告知,也可突击暗查的形式抽查,确保安全检查的真实性。
(二)严格执法检查程序。
安全监管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监管人员应结合行业管理要求,出具《现场检查记录》、《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等行政执法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隐患处置: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凡发现企业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问题不属于应急部门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和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协同处理: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使用《强制措施决定书》。
3.行政处罚: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
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活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活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3.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
七、其他
本计划施行期限自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024年度永川区矿山行业安全生产
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
一、执法检查目录 | |||||
月份 |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所属镇街 |
备注 | |
1 |
1 |
重庆陶袁建材有限公司 |
南大街街道兴隆村 |
||
2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7 |
红炉镇会龙桥村 |
|||
3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9 |
红炉镇龙井口村 |
|||
4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36 |
红炉镇红庆村 |
|||
5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54 |
永荣镇天堂湾村 |
|||
6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49 |
永荣镇子庄村 |
|||
2 |
1 |
重庆市渝地非金属矿开发有限公司 |
南大街街道代家店村 |
||
2 |
重庆蒋陶石英砂有限公司 |
南大街街道代家店村 |
|||
3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黄202H3 |
南大街街道谭家坝村 |
|||
4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黄202 |
南大街街道兴隆村 |
|||
5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黄204H3 |
南大街街道谭家坝村 |
|||
6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6 |
双石镇五龙桥村 |
|||
3 |
1 |
重庆中材参天建材有限公司总厂采场 |
红炉镇会龙桥村 |
||
2 |
重庆中材参天建材有限公司关山坡采场 |
红炉镇会龙桥村 |
|||
3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黄205 |
吉安镇黄沙村 |
|||
4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黄202H6 |
吉安镇金门村 |
|||
5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黄202H7 |
吉安镇金门村 |
|||
4 |
1 |
重庆市永川区诚兴建材有限公司 |
吉安镇石马村 |
||
2 |
重庆雕美石材有限公司 |
仙龙镇石宝寺村 |
|||
3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泸页2 |
仙龙镇大磨子村 |
|||
4 |
重庆市永川区龙家山建材有限公司 |
三教镇利民村 |
|||
5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3井 |
三教镇三台村 |
|||
6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荣203井 |
板桥镇龙门滩村 |
|||
5 |
1 |
重庆市科海粘土矿有限公司神罗沟采场 |
陈食街道双河口村 |
||
2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H32 |
陈食街道马银村 |
|||
3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H35 |
陈食街道双河口村 |
|||
4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H26 |
陈食街道梓潼观村 |
|||
5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H27 |
陈食街道瓦窑村 |
|||
6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H28 |
陈食街道马银村 |
|||
7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H21 |
陈食街道长滩河村 |
|||
6 |
1 |
重庆市永川区金银坡华西建材有限公司 |
红炉镇金银坳村 |
||
2 |
重庆市永川区金银坡斗子丘建材有限公司 |
红炉镇会龙桥村 |
|||
3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53 |
青峰镇大拱桥村 |
|||
4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黄204 |
青峰镇白象岭村 |
|||
5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黄204H2 |
青峰镇凌阁堂村 |
|||
7 |
1 |
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茨竹园水泥用石灰岩矿 |
红炉镇龙井口村 |
||
2 |
重庆市永川区参天砂岩矿开采有限公司 |
红炉镇龙井口村 |
|||
3 |
重庆市永川区金银坡永利建材有限公司 |
红炉镇会龙桥村 |
|||
4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H |
卫星湖街道七郎村 |
|||
5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H1 |
卫星湖街道七郎村 |
|||
6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05 |
卫星湖街道大竹溪村 |
|||
8 |
1 |
重庆长德聚砂石开采有限公司大安采场 |
大安街道云雾山村 |
||
2 |
重庆市上善建材有限公司 |
大安街道德胜桥村 |
|||
3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2H1 |
大安街道荷花村 |
|||
4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H34 |
大安街道灵英村 |
|||
5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H37 |
大安街道民主村 |
|||
6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2H |
大安街道荷花村 |
|||
7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6 |
大安街道德胜桥村 |
|||
9 |
1 |
重庆精诚石英砂有限责任公司 |
南大街街道大南村 |
||
2 |
重庆黄瓜山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
南大街街道大南村 |
|||
3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06 |
临江镇天堂村 |
|||
4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01H |
临江镇桂林村 |
|||
5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福东1井 |
何埂镇福东坪丰乐村 |
|||
6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5 |
宝峰镇龙凤桥村 |
|||
7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10 |
宝峰镇岩斜口村 |
|||
10 |
1 |
重庆市渝琥石英砂有限公司三合矿区 |
吉安镇尖山村 |
||
2 |
重庆市永川区三合矿业有限公司 |
吉安镇尖山村 |
|||
3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黄202H1 |
来苏镇石牛村 |
|||
4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黄202H2 |
来苏镇大松林村 |
|||
5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黄202H5 |
来苏镇王坪村 |
|||
6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黄202H8 |
来苏镇梳妆台村 |
|||
7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黄202H9 |
来苏镇水磨村 |
|||
11 |
1 |
重庆市永恒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
南大街街道黄瓜山村 |
||
2 |
重庆市永川区环化有限责任公司 |
卫星湖街道 |
|||
3 |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黄203 |
来苏镇塔园村 |
|||
4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1 |
来苏镇观音井村 |
|||
5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8 |
来苏镇关门山村 |
|||
6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51 |
来苏镇共和村 |
|||
7 |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永页52 |
来苏镇长坡村 |
|||
12 |
1 |
重庆市永川区天全建材有限公司 |
红炉镇红庆村 |
||
2 |
重庆市永川区安瑞建材有限公司 |
永荣镇云谷村 |
|||
3 |
重庆中材参天建材有限公司阴山林场采石场 |
红炉镇会龙桥村 |
|||
4 |
重庆中材参天建材有限公司方石坎采场 |
红炉镇会龙桥村 |
|||
5 |
中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大安102H |
中山路北大桥村 |
|||
日常监督检查共计74家,占用148个工作日。 | |||||
二、抽查检查目录 | |||||
检查月份 |
抽查家数 |
检查月份 |
抽查家数 | ||
1月 |
1 |
7月 |
1 | ||
2月 |
1 |
8月 |
1 | ||
3月 |
1 |
9月 |
1 | ||
4月 |
1 |
10月 |
1 | ||
5月 |
1 |
11月 |
1 | ||
6月 |
1 |
12月 |
1 | ||
对常规天然气停产和井关闭煤矿实施抽查,占用24个监督检查工作日。 |
附件3
2024年度永川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永川实际,特编制2024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增强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工贸企业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有序实施,推动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内,力争实现零死亡目标,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三、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处罚,提高安全生产事前、事中监管能力;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抓好工贸企业四涉一限一使用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源头上管控事故;开展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要培训对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意识,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工贸科从事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计4人,分别是:罗家义、邓月雄、黎露、何家帅。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天=1004天。
(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360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30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20天;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100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60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70天;督查指导镇街安全监管执法共计80天。
(三)非监督检查工作日344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120天;参加会议、党群活动共计80天,文件资料起草、整理、归档、统计分析共计84天,工作人员休假、病假、事假共计6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300天。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004天)-其他执法工作日(360天)-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44天)=300天。
六、监督检查计划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对纳入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高温熔融金属、淘汰落后产能等各类专项整治的重点工贸企业、2023年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工贸企业,以及纳入2024年安全标准化创建任务的工贸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且每月按计划监督检查企业数量的30%随机抽取计划监督检查以外的企业。按照不同季节的风险研判分析,突出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检查企业。
2.计划检查的企业检查1次,每次2至3名行政执法人员,随机抽查的企业检查1次,每次抽取2名行政执法人员。2024年共有30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全年拟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83家,随机抽查25,总计108家。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投入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情况。
(9)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
(12)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5)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16)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17)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18)在同一作业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9)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定期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20)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对涉尘防爆、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等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事项参照《永川区安全生产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七、监督检查计划实施
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对创建安全标准化的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与监管执法检查“二合一”,突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确实需要技术专家参与安全检查的,可在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检查相适应的安全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
(一)编制月检查计划及现场检查方案。
1.制定月检查计划。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每月实际及企业现实情况,应在上月27日前制定月检查计划或方案。月检查计划应当明确检查对象的检查日期、检查方式,若有企业停产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的,需备注说明。
2.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根据月检查计划,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应针对每个企业(包括计划检查企业及随机抽查企业)编制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检查执法人员等。
3.已列入计划检查的单位,因已发文告知,开展监督检查时,可不再另行通知。对被随机抽查单位,应当提前3日告知,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可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确保安全检查的真实性。
(二)严格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出具相关行政执法文书,明确处理措施。行政执法要严格遵守国家、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形成闭环管理,有始有终,确保问题解决,切实提高执法效果。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必须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额度上限处罚的同时,重新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整改复查中新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
(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
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活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活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3.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
八、其他
本计划施行期限自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024年永川区工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表
一、日常监督检查 | ||||||
检查 月份 |
序号 |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
所在镇街、园区 |
备注 | ||
一月 |
1 |
重庆正天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2 |
重庆耀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3 |
菽乡(重庆)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有限空间 | |||
4 |
重庆宏润清朗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5 |
重庆嘉泰实业有限公司 |
胜利路街道 |
有限空间 | |||
6 |
重庆市永川区隆济云雾山矸砖厂 |
大安街道 |
||||
7 |
永川区崔婆婆食品公司调味品分公司 |
青峰镇 |
有限空间 | |||
二月 |
1 |
重庆星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2 |
重庆市浩峰纸业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3 |
重庆艳恋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4 |
重庆汇雄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5 |
重庆精一木业有限公司 |
临江镇 |
粉尘涉爆 | |||
三月 |
1 |
重庆中启塑业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2 |
重庆凯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有限空间 | |||
3 |
重庆渝长顺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4 |
重庆弘爵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5 |
重庆天之然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6 |
重庆竹坊酒厂 |
卫星湖街道 |
有限空间 | |||
7 |
重庆欧豪金属制品限公司 |
陈食街道 |
||||
四月 |
1 |
重庆市鸿桦家具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2 |
重庆源朗家具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3 |
重庆久洲科建防火材料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4 |
重庆升科精锻科技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2023年事故 | |||
5 |
蜂巢动力系统(重庆)有限公司铸造分公司(长城领源)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高温熔融 | |||
6 |
重庆永荣茶厂 |
永荣镇 |
||||
7 |
重庆源再立建材有限公司 |
临江镇 |
2023年事故 | |||
五月 |
1 |
重庆风之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2 |
重庆中康套装门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3 |
重庆港森科技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4 |
重庆航丰机械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高温熔融 | |||
5 |
重庆中宏市政设施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高温熔融 | |||
6 |
重庆艺手佳食品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7 |
永川区大南石英砂厂 |
南大街街道 |
||||
8 |
重庆启晨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
青峰镇 |
||||
六月 |
1 |
重庆家之美木制品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2 |
重庆宏鸟尊尚家具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3 |
重庆靖越鑫科技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4 |
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危险化学品 | |||
5 |
重庆金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6 |
重庆恒之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7 |
重庆竞博鞋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朱沱镇 |
||||
8 |
重庆市永川区谢刚矸砖厂 |
来苏镇 |
||||
七月 |
1 |
重庆最加家居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2 |
重庆九州金龙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3 |
重庆华之龙科技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4 |
永川区欣丰机械有限公司 |
三教镇 |
高温熔融 | |||
5 |
永川区迈创机械有限公司 |
三教镇 |
高温熔融 | |||
6 |
重庆市永川区中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青峰镇 |
危险化学品 | |||
7 |
重庆永洲木业有限公司 |
临江镇 |
粉尘涉爆 | |||
八月 |
1 |
重庆同嘉科技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2 |
重庆羽铠木业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3 |
重庆杨达鑫科技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4 |
重庆科兆鑫科实业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5 |
重庆星湖茶酒厂 |
卫星湖街道 |
有限空间 | |||
6 |
重庆荣炬商贸有限公司 |
双石镇 |
||||
7 |
重庆市匠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双石镇 |
高温熔融 | |||
九月 |
1 |
重庆迎洲压铸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高温熔融 | ||
2 |
重庆功夫本色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3 |
重庆坤尚机械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4 |
重庆浩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5 |
重庆五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陈食街道 |
||||
6 |
重庆市大田木业有限公司 |
大安街道 |
||||
7 |
重庆市永川区方正机砖厂 |
红炉镇 |
||||
十月 |
1 |
重庆鑫宏洋家居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2 |
重庆森宏润木业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粉尘涉爆 | |||
3 |
重庆中明硕清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4 |
重庆锋仪勇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高温熔融 | |||
5 |
重庆瑞欧机械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高温熔融 | |||
6 |
重庆市永川区乡隆建材厂 |
南大街 |
||||
十一月 |
1 |
重庆昊欣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2 |
重庆环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3 |
重庆博业机械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4 |
重庆如实道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5 |
重庆市极鼎金属铸造有限公司 |
三教镇 |
高温熔融 | |||
6 |
重庆大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双石镇 |
||||
7 |
成铁德阳轨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智能化制枕枕分公司 |
何埂镇 |
||||
十二月 |
1 |
重庆恒奕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高温熔融 | ||
2 |
重庆瑞鑫科实业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3 |
重庆兆永科技有限公司 |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
4 |
重庆柏金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5 |
聚涵昌昂(重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
6 |
重庆海雪新材料有限科技公司 |
陈食街道 |
粉尘涉爆 | |||
7 |
重庆市尔道机械有限公司 |
三教镇 |
高温熔融 | |||
日常监督检查共计83家,占用249个工作日。 | ||||||
二、随机检查 | ||||||
检查 月份 |
抽查家数 |
检查月份 |
抽查家数 | |||
1月 |
2 |
7月 |
3 | |||
2月 |
1 |
8月 |
3 | |||
3月 |
2 |
9月 |
2 | |||
4月 |
2 |
10月 |
2 | |||
5月 |
2 |
11月 |
2 | |||
6月 |
2 |
12月 |
2 | |||
随机检查共计25家次,占用5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 | ||||||
附件4
2024年度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增强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促进园区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全面辨识管控事故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明显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检查计划完成率100%;责令限期整改隐患的复查率100%;杜绝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力争实现零死亡目标,为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处罚,提高安全生产事前、事中监管能力;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抓好工贸企业涉尘防爆、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源头上管控事故;开展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要培训对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意识,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 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高新区应急分局属基层执法单位,从事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计4人,分别是:林楚尧、张力元、杨文庆、石兵。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1004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560个工作日,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30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30天;参与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220天;开展标准化检查共计160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0天;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80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210个工作日,包括学习、培训、考核共计10天,参加会议、党群活动共计60天,文件资料起草、整理、归档、统计分析共计60天,参加安全生产督查活动、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40天,工作人员年休假、病假、事假共计4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234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004-560-210=234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的类型和重点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类型。
对纳入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高温熔融金属、淘汰落后产能等各类专项整治的重点工贸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其余企业抽取部分纳入执法监管计划。且每月随机抽取计划监督检查以外的企业作为双随机检查。按照不同季节的风险研判分析,突出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检查企业。
(二)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落实情况。
(2)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公示、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4)安全经费投入、保障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实施及档案记录管理情况。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8)安全设备运行、维护及保养情况。
(9)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现场重要区域、设备风险告知情况。
(10)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1)安全警示标志张贴情况。
(12)安全隐患日、周、月查制度、清单及执行情况,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13)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备案情况,应急队伍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资配备情况。
(1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5)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及督促佩戴情况。
(16)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之间的安全距离及各自安全出口、通道通畅情况。
(17)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定期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8)在同一作业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21)对涉氨制冷、涉尘防爆、高温熔融金属等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事项参照《永川区安全生产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22)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六、监督检查计划实施
(一)编制检查方案。
1.制定检查方案。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在检查前及时编制拟定的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日常检查对象和抽查对象单位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和检查执法人员等信息。
2.已列入检查计划的单位,因已发文告知,开展监督检查时,不再另行通知;为被抽查单位的应提前告知,也可采用突击暗查的形式检查,确保安全检查的真实性。
(二)严格执法检查程序。
安全监管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监管人员应结合行业管理要求,出具《现场检查记录》、《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等行政执法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隐患处置: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凡发现企业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问题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和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协同处理: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使用《强制措施决定书》,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
3.行政处罚: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
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次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工作,应当在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活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并检查,不能用专项整治工作替代计划检查。
3.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
(五)完成执法检查计划的方法优化。
1.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行监督检查时,应与上级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计划衔接,尽量合并检查(联合检查),减少对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2.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与上级监管部门对某一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该单位属于计划内应当监督检查的对象,此次检查视为完成相关监督检查任务,实行共同检查、共同签字,执法文书各自存档备查。
七、其他
本计划施行期限自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高新区应急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表
一、日常监督检查 |
||||||||||
检查 月份 |
序号 |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
检查人员 |
分管领导 |
||||||
1月 |
1 |
信义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2 |
重庆世纪新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3 |
重庆恒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4 |
重庆轲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5 |
重庆冠营包装有限公司 |
|||||||||
6 |
重庆神工钢模板制造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
|||||||||
7 |
重庆市永川区华泰印务有限公司 |
|||||||||
8 |
重庆市鼎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2月 |
9 |
重庆鑫易铝业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10 |
重庆启晨恒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11 |
重庆澳森维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12 |
重庆昌盛锦坤科技有限公司 |
|||||||||
13 |
重庆进屹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14 |
重庆方进电子有限公司 |
|||||||||
3月 |
15 |
招商局新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16 |
重庆琪扬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17 |
重庆鼎汉巅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18 |
重庆易升电梯有限公司 |
|||||||||
19 |
重庆宏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20 |
重庆市金熙隆实业有限公司 |
|||||||||
21 |
重庆鸿菲益科技有限公司 |
|||||||||
22 |
重庆本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23 |
重庆宗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
4月 |
24 |
重庆睿肖电动车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25 |
重庆市青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26 |
重庆萨博途斯机器人工具有限公司 |
|||||||||
27 |
重庆铭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28 |
重庆铭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29 |
重庆华亿兴盛机械有限公司 |
|||||||||
30 |
重庆市雅昕科技有限公司 |
|||||||||
31 |
重庆江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
5月 |
32 |
重庆荣易达铝业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33 |
奔克电梯(重庆)有限公司 |
|||||||||
34 |
原秀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
35 |
重庆思味特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
|||||||||
36 |
重庆广弘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37 |
重庆鸿菲利科技有限公司 |
|||||||||
38 |
重庆佳铖景豫科技有限公司 |
|||||||||
39 |
重庆铭阳玻璃有限公司 |
|||||||||
40 |
重庆盛宥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6月 |
41 |
重庆君强模具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42 |
重庆金豆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
|||||||||
43 |
重庆鑫赢原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44 |
重庆星星冷链科技有限公司 |
|||||||||
45 |
重庆大鼎机械有限公司 |
|||||||||
46 |
重庆筑天誉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47 |
重庆市廷佟塑胶厂 |
|||||||||
48 |
重庆金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7月 |
49 |
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50 |
重庆美德核心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51 |
重庆磐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
52 |
重庆市永川区淇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53 |
重庆市永川豆豉食品有限公司 |
|||||||||
54 |
重庆路友减震器有限公司 |
|||||||||
55 |
瀚荃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
8月 |
56 |
重庆鑫易铝业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57 |
重庆市万通塑膜有限公司 |
|||||||||
58 |
芬华食品产业(重庆)有限公司 |
|||||||||
59 |
重庆雷檬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
60 |
重庆德阁家具有限公司 |
|||||||||
61 |
重庆华合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62 |
重庆豪派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
9月 |
63 |
招商局新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64 |
帝亿特(重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65 |
重庆公鸡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66 |
重庆珈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67 |
重庆煜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68 |
重庆市永川区齐歌食品有限公司 |
|||||||||
69 |
重庆市永川区三友玻璃有限公司 |
|||||||||
10月 |
70 |
信义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71 |
重庆市青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72 |
重庆正永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73 |
重庆信成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74 |
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75 |
重庆格齐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
76 |
冀龙(重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
11月 |
77 |
重庆荣易达铝业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78 |
重庆宝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79 |
重庆优铼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
80 |
重庆市鑫智恒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81 |
重庆聚雅兴科技有限公司 |
|||||||||
82 |
重庆江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
83 |
重庆嘉峰彩印有限公司 |
|||||||||
12月 |
84 |
飞世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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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重庆洛克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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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重庆渝佳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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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重庆道成钢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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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重庆樽明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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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督检查共计88家次,占用176个监督检查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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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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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月份 |
抽查家数 |
检查 人员 |
分管 领导 |
检查 月份 |
抽查家数 |
检查人员 |
分管 领导 | |||
1月 |
每月抽查 3家企业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7月 |
每月抽查 3家企业 |
林楚尧 张力元 杨文庆 石兵 |
汪云鸿 | |||
2月 |
8月 | |||||||||
3月 |
9月 | |||||||||
4月 |
10月 | |||||||||
5月 |
11月 | |||||||||
6月 |
12月 | |||||||||
随机抽查共计36家次,占用72个监督检查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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