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5-0071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5-08-20 发布日期: 2025-08-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5-0071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5-08-20
发布日期: 2025-08-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监督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地方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在市级部门指导下,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镇街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除外)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永川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内设科室10个:办公室、风险监测和救援协调预案管理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派出机构1个: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46.0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7.88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收入、支出减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246.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7.88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6.04万元,占100.00%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246.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7.88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50.15万元,占28.95%;项目支出1595.89万元,占71.05%。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46.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7.88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6.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7.88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3.84万元,下降23.3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如中央及市级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年初预算在本单位,中途根据工作安排转移支付到相关镇街,支付金额未在本单位体现。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6.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7.88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3.84万元,下降23.3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如中央及市级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年初预算在本单位,中途根据工作安排转移支付到相关镇街,支付金额未在本单位体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3.30万元,占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5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是补缴职工以前年度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35.68万元,占1.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4万元,下降11.29%,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职工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5.71万元,占1.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8万元,下降15.96%,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职工增加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61.36万元,占91.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1.06万元,下降24.83%,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2.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85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107.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67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会议费、维修费、邮电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3万元,下降51.7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3万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接待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人员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4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全区车辆购置指标已满,无法购置。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相关人员到镇街、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及到其他区县开展相关工作检查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6万元,下降7.1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15.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应急系统内部交流学习、交叉检查,接受上级调研、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0万元,下降18.28%,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8万元,增长50.20%,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接待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人员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155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8.0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30万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精简会议次数及参会人员。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40万元,下降25.8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培训费用支出。本年度差旅费支出2.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2.27万元,下降97.4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出差管理,降低差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会议费、维修费、邮电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7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空调、复印纸。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1595.8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永川区应急管理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谷志兰    023-498622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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