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5-00688 发文字号: 永川应急发〔2025〕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5-06-30 发布日期: 2025-06-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5-00688
发文字号: 永川应急发〔2025〕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5-06-30
发布日期: 2025-06-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坚持勤查、严管、重罚总基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以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深化共建共治,狠抓专项整治,夯实基础保障,有效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编制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我局职能职责划分,编制2025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矿山、工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以及高新区分局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我局局队合一管理模式,执法支队在编在岗12名执法支队人员,其中9名分配至局内设科室协同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3名负责事故调查和执法支队日常事务性工作,为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执法支队不再单独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二)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书面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行政执法人员应出具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对监督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形成闭环管理,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重新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整改复查中新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各责任科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当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当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使用《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附件:1.2025年度永川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5年度永川区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5年度永川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5年度高新区应急管理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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