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MB1511558M/2026-00003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医药招标采购和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MB1511558M/2026-00003 |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医保局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医药招标采购和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医药招标采购和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服务和指导,督促指导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执行。
2.负责医药价格监测、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3.负责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上报。
4.负责组织本区联合体目录增补工作。
5.负责与市级药交平台事务性衔接。
6.负责医保监管系统的大数据分析及应用有关工作,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监测工作。
7.负责开展医保基金支付异常、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费用异常情况调查等事务性工作,受理医保基金相关举报投诉、调查工作。
8.负责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医保基金反欺诈工作体系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9.负责开展医保基金反欺诈宣传、定点医药机构业务培训工作。
10.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11.完成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医药招标采购和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8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16.2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6.2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8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8.9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万元;支出比2025年减少16.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2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97万元,比2025年减少1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医药招标采购和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减少16.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69万元,比2025年减少2.9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本单位没有预算项目,故未编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6年重庆市永川区医药招标采购和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预算公开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妮 联系方式:023-49523270
重庆市永川区医药招标采购和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