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511558M/2025-0002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5-05-07 发布日期: 2025-05-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表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511558M/2025-0002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5-05-07
发布日期: 2025-05-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表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表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违法违规情形

处罚依据及内容

处罚机构

处罚日期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54号

永川区吴修树中医综合诊所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2万元,并处罚款1.62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57号

永川金全中医医院

超量开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75元,并处罚款12.75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58号

重庆市永川长康中西医结合医院

超量开药、过度诊疗、过度检查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0万元,并处罚款1.70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59号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超量开药、过度诊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83万元,并处罚款0.83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60号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超量开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3.6元,并处罚款123.6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61号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超标准收费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9万元,并处罚款4.89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62号

永川隆康中医医院

超量开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31元,并处罚款30.31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63号

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卫生院

超量开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29.04元,并处罚款529.04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64号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卫生院

超量开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35万元,并处罚款0.35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65号

重庆市永川区儿童医院(重庆市永川区集嫒医院)

超量开药、过度诊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37万元,并处罚款0.37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66号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卫生院

超量开药、过度诊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2万元,并处罚款2.92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67号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卫生院

超量开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73.37元,并处罚款573.37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68号

重庆市永川区长青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超量开药、过度诊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23万元,并处罚款0.23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69号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卫生院

超量开药、过度诊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29万元,并处罚款0.29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70号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卫生院

超量开药、过度诊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6万元,并处罚款1.76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71号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卫生院

超量开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58.69元,并处罚款758.69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72号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超量开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2.05元,并处罚款112.05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73号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卫生院

超量开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8.19元,并处罚款278.19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74号

重庆市永川仙龙镇卫生院

超量开药、过度诊疗、过度检查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78万元,并处罚款0.78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75号

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卫生院

超量开药、过度诊疗、过度检查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29万元,并处罚款0.29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76号

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 重庆市永川区妇女儿童医院

超标准收费、超量开药、过度诊疗、过度检查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52万元,并处罚款0.52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77号

永川福华医院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8万元,并处罚款2.68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78号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超量开药、过度诊疗、过度检查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2万元,并处罚款1.22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79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

超量开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2.58元,并处罚款172.58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永川医保处罚字〔2025〕80号

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超量开药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渝医保发〔2023〕15 号)规定的规定,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55万元,并处罚款7.55万元。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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