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6-0010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6-09-03 发布日期: 2026-09-0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6-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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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6-09-03
发布日期: 2026-09-0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单位概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为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主要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综合管理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预防接种服务、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职业病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和人口监测项目等。

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对辖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辖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卫生材料)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本镇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提供支持;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医疗服务。

为辖区居民提供生殖健康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配合上级开展卫生监督协管,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负责本镇村卫生室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5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目前有一个本部两个分院(大河分院、江永分院)。编制床位180张,开放床位350张,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内设临床科室12个,医技辅助类科室4个,公共卫生类科室2个,职能科室10个。

我院建立标准化村卫生室16个,村医34名。其中5星级村卫生室5个,4星级4个,3星级5个,实行“六统一”管理。

我院核定事业编制数106人,现有在职职工99人,退休职工56人,临聘人员126

第二部分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9395.42万元。较上年减少504.99万元,下降5.1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今年比去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335.91万元(今年没有区域次中心建设等);另一方面DRG付费改革等造成业务收入下滑

数据组成是:2025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395.4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8845.22万元结余分配550.2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本年收入情况。2025年度收入9395.42万元较上年减少504.99万元,下降5.1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今年比去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335.91万元(今年没有区域次中心建设等);另一方面DRG付费改革等造成业务收入下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8.69万元,占比20.3%;事业收入7486.73万元,占比79.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

(二)本年支出情况。2025年度支出8845.22万元较上年减少247.47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药品成本和材料成本,另一方面推动绩效方案改革,促进医务人员主观能动性。其中:基本支出3149.35万元,占比35.6%;项目支出5695.87万元,占比64.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比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为1908.69万元。较上年减少335.9万元,下降14.96%主要原因是去年项目中包含次中心建设拨款250万元,导致去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另一方面人员经费缩减导致今年财政拨款收入下降

数据组成是:2025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08.6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08.6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08.69万元本年支出1908.6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335.9万元,下降14.96%。主要原因是去年项目中包含次中心建设拨款250万元,导致去年财政拨款收入和相对应的支出增加,另一方面人员经费缩减导致今年财政拨款收入下降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98%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发放过程中,有1人死亡,全年发放遗属补助240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29.03万元,占比22.5%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0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保障结构调整,人员经费保障标准变化。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439.41万元,占比75.4%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0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按进度执行。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专项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0.24万元,占比2.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标准足额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7.70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027.70万元较上年减少62.78万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缩减,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保障结构调整。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由自有资金保障,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无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三公经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1231单位共有车辆1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2万元,占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4万元,占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6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医疗耗材等货物。

八、单位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396.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报告附表中《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5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本单位2025年度无其他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美容,023-4960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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