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58U/2024-0013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58U/2024-00134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 ||||
成文日期: | 2021-08-19 |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重庆市永川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镇街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永召开的国家、市及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
12.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发展战略、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并会同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永川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与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内设科室11个,即: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健康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政策法规与规划信息科(行政审批科)、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卫生健康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
下属1个参公单位和30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救灾防病应急处理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急救站)、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经费核算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重庆市永川区儿童医院(重庆市永川区集嫒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23个(其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镇卫生院16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一家行政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一家参公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及三十家事业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重庆市永川区妇幼保健院、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儿童医院(重庆市永川区集嫒医院)、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宝峰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卫生院、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卫生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60737.41万元,支出总计260737.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749.85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46021.5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增加352.2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增加8376.04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5152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021.59万元,增长22.3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749.52万,事业收入增加15880.44万元,其他收入减少60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651.84万元,占29.28%;事业收入171060.71万元,占68.01%;其他收入6809.27万元,占2.7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52.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863.3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454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98.28万元,增长31.3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5096.09万元,其他支出增加17046.1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51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94.34万元,71.99%;项目支出68763.85万元,占28.01%。此外,结余分配13239.5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3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39.18万元,下降76.77%,主要原因是区人民医院综合医院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018.98万元,区中医院中医(民族)医院项目结转和结余20.64万元,同时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515.2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125.55万元,增长90.17%。主要原因:一是亚投行贷款支出14000万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买;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04.69万元,分别用于区妇幼保健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中医院房屋建设项目设备购置17000万元,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等支出515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4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44.83万元,增长19.92%。主要原因:一是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增加5763.21万元;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财政拨款增加1850.27万元;三是新冠疫情物资储备财政拨款增加7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88.68万元,增长53.31%。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亚投行贷款支出14000万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买;二是新增新冠疫情物资储备财政拨款700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863.3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60.04万元,增长68.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12.43万元,增长73.6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亚投行贷款支出14000万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买;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财政拨款增加1873.97万元;三是新冠疫情物资储备财政拨款增加7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3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39.18万元,下降76.77%,主要原因是区人民医院综合医院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018.98万元,区中医院中医(民族)医院项目结转和结余20.64万元,同时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1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1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追加食品安全监管等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95.6万元,占9.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9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社保基数调增而增加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0888.36万元,占87.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72.33万元,增长87.67%,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亚投行贷款支出14000万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买;二是因疫情原因新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873.9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53.74万元,占2.3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0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新冠疫情物资储备支出700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4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4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7.07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薪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7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23万元,增长16.13%,主要原因: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2020年因加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力度,增加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220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04.69万元,增长100%,本年支出2220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04.69万元,增长100.0%。本年收入、支出较上年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区妇幼保健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中医院房屋建设项目设备购置17000万元;二是新增抗疫特别国债用于疫情防控体系、健康信息平台及医共体体系建设等支出5158.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4.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5万元,增长50.7%。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2.04万元,增长50.8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形式需要,医疗机构新购救护车5辆,购置费99.4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99.45万元,主要用于大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苏镇卫生院、仙龙镇卫生院、朱沱镇卫生院5家单位各购救护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45万元,增长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9.45万元,增长1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形式需要,医疗机构新购救护车5辆,购置费99.45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6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卫生健康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21.8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33万元,下降26.2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33.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及市内其他区县卫生健康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卫生健康工作,同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41.1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86万元,下降24.72%,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降低公务接待费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5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1辆;国内公务接待475批次41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19.89万元,车均维护费2.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98万元,增长45.3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冠疫情防控会议费用、增加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培训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1万元,增长177.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冠疫情防控会议费用。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41万元,增长140.93%,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培训费,并从机关培训费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1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9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4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3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81.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27.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4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79.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86%。主要用于采购医疗卫生机构专用设备物资购置、保健院新院区装修工程采购、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及运行维护、病媒生物防控物资购买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8763.85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培1388396517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各医疗单位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493.891 |
总量 |
1493.891 |
总量 |
1493.891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93.891 |
其中:财政资金 |
1493.891 |
其中:财政资金 |
1493.891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保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 |
按时完成相关项目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是否核心指标 |
是否本次增加绩效指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指标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
≥90% |
85% |
100% |
是 |
否 |
| ||
指标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100% |
100% |
是 |
否 | |||
指标3: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
92% |
100% |
是 |
否 | |||
指标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96% |
100% |
是 |
否 | |||
指标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0% |
60% |
100% |
是 |
否 | |||
指标6: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5% |
57% |
100% |
是 |
否 | |||
指标7: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5% |
68% |
100% |
是 |
否 | |||
指标8: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69% |
100% |
是 |
否 | |||
指标9: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66% |
100% |
是 |
否 | |||
指标1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80% |
80% |
100% |
是 |
否 | |||
指标11: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 |
≥90% |
98% |
100% |
是 |
否 | |||
|
|
|
|
|
||||
说明 |
无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曾德碰023-4982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