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5-0006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5-06-18 发布日期: 2025-06-1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市永川区隆达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5-0006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5-06-18
发布日期: 2025-06-1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市永川区隆达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重庆市永川区隆达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为了保障我区民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近期我委对辖区部分供水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对其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水单位行了立案处罚。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渝卫发〔201971号)要求,现对被处罚单位进行公示。

附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618



附件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隆达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北村路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86710228253

法定代表人

张永青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永卫水罚〔2025〕1号

违法事实

重庆市永川区隆达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采集的出厂水、末梢水肉眼可见物、二氧化氯检测值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标准限值范围

处罚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YS005A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16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6年6月15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企业当前状态

正常营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