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5-0006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5-06-17 发布日期: 2025-06-1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永川区刘玉国中医综合诊所等行政处罚的公示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58U/2025-0006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5-06-17
发布日期: 2025-06-1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永川区刘玉国中医综合诊所等行政处罚的公示
主题分类: 卫生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永川区刘玉国中医综合诊所行政

处罚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正常秩序。近期,我委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其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行了立案处罚。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渝卫发〔201971号)要求,现对被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附件:永川区医疗机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表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613

附件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永川区刘玉国中医综合诊所

行政相对人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花果路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18MA5UD8ND9N

法定代表人

刘玉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永卫医罚〔202515

违法事实

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诊所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并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YL044A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613

公示截止日期

2026612

处罚机关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企业当前状态

正常营业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肖术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永卫医罚〔202516

违法事实

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并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YL027A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4000(大写:仟圆)元;2.罚款20000元(大写:贰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613

公示截止日期

2026612

处罚机关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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