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MB19132075/2026-00028 | 发文字号: | 2026年第2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6-02-14 | 发布日期: | 2026-02-1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拟批准再见青春(重庆)文化娱乐 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筹建歌舞娱乐场所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MB19132075/2026-00028 | ||||
| 发文字号: | 2026年第2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2026-02-14 | ||||
| 发布日期: | 2026-02-14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拟批准再见青春(重庆)文化娱乐 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筹建歌舞娱乐场所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拟批准再见青春(重庆)文化娱乐
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筹建歌舞娱乐场所的公示
2026年第2号
为了规范文化经营场所经营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文市发〔2003〕31号)、《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55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委现对再见青春(重庆)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娱乐场所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名称:再见青春(重庆)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人:冯泽云,男,58岁,重庆市永川区人
申请经营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湖东路145号附10号
拟设立场所面积:220.00㎡左右
申请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天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受理电话:023-61163219、023-49824805
书面受理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代办室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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