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9132075/2024-0006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9132075/2024-0006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文化旅游委 |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文化和旅游发展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参公),内设办公室、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4个科室。现有在职职工18人、退休职工9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3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5.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30.4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0.4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35.7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5.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7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30.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6.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3.6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78万元,比2021年增加3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95万元,比2021年增加16.8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因个人待遇调增后个人社保缴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3.83万元,比2021年增加13.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行政执法服装购置、监控设备建设购买服务相关费用,主要用于通过此设备及软件平台将所辖区范围的网吧及相关需要管理的场所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准管理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比2021年增加0.00万元,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1.5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6.75万元,比上年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福利费及工会经费相应变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8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全怡联系方式:023-4988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