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2-0031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1 | 发布日期: | 2022-08-1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环境安全风险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2-00316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8-11 | ||||
发布日期: | 2022-08-1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环境安全风险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永环发〔2022〕105号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深化环境安全风险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环境安全风险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168号)要求,决定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区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扛起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统筹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重大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整改风险企业排查问题,攻坚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环境安全风险研判,抓实抓细工作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百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洪林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廷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兴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璐萤副局长
洪炳刚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
周栩羽局党组成员、监测站站长
胡川执法支队政委
成员:执法支队、监测站、办公室、建管科、水科、生态科、气科、土科、危管站、高新环保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此次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执法检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负责专项执法检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洪炳刚同志兼任。
三、整治内容
(一)突出四个重点领域。一是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情况等,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清单,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二是化工企业和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排查化工企业和重点企业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以及环境应急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周边敏感目标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放射源环境风险管控。以闲置、废弃放射源和移动放射源为重点,排查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以及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制订情况等情况。四是疫情防控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环境风险管控。重点排查疫情废物、废水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环节中环境污染防治情况。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检查企业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情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建立档案情况;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督促企业夯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纠治问题整改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的情形,避免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四、整治步骤
(一)全面自查。在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自查,清理4月底以来环境安全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治情况,形成问题清单。
(二)落实整改。在2022年9月10日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条销号。同时持续开展排查,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纳入清单,限期整治。
(三)总结提升。在2022年10月10日前,对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切实巩固成果、总结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指定专人及时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指挥系统”中登记,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督促企业及时制定整治方案限期进行整改销号。
(二)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高度重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法专项行动,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有效推进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各司其职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环境安全稳定工作。
(三)坚持把隐患问题当作事故对待,重点对环境风险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特别对已停产、关闭的环境风险企业加强管理,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及时将执法检查情况、发现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问题和隐患整治情况录入“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理,确保排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治。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按照政务应急值班有关规定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认真落实“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信息、第一时间开展调查)要求,加强突发事件响应处置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同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人员、物资、资金、器材到位,坚决守住全区环境安全底线。
附件:“百日大整治”检查分组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百日大整治”检查分组
序号 |
检查分组 |
检查重点 |
局领导 |
责任人 |
组员 |
1 |
第一组:小安溪流域 |
1、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2、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渣处置及排放情况;3、危废存储及处置情况;4、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管理运行情况;5、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等;6、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
唐廷刚 |
曾鹏 |
韩骋(联络员) 危废站1人 监测站1人 |
2 |
第二组:临江河流域 |
1、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2、尾矿库,放射源、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情况;3、危废堆储存及处置情况;5、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等;6、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
蔡兴隆 |
许厚权 |
王飞(联络员) 水科1人 监测站1人 |
3 |
第三组:九龙河流域 |
1、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2、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处置及排放情况;3、放射源单位管理运行情况;4、危废存储及处置情况;5、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管理运行情况;6、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等。7、查处违法排污行为。4、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管理运行情况及; |
杨璐萤 |
王登鹏 |
钟万祥(联络员) 监测站1人 水科1人 |
4 |
第四组:长江流域 |
1、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2、危废存储及处置情况;3垃圾填埋、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情况;4放射源单位管理运行情况;5、危废存储及处置情况;6、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管理运行情况;7、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等。8、查处违法排污行为。9.长江干流沿线排污口状况 |
洪炳刚 |
龙浩 |
吴云青(联络员) 水科1人 监测站1人 |
5 |
第五组:大陆溪流域 |
1、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2、危废存储及处置情况;3、放射源单位管理运行情况;4、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管理运行情况;5、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等。6、查处违法排污行为。7.大陆溪沿线排污口状况。 |
周栩羽 |
张麟 |
钟万祥(联络员) 气科1人 监测站1人 |
6 |
第六组:凤凰湖园区、港桥园区、三教园区 |
1、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2、危废存储及处置情况;3、放射源单位管理运行情况;4、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管理运行情况;5、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等。6、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
胡川 |
龙浩 |
唐源羚(联络员) 大气科1人 监测站1人 危废站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