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0-00448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 标题: |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0-00448 |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2020-09-25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
| 标题: |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有效性: | |||||
永环发〔2020〕120号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绿盾2020”自然
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科院、国家林草局、中国海警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环生态函〔2020〕68号)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渝环函〔2020〕531号)》部署要求,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制定《重庆市永川区“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
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科院、国家林草局、中国海警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环生态函〔2020〕68号)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渝环函〔2020〕531号)部署要求,在连续三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基础上,为做好我区“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2020年生态环境部移交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的实地核查,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全面梳理和核查全区2017年至2019年“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销号、加强监管、巩固成效;对整改中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对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纳入问题台账,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推进问题整改。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工作范围。全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是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自然公园(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
(二)重点对象。
1.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的自然保护地。
2.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地。
3.2017年至2019年“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自然保护地。
4.2020年遥感监测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地。
5.媒体曝光、审计通报或群众举报的自然保护地。
(三)重点问题。
1.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侵占河道岸线、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八类重点问题。
2.2017年至2019年“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整理问题清单及线索。根据市生态环境移交的生态环境部遥感监测报告以及全市自然保护地问题台账整合形成问题清单及线索,将我区涉及的问题清单及线索转发至相关主管单位或自然保护地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问题整改。区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联合各自然保护地属地镇街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针对问题清单及线索开展实地核查,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新增的问题点位仔细甄别,精准研判违法违规行为;对需整改问题,要确定责任主体,按照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推进问题整改。
(三)规范问题销号。“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的,由整改方案确定的责任主体向区生态环境局申请验收销号,区生态环境局和区林业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现场核查销号。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整改问题,销号资料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林业局,由市局部门开展现场核查销号。涉及其他自然保护地的整改问题,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核查销号。
(四)报送工作总结。2020年9月底前,将我区“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以区政府名义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同时抄送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
(五)配合市级实地核查。按照国家“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对自然保护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对问题查处或整改不力的,采取函告或约谈的形式,督促相关区县切实担负起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提升整改成效。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要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完善问题整改资料,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指导协调。按照“国家协调监督、级组织检查、地方自查整改”的责任分工机制,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指导,联合开展实地核查。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协调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实地核查,汇总工作进度,上报工作总结。
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指导相关镇街和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自然保护地内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查处、整改,并指导保护地管理机构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
各相关镇街和部门应落实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对疑似违法违规行为精准认定,依法查处,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要严防“一刀切”行为以及简单的“以调代改”,坚决禁止以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之名为违法违规开发破坏行为让路,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同时,针对“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现的问题(包括整改中和整改完成的问题),符合《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应当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具体情形的,要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做到应赔尽赔。
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建立自然保护地问题台账,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及自然保护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自然保护地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或报告、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做好信息公开。设立举报热线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公开“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整改信息,努力营造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及电话:
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科 敖进敏,49581369;
区交通局:安全监管科 李宇,15023701360;
区水利局:河道科 杨林,49863319;
区农业农村委:执法支队 周亮,13908397149;
区林业局:资源科 陈霞,61192305。
附件
永川区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台账
|
序号 |
问题年份 |
所在保护地名称 |
所在功能区 |
核实的点位名称 |
经度 |
纬度 |
相关手续 |
建设日期 |
是否违法违规 |
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 |
2017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华梁山兴国砂石堆场 |
105°50′51.81″ |
28°59′31.99″ |
无 |
2015年 |
是 |
2018/03/01.已拆除,进行生态修复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
区水利局 |
|
|
2 |
2017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华梁山奔月砂石堆场 |
105°51′01.03″ |
29°00′07.65″ |
无 |
2015年 |
是 |
2018/03/01.已拆除,进行生态修复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
区水利局 |
|
|
3 |
2017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永川区昌州公司大陆溪口砂石堆场 |
105°52′19.81″ |
29°02′43.13″ |
无 |
2015年 |
是 |
2018/03/01.已拆除,进行生态修复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
区水利局 |
|
|
4 |
2017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永川区昌州公司温中坝砂石堆场 |
105°51′12.93″ |
29°01′32.51″ |
无 |
2015年 |
是 |
2018/03/01.已拆除,进行生态修复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
区水利局 |
|
|
5 |
2017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龙耀渔港餐饮船 |
105°50′57.33″ |
29°01′26.12″ |
无 |
2006年7月 |
是 |
2017/12/01.完成餐饮船拆解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
朱沱镇 |
|
|
6 |
2017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鑫缘渔港餐饮船 |
105°53′27.45″ |
29°03′15.25″ |
无 |
2009年11月 |
是 |
2017/12/01.完成餐饮船拆解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
松溉镇 |
|
|
7 |
2017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永川长江大桥 |
105°53ˊ1.688″ |
29°2ˊ38.296″ |
齐全 |
2011年 |
否 |
/ |
/ |
/ |
/ |
|
|
8 |
2017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缓冲区 |
永川防洪堤工程 |
105°50ˊ59.000″ |
29°0ˊ13.000″ |
/ |
2016年 |
是 |
2020年底前停止建设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 |
区水利局 |
|
|
9 |
2018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梁小钢违法建修路 |
105°49ˊ52.136″ |
28°58ˊ20.960″ |
无 |
2018年4月 |
是 |
2018年12月底拆除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
相关单位 |
|
|
10 |
2019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理文造纸厂取水口 |
105°52′15.547″ |
29°2′22.901″ |
取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批复(渝(市)环验[2008]083号 |
不详 |
是 |
2020年6月底前完善手续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 |
区林业局 |
|
|
11 |
2019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永川火电厂取水口 |
105°52′48.469″ |
29°2′45.269″ |
取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意见(环验[2009]96号) |
不详 |
是 |
2020年6月底前完善手续 |
整改中 |
责任单位加快推进渔评手续办理 |
区林业局 |
|
|
12 |
2019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核心区 |
重庆理文码头开发有限公司码头 |
105°51′12.444″ |
29°1′31.561″ |
港口经营许可证、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渝(市)环验[2009]121号)、岸线使用批复 |
2009年10月 |
是 |
2020年6月底前完善相关手续,加强监管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 |
区交通局 |
|
|
13 |
2019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缓冲区 |
重庆永川区利亚达港埠有限责任公司码头 |
105°53′53.074″ |
29°3′28.458″ |
港口经营许可证、岸线使用批复 |
1999年2月 |
是 |
2020年6月底前完善相关手续,加强监管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 |
区交通局 |
|
|
14 |
2019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缓冲区 |
重庆特川建材有限公司永川水泥粉磨站码头 |
105°54′27.026″ |
29°3′35.775″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001186992526573001P)、岸线使用批复 |
2012年10月 |
是 |
2020年6月底前完善相关手续,加强监管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 |
区交通局 |
|
|
15 |
2019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缓冲区 |
重庆渝西货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码头 |
105°54′9.397″ |
29°3′34.426″ |
港口经营许可证、岸线使用批复、环评(渝[市]环准[2005]340号) |
2006年7月 |
是 |
2020年6月底前完善相关手续,加强监管 |
整改完成 |
加强监管 |
区交通局 |
|
|
16 |
2019 |
重庆茶山竹海国家级森林公园 |
一般游憩区 |
重庆市永川区祖旬商贸有限公司 |
105°55′36.66″ |
29°25′53.93″ |
无 |
2019年4月 |
是 |
2021年12月底前退出森林公园范围 |
整改中 |
加快推进完成整改 |
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
|
17 |
2019 |
重庆茶山竹海国家级森林公园 |
一般游憩区 |
众怡竹木加工厂 |
105°57′42.84″ |
29°27′35.42″ |
无 |
2018年1月 |
是 |
2021年12月底前退出森林公园范围 |
整改中 |
加快推进完成整改 |
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
|
18 |
2020 |
重庆茶山竹海国家级森林公园 |
一般游憩区 |
金桶门业 |
105°58′36.99″ |
29°26′16.83″ |
无 |
2020年5月 |
是 |
待定 |
整改中 |
责任单位于2020年9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
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
|
|
19 |
2020 |
云龙山市级森林公园 |
无 |
永川区李作英竹木制品厂 |
105°51′24.95″ |
29°32′02.97″ |
区林业局临时使用林地批复 |
2018年7月 |
是 |
待定 |
整改中 |
责任单位于2020年9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
区林业局 |
|
|
20 |
2019 |
重庆茶山竹海国家级森林公园 |
一般游憩区 |
宏顺煤矿陈川搅拌站 |
105°56′34.688″ |
29°23′52.663″ |
无 |
不详 |
是 |
2021年12月底前退出森林公园范围 |
整改中 |
加快推进,完成整改 |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
|
|
21 |
2020 |
重庆茶山竹海国家级森林公园 |
一般游憩区 |
吊水洞煤矿(堆场) |
105°56′18.35″ |
29°26′29.30″ |
采矿许可证、环评批准书<渝(永)环准[2009]127号> |
1980年4月 |
是 |
待定 |
/ |
责任单位于2020年9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
区能源局 |
|
|
22 |
2020 |
重庆茶山竹海国家级森林公园 |
一般游憩区 |
石马门煤矿煤矸石(堆场) |
105°54′27.66″ |
29°25′02.03″ |
采矿许可证、环评批准书<渝(永)环验[2018]001号> |
1982年12月 |
是 |
待定 |
/ |
责任单位于2020年9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
区能源局 |
|
|
23 |
2020 |
重庆茶山竹海国家级森林公园 |
核心景观区 |
金鼎白洋洞石灰厂(堆场) |
105°59′34.41″ |
29°28′08.98″ |
排污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 |
1984年10月 |
是 |
待定 |
/ |
责任单位于2020年9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24 |
2020 |
重庆茶山竹海国家级森林公园 |
核心景观区 |
金鼎白洋洞石灰厂(装载场) |
105°59′26.14″ |
29°28′08.44″ |
排污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 |
1984年10月 |
是 |
待定 |
/ |
责任单位于2020年9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