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66N/2020-0019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0-06-04 发布日期: 2020-06-0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情况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66N/2020-0019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0-06-04
发布日期: 2020-06-0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情况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情况

2018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在我区试行以来,截止2020年5月,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共办理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一、重庆市永川区XX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沥青烟气冷凝油污染环境赔偿案

重庆市永川区XX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沥青烟气冷凝油外排污染环境。经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鉴定评估,生态环境损害量化金额为109750元。其中,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60000元,污染物清除费用42250元,污染物处置费用5000元,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2500元。2019年11月,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经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在前期处置过程中已支付污染物清除费用42250元、污染物处置费用5000元,余下生态环境损害费用62500元(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已于2019年12月缴纳。

二、XX铝业(重庆)有限公司废乳化液与油水混合液污染环境赔偿案

XX铝业(重庆)有限公司废乳化液与油水混合液经雨水排口外排污染环境。经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鉴定评估,生态环境损害量化金额为369289元。其中,污染物清除费用56337元,污染物处置费用126632元,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96320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90000元。201911月,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经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在前期处置过程中已支付污染物清除费用56337元、污染物处置费用126632元,余下生态环境损害费用186320元(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已于2019年12月缴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