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66N/2025-0016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8-20 发布日期: 2025-08-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66N/2025-0016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8-20
发布日期: 2025-08-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环保行政执法检查。对辖区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辖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开展环保行政执法日常检查,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行政执法检查。

2.负责环保行政处罚。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涉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对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支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进行应诉和答复。

3.负责环保行政强制。负责排污口生态环境、流域水生态环境、农业面源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地非法开矿、修路、茨坝、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等方面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对非法排污的企业(行为主体)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和移送司法拘留等;对影响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行为实行行政强制等。

4.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关任务。

5.负责环境应急处理。按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拟订全区环境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牵头组织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救援和信息报送工作,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管理。

6.牵头开展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承担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环境执法后督查,对污染源整治开展环保行政执法检查依法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宁静行动

7.负责处置污染事故、环境信访、污染纠纷及环境投诉。调查处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负责处理1236912345交办投诉件以及区生态环境局接收的各项环境投诉案件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8.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监督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环境信息公开。

9.负责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10.负责开展环保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指导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和镇街环保机构日常环境执法业务工作。参与营商环境服务。

11.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密、信访投诉、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12.负责承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体制改革的综合性工作,组织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担绿色信贷信息共享相关工作。具体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13.牵头落实城市创建的生态环境工作任务。

14.负责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接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综合性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的工作计划、方案。牵头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重大问题、督察追责线索移交移送。负责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督办和后督察工作。

15.负责对违法企业的约谈工作。

16.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重大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开展涉水的执法检查。

17.负责对接市生态环境局督察办公室、督察处、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的日常工作。

18.完成上级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包括支队办公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归口管理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22.7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13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同时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22.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13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同时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2.7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22.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13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在职人数减少2人,同时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其中:基本支出722.71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22.71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3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同时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13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同时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同时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13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在职人数减少2人,同时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同时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6.28万元,占13.3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卫生健康支出42.71万元,占5.9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节能环保支出536.43万元,占74.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同时减少了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7.29万元,占6.5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2.7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578.0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62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绩效、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等。

公用经费144.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49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增加,2024年派出人员到外地协助执法学习,组织区级部门、镇街、相关单位及企业开展业务培训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保险费、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6万元,增长138.01%,主要原因是2024年派出人员到外地协助执法学习,组织区级部门、镇街、相关单位及企业开展业务培训等。本年度差旅费支出2.06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33.19万元,下降94.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49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增加,2024年派出人员到外地协助执法学习,组织区级部门、镇街、相关单位及企业开展业务培训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单位2024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麟,联系电话:023-4958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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