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5-00141 | 发文字号: | 永环执改〔2025〕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 发布日期: | 2025-08-0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执改〔2025〕3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5-00141 | ||||
发文字号: | 永环执改〔2025〕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 ||||
发布日期: | 2025-08-0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执改〔2025〕3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永环改〔2025〕3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华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20378858XY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云龙村新庙子村民小组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17日对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云龙村新庙子村民小组,成立于1995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文华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20378858XY,主要从事日用玻璃制品、硅酸钠制造、销售; 现场检查时,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日用玻璃制品生产项目正在生产,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设计日生产用玻璃制品18吨左右,实际当天生产日用玻璃制品14吨左右,实际年生产270天左右;生产工艺流程:石英砂+纯碱+方解石+白云石+硝酸钠→混合→窑炉焙烧→成型→退火→产品(日用玻璃制品),在生产的过程中有废气和噪声产生,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属于无证排污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为凭:
1、2025年1月17日对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华东做的《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2、2025年1月20日对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华东做的《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
3、2025年1月17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方位图》;
4、2025年1月17日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视听资料》证据;
5、2025年1月20日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华东提供的2024年11月份、12月份使用天然气的电子发票;
6、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 永环(监)字【2025】第ZF002号;
7、2025年1月20日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华东提供的《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渝(永)环排证【2017】0216号;
证据1、2、3、4、5、6、7证明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已经构成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环境违法事实。
8、2025年1月20日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华东提供的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2025年1月20日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华东提供的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证据8、9证明违法主体为重庆荣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第一款“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的规定。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公司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和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局将申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