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2-00509 | 发文字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厂取水口监测计量工作的通 知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 发布日期: | 2022-06-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厂取水口监测计量工作的通 知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2-00509 | ||||
| 发文字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厂取水口监测计量工作的通 知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 ||||
| 发布日期: | 2022-06-20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厂取水口监测计量工作的通 知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有效性: | |||||
永水利〔2022〕81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厂取水口监测计量工作的通 知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所属部分水厂存在取水计量设施监测信号未接入市级在线监控系统、许可证到期未及时办理延续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市级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水计量设施监测信号应接未接问题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通知》要求,地表水年许可量1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原则上均应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确保取水在线监测信息实时传到重庆市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经查,你单位五间圣水湖自来水厂、大牌坊水厂、尖山水厂、茶店水厂、板桥水厂等5个水厂,年取水量超10万立方米,按规定应将取水计量设施监测信号接入重庆市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请你单位抓紧完善,在6月底前完成。
二、取水许可证新发或延续问题
经查,你单位茶店水厂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我局已于2022年4月下达取水许可批复(永水利审﹝2022﹞41号)。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有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请你单位于6月20日前通过“渝快办”申请办理茶店水厂取水许可证。
经查,你单位三教水厂、板桥水厂取水许可证已于2022年5月21日到期。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不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请你单位于6月20日前通过“渝快办”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
三、取水许可超证预警问题
你单位卫星湖水厂年取水许可量为159.7万立方米。根据重庆市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9日,卫星湖水厂已累计取水80.129万立方米。实际月平均用水量约15.1万立方米,已超计划用水(批复月平均计划用水量约13.3万立方米)。按此用水规模,年底有超证取水可能。请你单位认真核实水厂供水规模,若水厂全年取水量有超证可能性,请立即组织水资源论证,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证。
四、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落实
区县水资源管理工作已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委区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达标率内容之一。请你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前述相关工作。同时,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所属水厂取水管理工作,规范取用水行为。
附件:《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田菲,联系电话:498738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