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5-00081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5-00081 |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按权限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等工作。负责村镇供水等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年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资源监测。负责全区水文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编制永川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重庆市永川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协调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报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和实施。
(12)负责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贯彻落实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水库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高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水利局职责机构的通知》(永委编委〔2024〕147号),我局内设8个科室,即: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行政审批科)、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科、水利科、河道管理与河长制工作科、安全信访法规科、水利工程移民安置与后期扶持科、财务审计科。下属事业单位7个,即:重庆市永川区水利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站、重庆市永川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重庆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永川分站、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水文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430.4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748.30万元,下降26.20%,主要原因是部分水利发展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投入减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7430.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748.30万元,下降26.20%,主要原因是部分水利发展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30.4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7430.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748.30万元,下降26.20%,主要原因是部分水利发展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投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65.29万元,占10.08%;项目支出24665.14万元,占89.9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430.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748.30万元,下降26.20%。主要原因是部分水利发展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投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63.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598.24万元,下降19.81%。主要原因是部分水利发展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07.84万元,下降33.48%。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款项根据工程实施进度支付,部分项目资金结转到下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63.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598.24万元,下降19.80%。主要原因是部分水利发展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减少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07.84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款项根据工程实施进度支付,部分项目资金结转到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56万元,占2.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23万元,增长15.30%,主要原因是补缴了职业年金和调整了社保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142.66万元,占0.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7万元,下降4.7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相关支出。
(3)农林水支出21846.92万元,占96.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67.46万元,下降34.40%,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款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部分项目资金结转到下年。
(4)住房保障支出120.67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4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相关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5.29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412.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增加相关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3.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0万元,增长0.70%,主要原因是增加河长制工作推进相关会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766.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150.05万元,下降46.50%,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减少。本年支出4766.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150.05万元,下降46.50%,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65万元,下降45.10%,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58万元,下降36.80%,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6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0万元,下降4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控各项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1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的接待支出和部分工作餐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6万元,下降52.4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万元,下降11.9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165批次123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0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5万元,增长427.10%,主要原因是增加河长制工作推进相关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35万元,下降6.20%,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控各项经费开支。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6.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4.98万元,下降67.20%,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控各项经费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9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8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增加河长制工作推进相关会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4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8.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398.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22.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34.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37.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83 %。主要用于采购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公开招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52005.9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4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力,联系电话:023-49877018。
